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为确保泗阳县开发区甲方施工的所有市政工程技术资料符合市政道路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标准及项目业主的规定要求。甲方将 的所有技术资料的整理、收集、编制、备案工作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范围:
乙方承包内容包括甲方在建设单位所承包项目的所有的工程技术资料、质监存档资料、备案资料(因甲方或业主手续不齐不能备案与乙方无关)等相关资料的收集、编制、整理、成档、备案工作。保证所有资料依据设计图纸、设计变更、现行施工规范规定、结合现场情况编制和装订成册(暂定原件2套,复印件2套);乙方承担的各项资料须符合各主管单位对资料的验收及档案馆的存档规定。
二.承包内容及价格:
本工程所有竣工资料,甲方采用固定价包干形式承包给乙方,包干总价为 万元整(其中包括: 工程 万元, 路 万元)。
包干价格中包含如下内容:
1、本工程所有竣工资料的申报、收集、整理、编制、装订、移交业主方及档案馆,直至拿到各接收单位签字盖章齐全的移交书的所有费用。
2、乙方负责原材料送检,甲方配合乙方送检及承担材料试验费用。
3、现行工程声像资料的编辑整理归档工作。
4、乙方自带电脑、打印机、打印纸张及办公文具、声像资料设备。
三、付款方式:
工程资料付款按照完成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本单位工程分阶段付款的方式。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拿到档案馆的初验证,支付乙方该单位工程资料承包价格总金额的60%,余款待乙方所承包的所有资料全部成功归档移交建设单位、档案馆,且甲方拿到各接收单位签字盖章齐全的移交书后一次性付清。价款支付按完成的单位工程支付相应的费用。
四、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现行工程竣工资料的规范要求、强制性文件以及质监部和档案馆的要求整理、编制、装订,必须保证工程技术资料达到优良标准,符合质监和档案馆的要求,其中长江路改建工程达到宿迁市市优标准。
五、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及时提供工程资料所需的各种文件;及时提供材料的三证资料,不能影响乙方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积极配合乙方的资料工作与质监站等各主管单位的关系处理。
2、乙方职责:保证资料进度与施工进度有序衔接;保证工程技术资料与施工形象进度同步,真实反映施工实情;甲方单项工程完成时,乙方三天内提供单项工程的完整资料;积极配合甲方接受各主管单位的检查工作。
六、其它事项:
1、如甲方将分项工程对外进行分包时,分项工程(拉管施工、顶管施工、绿化等)资料由分包方提供相关施工数据,乙方负责编制、整理存档、备案等工作。
2、本合同项下一切债权债务均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执行第三人程序,第三人行使代位权等形式,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仲裁费、律师费、鉴定勘验费、公证费、利息、损害赔偿费、违约金、其他开支等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合同价款的5%)。
3、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资料遗失、损毁、污染等,并因此给甲方带来损失或处罚的,乙方应承担以上损失及处罚,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支付不能解除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责任。
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份数: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 乙方(代表)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