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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4 11: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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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起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规划江南一路(桩号K0+000),沿线跨越长江、跨伍临路,终点与花溪路对接(桩号K2+600),建设里程2.6公里。路线与江南一路、伍临路形成互通式立交。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采用设计速度V=60km/h的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跨江主桥考虑行人通过。跨江主桥设四个3.75m大车道,两个3.5m小车道,布索区两侧各1.5m,布索区外侧各设2.0m人行道,桥面总宽35m;主线引桥不设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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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起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规划江南一路(桩号K0+000),沿线跨越长江、跨伍临路,终点与花溪路对接(桩号K2+600),建设里程2.6公里。路线与江南一路、伍临路形成互通式立交。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采用设计速度V=60km/h的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跨江主桥考虑行人通过。跨江主桥设四个3.75m大车道,两个3.5m小车道,布索区两侧各1.5m,布索区外侧各设2.0m人行道,桥面总宽35m;主线引桥不设人行道
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  项目概况

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起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规划江南一路(桩号K0+000),沿线跨越长江、跨伍临路,终点与花溪路对接(桩号K2+600),建设里程2.6公里。路线与江南一路、伍临路形成互通式立交。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采用设计速度V=60km/h的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跨江主桥考虑行人通过。跨江主桥设四个3.75m大车道,两个3.5m小车道,布索区两侧各1.5m,布索区外侧各设2.0m人行道,桥面总宽35m;主线引桥不设人行道桥面总宽28.0m;匝道桥桥面宽8m。

2  环境现状评价

2.1  生态环境

2.1.1陆生植物现状评价

项目所在区域亚热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植物种类繁多,植物资源丰富,主要属于常绿阔叶林或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过渡的植被类型。由于人类长期经济活动的结果,部分林地已垦殖为桔园和农田,为农业植被所替代,绝大部分天然林已被改造为次生植被。项目所在地区植被共分为3级,4个植被型,7个群系。项目评价区内植被类型简单,以柑桔林和灌草丛为主,区内常见树种有侧柏、麻栎、构骨,这些树种在工程建设区内零星分布;灌草丛主要以黄荆灌丛、白茅灌草丛和狗牙根草丛为主,偶有构树、楝树等小乔木生长其中;另外评价范围内山地上种植有玉米、白菜、柑桔等。

2.1.2陆生动物现状评价

评价区属于丘陵,常见的动物主要以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小型哺乳类动物为主,其中以鸟类最为丰富。据调查,评价区有陆生野生动物79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哺乳类等4大类群物种。其中,两栖类1目2科3种,爬行类1目3科5种,鸟类16目32科66种,兽类3目3科5种。

评价区无国家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有省级保护动物8种,占该地区总数的12.1%。其中两栖类有中华大蟾蜍、中国林蛙和湖北金线蛙3种;爬行类有草绿龙蜥、多疣壁虎、黑眉锦蛇、乌梢蛇和翠青蛇5种;鸟类有棕背伯劳、家燕、画眉、大山雀、麻雀等;兽类主要为小型啮齿目鼠类,也有草兔、普通黄腹鼬、猪獾、狗獾等。

2.1.3水生动植物现状调查与评价

评价区域共有浮游植物计7门 49属,以硅藻门和绿藻门为主,其它各个门的种类较少;浮游动物有4 大类约31 种,其中原生动物12 种,轮虫9 种,桡足类3 种,枝角类7 种。底栖动物以水生昆虫和软体动物为主,其余为环节动物,甲壳动物。由于受水位波动和含沙量得影响,评价区内水生维管束植物较贫乏,只在含淤泥的河湾、草洲、浅滩有些种类分布,种类和数量均较少,仅有一些菹草、马来眼子菜、轮叶黑藻、小茨藻、苦草、狸藻、喜旱莲子草等。河岸两边多芦苇、五节芒、束尾草等。

评价区域内分布有鱼类112 种,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白鲟、中华鲟、达氏鲟,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省级保护珍稀鱼类6 种,分属11目23 科74 属。其中鲤形目种数最多,共有4 科16 亚科51 属74 种或亚种,占鱼类种数的66.07%,其次为鲇形目,4 科7 属18 种,占鱼类种数的16.07%;鲱形目、胡瓜鱼目、鳗形目、颌针鱼目、鲑形目、鲀形目、合鳃鱼目种数最少,均为1 科1 属1 种;其余为鲈形目6 科7 属10 种、鲟形目2 科2 属3 种。

2.2  声环境

拟建项目沿线江南3个敏感点(1#~3#)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4#敏感点位于伍临路旁,其昼夜噪声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5#敏感点昼间噪声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但夜间超标;伍临路交通噪声超标,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限值。4#敏感点及伍临路交通噪声超标是因为附近工业园区建设的运输车辆经过造成的。在该超标区域加强环境噪声管理的条件下,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3  地表水环境

现状监测表明:长江宜昌段3个监测断面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相关标准,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2.4  环境空气

根据现状监测结果知,伍家岗区共联村村委会、点军区艾家村监测点处的各项指标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宜昌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监测结果,项目区CO浓度在0.322~0.786mg/m³,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宜昌市伍家岗大桥项目区内环境空气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3  环境影响评价

3.1  生态环境

3.1.1对陆生植物的影响分析

沿线评价范围未发现有野生珍稀保护植物种。工程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大部分为人工种植的灌木林地和果园。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生态损失是不可逆的,但就整个工程沿线而言,植被损失量不大,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施工临时占地将破坏部分植被,主要为灌木林地、柑桔林、旱地作物、灌草丛。施工临时占地造成的植被损失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可对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期由于机械碾压、施工人员践踏等,施工作业周围的植被将遭到破坏。从本工程植被分布现状调查的结果看,可能会受项目直接影响的植被类型主要包括桔林、灌木和灌草丛等。

3.1.2对陆生动物的影响

评价区域内陆生动物主要以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小型哺乳类动物为主,其中以鸟类最为丰富。两栖类有中华大蟾蜍、中国林蛙和湖北金线蛙;爬行类有草绿龙蜥、多疣壁虎、黑眉锦蛇、乌梢蛇、翠青蛇;鸟类主要是棕背伯劳、家燕、画眉、大山雀、麻雀等;兽类主要为小型啮齿目鼠类,也有草兔、普通黄腹鼬、猪獾、狗獾等。

工程沿线(陆域)没有需要保护的野生动物分布。评价区域内陆生动物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宽,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工程建设基本不会干扰上述动物的正常活动,也不会对其生活习性造成大的改变。

3.1.3对水生生物的影响

施工行为基本不扰动水面,施工废水处理后回用,不对外排放,对水生动物影响甚微。施工期,因工程沿线区域距离长江等水域较近,施工材料如果堆放在这些水体附近,由于保管不善或者受暴雨冲刷将会进入水体,路面开挖后裸露的土石,工程的弃土弃渣,在雨水冲刷作用下进入水体,会导致水体浑浊,短时间内使局部水域水体悬浮物浓度急剧升高;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施工机械修理及工程作业时油污跑冒滴漏等产生的含有废水排放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沿线水体水质产生不利影响。

营运期路面径流雨污水可能造成河流水体石油类和COD浓度升高而对水生生物产生一定影响。根据类比估算,道路营运期间正常情况下COD的排放强度和年污染负荷相对较小,且路面径流在工程设计中已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采用了相应的工程措施,如排水沟等,路面径流通过排水沟,水中的悬浮物、泥沙等经过沉降或降解,其浓度对水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目前的水质类别,因此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很小。

3.1.4对区域生态系统影响分析

工程占地主要是果园、林地、旱地、水域和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使各种用的类型面积发生变化,导致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的发生改变,对本区域生态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工程临时占地损失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可通过绿化等恢复措施减少生物量损失。

3.1.5水土流失影响分析

本项目原地貌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量为773t,扰动后水土流失总量为43t,新增水土流失总量为3590t。工程建设的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在施工准备与施工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桥梁、路基工程、弃土场是水土流失发生的重点地段。

3.2  声环境

3.2.1施工期

根据预测结果,施工机械噪声昼间对施工场界的影响值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要求,夜间超标较严重。

①机施工机械噪声昼间最大在距源5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最大在30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

②昼间多种施工机械同时作业噪声在距源82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夜间在450m以外可符合标准限值。

③昼间部分时段机械施工噪声对部分居民区的影响将超过评价标准要求,夜间施工噪声超标较严重。

④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机械在敏感点附近施工作业,以保证居民夜间良好的休息环境。

3.2.2营运期

(1)典型道路交通噪声预测结果

营运近期:昼间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8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4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0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中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线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0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8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7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远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线20m外可满足4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1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线13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28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2)各互通交通噪声预测结果

1)伍临互通噪声预测结果

①伍临路旁部分大桥主线南侧

营运近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7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4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8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中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8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7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7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远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3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0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10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21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②伍临路旁部分大桥主线北侧

营运近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6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3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7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中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8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6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2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远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9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9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20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③花溪路旁环形部分大桥主线南侧

营运近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6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3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7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中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7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6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3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远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9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9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21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④花溪路旁环形部分大桥主线北侧

营运近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50m及90m外的范围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1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10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2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中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40m及90m外的范围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3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11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6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远期:昼间距离道路中心20~40m及90m外的范围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14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距离道路中心130m外可满足4a类区标准,距离道路中心线220m外可满足2类区标准。

(2)艾家互通噪声预测结果

①大桥主线南侧

营运近期: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60~80m的范围外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60~9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中期: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60~90m的范围外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噪声预测值除距离道路中心线70~9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60~10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远期: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60~90m的范围外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噪声预测值除距离道路中心线70~9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40~11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

②大桥主线北侧

营运近期: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20~4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中期: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10~40m及230~280m的范围外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10~40m及170~29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

营运远期:昼间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10~40m及200~290m的范围外噪声预测值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夜间噪声预测值除距离道路中心线20~4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4a类区标准,除距离道路中心线5~50m及150~290m的范围外均可满足2类区标准。

3.3  水环境

3.3.1施工期

施工期废(污)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放易污染附近水体。根据同类项目估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高峰期现场施工人员约600人,按人均生活污水量120L/d计,排水系数以0.85计算,则生活污水最大产生量为61.2t/d,污水中特征污染物浓度为:CODcr 350mg/L,氨氮 50 mg/L。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机械和车辆清洗及维修的废水、少量混凝土拌和产生的碱性废水,如直接排放会污染水体。机械和车辆清洗及维修的废水日排放量约为150t,此类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一般为SS:300 mg/L,石油类:25 mg/L,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水中污染物浓度为SS:60 mg/L,石油类:4 mg/L,建议回用;施工中混凝土拌和过程产生少量废水,其中主要为SS和碱性废水,废水应中和后,经沉淀或栅格过滤后排放。

拟建项目桥梁基础主要处于陆域,桥梁基础施工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桩基泥浆水的泄漏,根据相关研究结论,桩基泥浆水比重:1.20~1.46,含泥量:32 %~50 %,pH值:6~7。

工程道路全长2.6km,施工人员生活点较为集中,临时生活区可集中设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沿线果园浇灌,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点排放废水中主要污染因子是 CODcr、石油类、SS、NH3-N等,生活污水经当地化粪池处理后用于果园灌溉;施工废水应严格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长江。

3.3.2营运期

营运期工程主要污染源为路面径流污水,产生量为12.6×104 m3/a,污染物以COD、SS和石油类为主,根据湖北地区道路雨水的有关实测结果和文献资料,路面主要污染物SS约221mg/l,COD约107mg/l,BOD约20mg/l,石油类为7 mg/l(二级综合排放标准为SS150mg/l,COD约150mg/l,BOD约30 mg/l,石油类为10 mg/l)。形成初期污染物浓度较高,COD和SS浓度超过GB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类排放标准,但持续时间较短,大部分时间污染物浓度很低。一般情况下30mm左右的降雨(大雨到暴雨)就能把路面冲洗干净,建议桥面设置雨水收集系统,初期的雨水收集处理后排放,伍家岗大桥桥面径流初期雨水通过桥面收集系统收集处理后排水市政排水系统。路面径流污水多发生于平水期和丰水期,长江的径流量很大(南京关站多年平均径流量1.4万m3/s ),加之排污点分散,污水中污染物能迅速被稀释,对长江水质的影响很小。

另外,在汽车保养状况不良、发生故障、出现事故等时,都可能泄漏汽油和机油污染路面,在遇降雨后,雨水经桥梁和公路泄水道口流入附近的水域,将造成石油类和COD的污染影响,应通过交通管理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3.4  空气环境

(1)公路施工过程中,灰土拌和采用站拌。站拌是指在灰土拌和站按设计的灰土比进行的集中拌和,拌和好的灰土由车辆直接运往施工路段。混凝土拌和作业在受风力的作用下将会对施工现场产生TSP污染,根据已建类似工程实际调查资料,灰土拌和站下风向50m处8.90mg/m3;下风向100m处1.65mg/m3;下风向150m处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它作业环节产生的TSP污染一般可控制在施工现场50~200m范围内,在此范围以外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在施工期,施工材料的运输和装卸将对沿线地区带来TSP污染影响。根据类似施工现场汽车运输引起的扬尘现场监测结果,灰土运输车辆下风向50m处11.625mg/m3;下风向100m处9.694mg/m3;下风向150m处5.093m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对拟建沿线的污染较严重。由上述分析可知,灰土拌和产生的粉尘污染和施工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污染不可忽视,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减缓污染影响。

(2)公路建成后NO2浓度在距离公路中心线40m和60m处均满足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且远低于标准值。据此分析,公路建成后汽车排放尾气对公路中心线40m范围以外基本不产生NO2(按照0.8NOX折算)超标污染影响。汽车尾气形成的NO2在距离中心线40m左右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规定的标准。类比分析可知,项目营运期对处于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道路两侧40m外的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

道路属于线源,根据线源的特点和预测结果,道路影响主要为道路中心线两侧40m范围内,因此确定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定位道路两侧40m的区域,该区域内禁止规划建设学校(教学楼、宿舍)、医院和集中居民区。

3.5  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来自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弃土、弃石、建筑垃圾等;另一部分来自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来自路基铺设时产生的弃土、弃石、建筑垃圾等;另一部分来自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由于施工期中固体废弃物是沿着公路呈线性分布的,若堆放不当或处置不及时,将直接破坏公路沿线的植被,堵塞农灌沟渠,堆置过久覆盖灰尘后遇风还将产生扬尘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生活垃圾还会引起细菌、蚊蝇的大量繁殖,导致当地传染病发病率的提高和易于传播,垃圾带来的恶臭气味影响居民的生活,影响景观环境。公路部分路段跨越河流、沟渠,若固体废弃物处置不当,极易导致水质变坏。

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沿途道路行人产生的垃圾,若不妥善处置,则会影响环境卫生和景观,污染空气,传播疾病,危害人体健康。营运期固体废物道路行人产生垃圾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道路两侧设垃圾桶,并实行分类收集,不能利用的垃圾集中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置。

3.6  社会环境

道路修建后,车辆流量的增长,将直接造成交通安全风险的增加。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横向的风险的增加,横向风险是指横穿交通道路的风险。人们过街和行走的需要较多,交通状况人、车将会比较复杂,风险因素也会增加。

3.7  事故风险分析

公路运输过程中,如若管理不严,或运输人员出现误操作等都可能导致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化学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还可能导致化学危险品的泄露,污染环境。交通事故对环境的污染主要表现在对公路跨越长江大桥水体的污染。

拟建公路建成通车后,将极大改善该地区的交通运输条件,促进交通量的增加,使区域物流交流变得更加频繁,过境车流量的增加,运输货种的逐渐多样化,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交通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4  环境保护措施

4.1  设计阶段的环保措施

①要求与宜昌市总体规划的协调

项目在路线规划及方案选择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沿线城镇总体规划要求,充分考虑项目所在地现状情况,妥善解决区域内征地拆迁问题和生态环境问题,提高交通设施的服务质量和整体效率,满足产业结构调整和未来规划布局的需要,实现区域内交通“链接、共享”的要求,促进区域整体发展,使道路服务于地区经济和交通要求,但又不破坏区域生态环境和景观。

②拆迁和安置影响

工程建设不可避免的将涉及到居民的搬迁和安置问题,设计单位在制定路线方案时应尽量避让集中居民区和重要的基础设施。对人口较多的村落和城镇,应根据宜昌市总体规划,进行保留居民点,依据规划确定合理的路线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搬迁和安置人口的数量。对重要的基础设施,应综合考虑路线的走向问题,做到与被交叉道路、水利、电力设施的协调,尽量减少相互干扰和影响正常的运营。

4.2  施工阶段的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文件中应将工程环境保护作为一项必要的条款纳入到招标文件中,同时在具体设施中应做好监督实施工作。

4.2.1 社会环境

施工前应充分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和交通车辆分流规划,对于征地拆迁,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的征地拆迁安置法规做好工程征地征地拆迁工作,加强对国家、地方及工程土地征用补偿相关法规的宣传工作,按制定的拆迁安置和标准做好土地的征用及拆迁户的安置工作。

4.2.2环境空气

拆迁、道路施工现场采用大于2.5m临时隔板围护;施工现场地坪应进行硬化处理,有条件的采取砼地坪;开挖、钻孔和拆迁过程中,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的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也应经常洒水防治粉尘;回填土方时,在表层土质干燥时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

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要制定土方表面压实、定期喷水、覆盖等措施;不需要的泥土,建筑材料弃渣应及时运走,不宜长时间堆积。

公路施工设置的储料场应远离敏感目标,置于较为空旷的位置。储料场等临时应在公路沿线主要居民居住区下风向200m以外,减少物料扬尘和有害气体对居民的污染影响。

4.2.3水环境

施工布置应做到尽量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施工人员首先应考虑租住现有的厂房和民房,施工营地和陆域施工场地的布置应充分考虑排水需要,充分利用沿线市政排水系统和用于绿化、灌溉,避免污水无组织排放和禁止在长江上新开排污口。陆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严禁排向长江。

机械设备冲洗废水:机械设备冲洗废水主要污染物是悬浮物和石油类,采取沉淀隔油池处理后排放,初步估计应设置尺寸5×4×2m的沉淀隔油池3处。

生活污水:在施工区建设必要的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尽可能将生活污水(主要是粪便冲洗水和各类洗涤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向沿线市政排水系统。化粪池可去除生活污水中大部分固形物,并可降解部分有机污染物(COD去除率40~50%)。

养护废水:养护废水主要污染物是SS和碱性物质(PH为11~12),采取中和、沉淀处理后排入砂石料冲洗废水沉淀池作进一步处理,中和剂采用98%的工业硫酸。初步估计应设置尺寸5×4×2m的中和沉淀池3处。

4.2.4 声环境

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与施工场所,在重要的环境敏感路段应禁止高噪声作业机械在夜间施工,做好施工车辆的组织工作;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高噪声作业区应远离声敏感点,对个别影响较严重的施工场地,需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护结构,也可考虑在靠近敏感点的一侧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土方工程应尽量安排多台设备同时作业,缩短影响时间。

4.2.5生态环境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确定的设计范围和边界进行施工,严禁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减少对野生动物生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在工程占用耕地的路段施工时,首先应尽量收集保存表层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松土,覆盖耕作土,复耕或选择当地适宜植物及时恢复绿化。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加强道路绿化和在空地上植草种树,进行生态恢复。

工程开发建设前,应做好施工规划前期工作;施工期间加强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水环境的保护,避免沿线局部水域发生污染,施工前对鱼类进行声纳善意驱赶,把对水生生物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做好工程完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减少对水质和水生生物的不利影响。

4.2.6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任何固体废物严禁向长江和沿线陆地任意弃置;做好土石方平衡,做好固体废物资源再利用;该项目位于三峡库区及周边范围,应做好固体废物的堆放、运输,临时堆放场应加塑料薄膜或草垫覆盖,周边设置节水沟,防治水土流失,场址尽可能远离江边;该工程在跨水域施工中,对于桥梁钻孔泥浆处置,在施工中,钻孔泥浆应防止乱堆乱丢,出浆排入沉砂池进行土石的沉淀,沉淀后的泥浆循环利用,沉淀下来的土石即为钻渣需要定期清理,对于不能利用的泥浆统一运往宜昌市垃圾填埋场分类填埋。

4.3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4.3.1环境空气

包括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管理,定期检测尾气排放情况,并对不达标车辆强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同时对部分敏感路段进行定期的环境空气监测等措施。

4.3.2声环境

根据对道路运营期第1、第7、第15年的交通噪声预测和沿线敏感点噪声预测结果,道路建设后交通噪声预测和沿线敏感点有一定程度的超标。为最大范围的降低工程声环境影响和改善本地区声环境质量,本工程根据不同运营期,结合现状实际情况,针对道路本身和周边敏感点采取如下措施:

道路相关的噪声防治措施

道路设计阶段,建议道路优化设计,减少道路噪声的近距离声照区范围。

道路建成后初期要保证道路设计中的两侧绿化带、机非分隔带合计10m的绿化带建设,尽可能种植叶茂枝密的乔木。

道路建成后中期,建议在道路两侧空地范围内建设道路的绿化带,降低道路噪声的影响和减少道路的生态影响。

道路建成后远期,应该加强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的平整。

另外,营运期加强机动车管理,保障上路的机动车是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同时沿线道路严禁鸣笛。

主要环境敏感点的噪声防治措施

沿线路段的居民点可采用隔声墙、空地绿化等措施。

道路管理措施

应该加强道路的维护,保证路面的平整。

保障上路的机动车是在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机动车管理和检修,禁止不合格车辆上路,尤其是载重车的噪声污染是道路噪声中最为严重。

在居民点集中的处设置限速标志和红路灯,保证车辆匀速行驶,禁止鸣笛。

4.3.3水环境

该地区雨水属于长江汇水范围,沿线雨水主要沿地表径流排往长江。对大桥须设雨水收集系统,并在大桥外侧需设置集水槽或收集管网,对桥面径流初期雨污水进行收集,防止桥面初期雨污水任意流入长江。在大桥两侧桥下收集口各设置一个200m3沉淀池,对大桥桥面径流初期雨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处理后的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和长江。

为保护水体,将禁止漏油、不安装保护帆布的货车和超载车上桥,以防止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

加强桥面初期雨水收集处理系统的定期监测(每季监测一期,每期3天,上下各1次),由宜昌市环境监测站执行。

4.3.4运输管理措施

做好上路运输车辆检查,恶劣天气加强运输车辆的监控等措施,运输途中一旦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路管、、环保等部门报告,与有关部门及应急处理组织结构共同采取措施,清除危害。

4.3.5固体废物的处置

道路沿线设垃圾桶收集固体废物,垃圾定期就近送往城市垃圾处理场。

5  公众参与

评价单位通过采取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和群体访谈等形式,对公路沿线受影响的群众进行了调查,了解项目沿线公众对公路建设的看法和意见要求。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于项目的建设均持支持的态度,并且对本项目的建设情况有了一定的了解,部分被调查者表示将继续关注本项目,希望能够及时了解项目的进展情况,同时提出了一些相关的意见和要求。针对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评价建议公路建设部门应加强公路建设相关情况尤其是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拆迁安置和征地补偿的宣传力度,采纳群众意见做好公路建设工作,以及加强公路绿化和采取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来减缓对公众的影响。

6  结论

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拟建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声环境质量现状和长江宜昌段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均较好,生态植被以桔园、灌木林地、幼林地和灌木林地等为主。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和运营期都对环境质量有一定的影响。项目建设的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土地功能转变、居民拆迁以及施工产生的地表扰动、污水、噪声、固体废物的影响;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道路切割与阻隔、交通噪声和汽车尾气排放对周边居民点的影响。项目建设在严格执行“三同时” 制度并全面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得到减缓或控制。从区域发展整体和长期来看,利大于弊。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在落实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其影响可为环境接受,建设方案可行。

文档

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1项目概况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工程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起点位于宜昌市点军区规划江南一路(桩号K0+000),沿线跨越长江、跨伍临路,终点与花溪路对接(桩号K2+600),建设里程2.6公里。路线与江南一路、伍临路形成互通式立交。宜昌伍家岗长江大桥采用设计速度V=60km/h的六车道城市快速路标准,跨江主桥考虑行人通过。跨江主桥设四个3.75m大车道,两个3.5m小车道,布索区两侧各1.5m,布索区外侧各设2.0m人行道,桥面总宽35m;主线引桥不设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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