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范围
适用 工程项目,包括各销售单位下属施工队和各代理公司工程施工人员。
2.引用规范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以下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3.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知识
3.1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取得本单位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3.2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取得本单位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
3.3作业人员在进行带电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需在取得电工证和登高证的前提下操作。
3.4在工作进行时,应制止非工作人员,尤其是儿童,走近工作地区。
3.5施工工地、材料库等处,应设置适当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水龙及用具等。消防器材应设置于明显的地方,并对各种消防设备的性能均须深切了解。作业人员严禁在库房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6野外工作应根据不同地区,携带防毒及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使用。
3.7野外工作工作现场,首先应详细观察了解周围环境,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如雷雨、冰雹等。
3.8所有工作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不可随意使用不合标准的材料。
3.9在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清除工地内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废弃物,并检点工具,防止遗失。
3.10施工作业前和作业中禁止饮酒。
3.11在气候特别寒冷,外出施工时,应备有足够的防寒用品。
3.12工作时必须选择合适的工具,不得任意代替。保持工具完好,定期检查。如有缺损,及时更换。
3.13有锋刃的工具,不准插入腰带上或放置在衣服口袋内;存放时,锋刃口不可朝上向外,以免伤人。
3.14传递工具时,不准上扔下掷。
3.15设备的安装,应牢固、松紧适当并按照设备的规定要求使用相应的紧固件,防止使用过程中脱落或断裂,发生危险。
3.16在通信线路附近有其他线条时,没有辩明清楚该线使用性质时,一律按电力线处理。不得随意剪断。
3.17在建楼宇区域施工工作时,必须头戴安全帽,以保安全。
4.电源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4.1电源安装人员必须是电工专业人员,严禁无证施工。
4.2带齐所需工具并检查绝缘等是否良好。
4.3电源施工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设备要求安装,电源安装接通时必须取得业主的同意。
4.4电源操作过程中严禁将手,脚,头部以及其他可导电物体伸入设备内部引起电源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需要人手进入设备内部操作的,人体应有绝缘防护措施。接触或接近通信电源的金属工具除接触面外,裸露的金属应全部缠绕胶带绝缘。
4.5电源施工前必须保证电源设备以及连接设备的所有开关处于断开状态,保证施工安全,并且在电源开关和闸刀处必需有人值守,防止其它人员上电。
4.6电源和布线等施工需高空作业(如楼顶女儿墙),工具、材料、设备等应妥善放置,防止跌落引起人身伤害和设备故障,场下必需有人监控值守。
4.7电源施工前必须使用测量工具测量使用电源的电压,电流等,保证电源参数符合用电要求,严禁使用未知,未测量电源。
4.8施工使用的工具、材料应佩带牢固或妥善放置,严禁施工中将金属工具或其他物品放置在电源设备上或内部,防止物品意外滑落或掉落导致电源事故。
4.9电源设备接入电源汇流排时应该正确区分正负极,连接的电源线同一极性的颜色应统一,不同极性的颜色必须区分。
5.抱杆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5.1立杆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负责组织,明确分工。立杆前检查立杆工具是否齐全牢固,参加立杆人员听从统一指挥,各负其责。
5.2立杆时,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工作场地。在房屋立面、屋顶立杆时,不要碰触屋檐,以免砖、瓦、石块落下伤人。在铁路、公路、厂矿附近及人烟稠密的地区,要有专人维持现场,确保安全。
5.3立起的电杆未回土夯实前,不准上杆工作。
5.4上杆解线和拆担前,应首先检查电杆根部是否牢固,如发现危险电杆时,必须用临时拉线或杆叉支稳妥后,才可上杆工作。
5.5上杆前必须认真检查杆根有无折断危险,如发现杆根已折断、腐烂者或不牢固的因素,应进行加固,否则,切勿攀登。
5.6上杆前,应观察周围或附近有无电力线、电力设备或其他影响上杆及杆上作业的障碍物等情况。
5.7在杆上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围杆绳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在杆上作业应戴安全帽。
6.高处作业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6.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登高证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心脏病,贫血、高血压、癫痢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不得从事高处作业。作业时,施工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帽,防滑鞋、手套、安全带。禁止使用一般绳索或各种绝缘皮线代替安全带。
6.2在雷雨、刮风等恶劣天气及身体不适时禁止高空作业。
6.3严禁酒后及疲劳高处作业。
6.4在攀爬铁塔时思想要集中,手抓牢,脚踩稳;禁止一切与作业无关的事宜。如接打电话、聊天等。
6.5在铁塔上作业时,必须携带工具包、单件工具使用时,必须有安全坠措施,如手腕套绳。
6.6在楼顶和天面安装设备(如天线、抱杆、主设备等)时,必须有安全坠措施。
6.7在地面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警惕高空落物并完成值守监控工作。
6.8定期对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并更换。
6.9定期对仪器、仪表进行校验及人员培训。
6.10定期对铁塔作业人员进行体检并及时交纳意外伤害险。
6.11在高空作业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下方可进行施工。
6.12使用脚扣注意事项:
6.13经常检查是否完好,勿使过于滑钝和锋利,脚扣带必须坚韧耐用;脚扣登板与钩处必须铆固。
6.14脚扣的大小要适合电杆的粗细、切勿因不适合用而把脚扣扩大窝小,以防折断。
6.15搭脚板的勾、绳、板,必须确保完好,方可使用。
6.16在进行高危作业(如悬挂作业)操作时,必须有详细的工作预案,方可施工。
6.17高处悬挂作业所使用工具、器材、电缆、水管等必须有可靠的防坠措施。
6.18高处悬挂作业现场区域应保证四周环境的安全,其作业下方应设置警戒线,并有人看守
6.19使用梯子时经常检查梯子是否完好;凡是已经折断、松弛,破裂、防滑胶垫脱落、腐朽的梯子,都不得使用。梯子上不得有二人同时工作。
6.20室内吊顶上作业应在地面人员配合下进行,攀登前应预先检查登高梯,在地面人员扶持下登梯。吊顶上移动及作业动作要轻,只能轻踏主龙骨扶住吊筋,绝不可踩踏副龙骨或板体,遇到通风、空调槽时应尽量从槽道上方通过,随时注意顶上障碍物及线路情况。吊顶内绝对禁止烟火。
6.21吊顶内的供电线路要进行绝缘包扎,线路设备必须妥善固定,布放时充分考虑检修时查找及作业方便,必要时做好警示标识。
6.22吊顶内视线不良时应配备必要的照明工具作业,以免造成误操作或损坏吊顶内安装的其他设备、线路。
6.23吊顶内应特别注意不要随便乱摸乱动供电线路、设备等,以防触电或损坏。
7.运输安全操作规范
7.1搬运器材时,必须检查:担、杠、绳、链、撬棍、滚筒、滑车、抬钩、绞车、跳板等能否承担足够的负荷。破损、腐蚀的不准使用。
7.2短距离采用滚筒等撬运、拉运笨重器材时,应注意物体下所垫滚筒(滚杠),须保持两根以上。撬拉点应放在物体允许承力位置,滚移时要保持左右平衡,上下坡应注意用三角木等随时支垫或用绳徐徐拉住物体。 应注意滚筒和物体移动方向,听从统一指舞,脚不可站在滚筒运行的一侧,以免不慎压伤。
7.3汽车装运杆材时,杆材平放在车厢内,一般根向前,梢向后;装运较长电杆时,车上应装有支架,尽量使杆料重心落在车厢中部。严禁杆杠超出车厢两侧,以免行车时发生挂碰事故。
7.4用板车装杆,应先垫好支架,随时调整板车前后重量的平衡,逐杆架起,用绳捆绑撬紧。
7.5凡用车架运杆,无论汽车板车.杆上不能坐人。
7.6光(电)缆盘用汽车载运为原则,不宜在地上作长距离滚动。如需在地上作短距离滚动时,应按光(电)缆绕在盘上的逆转方向进行。
7.7装卸光(电)缆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全体人员应行动一致。
7.8光(电)缆盘不可放在斜坡上;安放光(电)缆盘时,必须在盘两面垫以木枕,以免滚动。
8.车辆使用安全操作规范
8.1本公司自用车辆使用参照要、《机动车及驾驶员管理办法》
8.2公司租用的车辆和外包施工队的车辆必须保证车辆的定期保养,保证车辆可以随时、安全的使用。在遵守相关车辆租用和使用安全规定,保证车辆行驶安全。
8.3公司为施工作业租用车辆和施工队自有车辆信息必需在公司备案登记。
8.4租用车辆在签订租赁协议(合同)和使用时必需检查并核验车辆交通运管部门颁发的营运证、行驶证和保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商业保险)、驾驶人员驾驶执照准驾车型与驾驶车辆一致、交警部门颁发的年检证明。
8.5租赁车辆时承租部门与驾驶员需签订相关安全协议书。
9.电梯使用安全操作规范
9.1轿厢的运载能力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9.2电梯内施工作业时必需严格按照电梯使用规范操作。
9.3电梯内施工作业时在外等候人员勿倚轿门等待。
9.4严禁在厅、轿厢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9.5行驶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
9.6层门大开时,切不可往里进,必须收住脚步仔细看清,前面是轿厢还是井道。
9.7如必须离开轿顶时,将轿厢停于基站,断开轿厢内电源开关,离开后必需关闭厅门,再次使用时再打开。
9.8如果用要是不能打开厅门,请你耐心等待电梯专业人员操作,不要踢门、砸门、撬门或者设法打开门锁,也不要在层门前嬉戏打闹以致撞开层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