
(2012 年版)
一、总则:
1.目的:为执行公司关于“开展工程施工质量与安全综合评比排序,激发各项目管理部有关人员的责任心和荣誉感,积极推动各参建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决定,特制订本细则。
2.适用范围:公司所辖各开发项目
二、分则:
1. 检评排序的周期及范围:
公司对所辖各项目管理部的各个在建工程,当单位工程达到以下形象进度时,公司工程管理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文明情况,每月进行抽检评分,每两月进行一次综合排序:
别墅及多层建筑:结构基本完工时一次、砌体基本完工时一次、单位工程基本完工时一次;
高层建筑:每完成6~8 层结构时一次、每完成6~8 层砌体时一次、单位工程基本完工时一次;
对被抽检的单位工程,随机抽检其各单元当月完成的不同楼层的两套房屋,单位工程基本完工时,必须抽检屋面、露台、厨厕、外墙面及外门窗等易漏项目。同一单位工程已经进行过抽检排序的工程范围,以后不再重复抽检。
2.检测评分标准:
本着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各项目管理部分别按照(附录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点检验评分标准》、(附录2)《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进行单位工程质量与安全抽检和评分;
鉴于各项目及各单位工程存在设计和同期内施工内容的差异,为增强可比性,均以工程质量与安全实际检项的得分率(实得分与应得分之比)作为实际评分,统一采用(附表1)《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分表》、(附表2)《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及(附表3)《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评分汇总表》填报;
3.评比排序的操作程序:
3.1 项目管理部工程师必须认真查验自己所分管工程的施工质量与安全情况,客观地填写表1 和表2,并于每月25 日前报送项目管理部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审核表1 和表2后填写表3,并做出本项目当月工程质量和安全情况的书面分析报告;于每月月底之前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
3.2 公司工程管理部于次月初,根据以上报表并结合巡查掌握的情况,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共同进行抽查复验,评出各单位工程当月质量、安全分,在当月《工程建设简报》中公布有关情况和建议,并在下月《工程建设简报》中公布上月问题整改结果。以便各单位领导掌握情况和指导工作;
3.3 公司工程管理部每逢单月上旬,将同一排序期内两个月检评分的平均值,按照质量占80%、安全占20%的比例计算综合分,对各单位工程及各项目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进行综合排序。排序结果在当期《工程建设简报》上公布,同时公布公司评分和各项目管理部自评分,以利于各项目管理部客观进行自评;
3.4 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每次排序公布之后(具体日期届时通知),召集各项目管理部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到综合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工程现场参观,同时召开工程质量与安全沙龙会进行经验交流。
4. 奖励与处罚:
4.1 各项目管理部必须及时、客观地填写并报送表1、表2、表3 和工程质量与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对无故延期报送的项目管理部,每延后1 天扣减项目当期综合排序评分1分;对自评分明显高于公司评分的单位工程,每高于5%扣减单位工程当期综合排序评分1 分;
4.2 项目工程每获得一次施工质量与安全综合评比排序第一名,公司年度考核奖励项目所属项目管理工程管理项0.35 分;项目工程每获得一次施工质量与安全综合评比排序最后一名,公司年度考核扣减项目所属项目管理部工程管理项0.35 分;
4.3 各项目管理部必须结合每月《工程建设简报》所反映的各单位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和每两月一次排序结果,对各级责任人员进行月度绩效考核,及时兑现奖励与处罚:且无论项目排序名次前后,对单位工程综合评分高于85 分的给予加分奖励、低于70 分的给予扣分处罚。其中分管工程师负直接责任占20%、项目管理经理助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占30%、项目经理负分管领导责任占50%。奖罚结果于当月底之前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4.4 新开工项目在还没有达到前述形象进度要求的单位工程之前,不参加综合排序,但仍须按照附录1、2 标准进行检查评分,并参照4.3 条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三、附则:
1.本细则自2011 年2月1日起执行。
2.附件
2.1《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点检验评分标准》
2.2《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标准》
2.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分表》
2.4《单位工程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2.5《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评分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