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工程保修期按招标文件要求为两年。
二.工程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
三.保修措施
1.工程完工后,建立工程回访制度的维修卡,及时调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及时解决发现的质量问题;
2.建立回访制度,确定回访计划,规定六个月后进行第一次工程质量回访,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回访,以后进行不定期回访,每年不少于一次,征询用户意见;
3.建立工程维修卡,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向业主发出,维修卡内容包括:
a.工程业主的名称;
b.关于保修的原则,范围和期限;
c.负责保修的部门和人员;
d.联系电话、联系人等;
4.在工程保修期内,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服务热情、周到,随叫随到,因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均及时免费维修,即使是业主原因造成的问题,也将积极给予解决,协助用户完善承建范围之外的配套设施建设,做到善始善终为业主服务;
5.保修工作按公司要求填写维修任务书,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制订措施,确定完成日期,经批准的维修任务书,连同维修登记单由生产部门下达维修责任人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