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卫生部:
、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宁夏区和卫生厅分别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在宁夏区、的领导、部署下,按照国家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医改工作,落实医改任务。先后举办了卫生系统干部培训班4期,邀请卫生部等专家来宁讲座,在报刊上开设了医改宣传专栏,印制了各类医改宣传手册、材料万余份,起草了25个专项实施方案。以宁夏区的名义印发了《关于实施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的意见》;与民政、财政、农牧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与财政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宁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已报请宁夏区审定。9月20日,宁夏区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卫生厅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工作汇报,9月23日,我区将召开“自治区深化医药卫生改革工作会议”,全面启动、部署医改工作。现将我区近期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当前重点工作是做好宁夏药品“三统一”与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力争今年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提前2年完成国家医改任务。目前已按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完成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统一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等5个配套檔的起草工作,近期将报请自治区审核印发。
上述配套檔中体现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结合我区药品“三统一”目录,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基础上,按照增减15%的原则,初步完成进入《宁夏基本药物目录(基层版)》品种遴选工作,目前,正在修订《宁夏基本药物目录》。二是严格执行“三统一”的工作规范和程序,继续开展以省(区)为单位的统一招标采购工作。三是将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四是我区城市小区和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二、三级医疗机构用药首选并按比例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
二、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按照《关于推进宁夏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内容要求,当前我区正在启动并实施以下几项工作:
(一)执行好5项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启动的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与我区有关的有5项。目前,部分工作已开始稳步推进。一是力争完成全区8-15岁人群乙肝疫苗补种工作。我区共有40万左右8-15岁人群需要补种乙肝疫苗,共需经费537万元。计划利用1年的时间,实现国家医改3年的目标,年内完成40万左右适龄人群乙肝疫苗补种第一针和第二针注射,2010年6月份前完成第三针,进一步降低乙肝病毒感染率和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并积极与财政沟通,落实经费并已做好疫苗招标采购工作。二是开展35-59岁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卫生厅与自治区妇联成立了自治区“两癌”检查领导小组,制定了技术方案。并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6个县(市、区)启动了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工作,在平罗县、永宁县、红寺堡、中宁县、原州区、隆德县6个县(市、区)启动了农村妇女宫颈癌的检查工作。按照国家要求,明年9月将完成1.2万人乳腺癌、3.8万人宫颈癌检查任务,帮助农村妇女“两癌”患者早诊早治,降低死亡率。三是启动孕前和孕早期农村妇女补服叶酸。宁夏卫生厅、财政厅制定下发了《宁夏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实施方案》,叶酸采购已进入自治区采购中心的招标程序。按照国家要求,利用一年的时间,免费为我区6.3万名孕前和孕早期农村妇女补服叶酸,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神经管缺陷等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四是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按照全国爱卫办的要求,宁夏卫生厅制定了《宁夏农村改水改厕项目管理方案》,确定了平罗县等17个县区为农村改厕项目执行地区,分解了农村卫生厕所建造任务,并于近期启动。2008和2009年我区已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监测全覆盖,明年将继续做好此项工作,计划在2010年10月前,完成全区379处集中式供水工程和101个国家级水质监测点的丰水期和枯水期水质监测任务,实现国家医改目标。五是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宁夏卫生厅已与相关部门成立了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并启动了项目工作。宁夏医科大学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等20多家医疗机构参与此项工作,目前尚在筛查需手术者人数。按照国家要求,今、明年两年完成2000例左右贫困白内障患者手术,使贫困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
(二)落实好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国家医改要求,结合我区基层卫生工作实际,我们将国家9类2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调整为9类33项,分别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9类33项。上述工作在我区有着良好的基础和经验,目前均已全面开展,并取得一定成效。年内各项工作基本实现国家2009年医改目标或要求:一是做好城乡居民健康体检,规范健康档案,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建檔率分别达到50%和30%,超额完成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建檔率分别达到30%和5%的任务;3岁以下儿童体检率达到50%;城市和农村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率分别达到50%和20%。二是强化孕产妇保健工作,孕产妇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到60%。三是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控工作,推进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工作,原有疫苗和新增疫苗报告接种率分别持续保持在95%和92%以上;提高传染病监测系统敏感性,网络直报率持续保持在90%以上。四是完善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病管理,城市和农村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达到15%和5%,城乡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率达到15%。五是继续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行动,城市以小区为单位,农村以行政村为单位,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100%。近期准备在宁夏电视台开设健康栏目。
(三)实施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按照我区《关于实施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的意见》要求,我区将从10月起在16个县(区)推行免费提供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免费筛查新生儿3种疾病,免费治疗新生儿3种疾病,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对住院分娩发生急救的妇女儿童给予适当救助,明年在全区推广。
(四)做好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今年年初,我区在银川市和固原市设立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在小区和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村卫生室按成本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根据最近一次检查结果显示,试点村卫生室次均费用为7.52元,大大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医药负担,试点工作受到了老百姓的拥护。此项工作在总结经验、修正不足,对接医改的基础上,明年视财政支持情况推广。
三、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能力
今年我区新农合已实现22个县区全覆盖,参合率达到94.48%;共筹集资金2.12亿元,人均筹资达到100元;以县为单位门诊统筹达到100%,补偿封顶线为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住院平均实际报销比为42.45%,报销资金1.74亿元,119.73万人次直接受益。上述指标已完成或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2009年医改任务,农村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按照国家医改要求,近期我区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了《宁夏农村特困户和特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扩大特重大疾病救助范围。配套檔中体现的主要内容是:一是提高报销比例。到今年底全区平均住院实际报销比例要比2008年提高5个百分点,县、乡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分别要达到45%和50%。二是提前完成新农合筹资任务。年内完成全区新农合筹资每人每年150元的任务,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能力。三是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完成县级新农合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年内开展新农合异地结算试点工作,方便农民就医和报销。四是积极推行统筹模式。年内在全区全面推行门诊统筹模式和住院统筹模式。五是强化基金监管。新农合统筹基金当年结余率控制在15%以内,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统筹基金的25%。五
四、推进“三名三进“工程,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进“三名三进”工程,确定了10个省(区)级中医和中西医结合重点专科(专病)建设项目,中医药特色优势得到了较好发挥。大力推广城乡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目前,我区有85%的乡镇卫生院和小区服务中心设立了中医科和中药房,有65%以上的村卫生室和45%的小区卫生服务站能够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
我区将于9月底召开全区中医药工作会议,贯彻实施《自治区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配套檔,该《意见》目前正在审批中。配套檔中体现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利用3年时间,使我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 “院有专科、人有专长、科有专病、病有专药”的发展格局。二是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建立名中医培养机制,培养各类实用型中医药人才,完善中医药人才考核评价制度。三是支持中药科技产业化发展。加大中药及中药制剂的研发和使用,推进中医药科技创新。四是完善中医药发展保障措施。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健全机制,促进中医药文化建设与发展。
五、加快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自2007年以来,宁夏区、开始实施民生计划,每年结合国债项目安排一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求限期完成。《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下发以后,我区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宁夏卫生厅编制了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落实项目资金。同时,积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训和对口支持工作,有效改善和提高了我区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和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技术水准。
(一)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宁夏卫生厅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编制完成了争取国家支持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中医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小区卫生服务建设规划、妇幼卫生保健体系建设方案、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方案,拿出了落实《意见》的项目方案,申请国家和自治区安排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四批93个,落实项目资金2.233亿元。已开工建设9所县级医院、24所中心乡镇卫生院、37所一般卫生院、13所农垦卫生院、7所小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今年竣工。另外,自治区儿童医院、自治区血液中心、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和5所市级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建设等项目被国家列入重点支持的建设项目之中,目前正积极做好建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卫生厅拟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实施方案》等4个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案,正在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落实经费。今年已完成近小区和乡村医疗卫生人员岗位培训4958人次,选派940名“特岗见习医生”和100名“支医”毕业生赴全区乡镇卫生院和小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2年。近期重点做了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医疗卫生人员规范化培养。启动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和全科医师培训工作。二是实施城市对口支持农村工作。继续实施城市医院支持农村卫生“321”工程,并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50人。
六、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积极探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
宁夏卫生厅按照国家公立医院改革的,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待与国家公立医院改革对接后,报请自治区审核印发。
近期的主要工作:一是申报国家医改试点城市。积极支持和指导银川市和石嘴山市申报国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按照国家统筹安排,稳妥推进医院管理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二是年内启动我区公立医院改革。选择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吴忠市人民医院和中卫市人民医院3所医院,做为我区卫生行业医改试点医院。积极探索实行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结算方式,严格医院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加强成本核算与控制。三是探索建立医疗服务共同体。打破医疗机构管理界限,建立以二、三级医疗机构为核心,小区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为终端的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减少检查环节、节约就诊时间。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一)建议调整和增加医疗卫生人员编制指标。近年来,随着城乡人口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愈加繁重,医学高精端技术迅猛发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形势严峻,医学治疗与护理的理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医疗卫生人员数量和质量与当前卫生事业发展不相适应愈加凸显。由于编制不足,宁夏医疗机构人员卫生队伍处于青黄不接的状态,急需补充新鲜血液。建议调整和增加医疗卫生人员编制指标,并形成法规性檔强制执行。
(二)建议给予医药卫生改革更大的经费支持。国家医改下达的5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经费缺口较大,如:每座卫生厕所建设费用需要1300元,国家仅补助经费400元,需地方配套解决900元。国家项目补助经费还不包括培训、宣传、督导、评估等工作经费。另外,我区新农合网络信息系统建设需要资金1700万元,国家只补助600万元,地方需配套1100万元。各项工作均需地方财政配套,地方财政难以承受,经费缺口很大,容易形成“半拉子”工程。建议能否适当增加项目初始投入,缓解配套资金压力。
总之,在宁夏区、的领导下,在卫生部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今年我厅将力争在以下五个方面取得实效:一是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提前完成国家医改三年的任务。二是力争完成全区8-15岁全部人群乙肝疫苗补种工作,提前实现国家医改三年目标。三是在全国率先推行妇幼卫生“四免一救助”,有力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四是率先在全国开展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试点工作,为实现医改远期目标打下坚实基础。五是提前一年完成新农合筹资每人每年150元的任务,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
二○○九年九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