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小区内公共区域内的治安保卫工作由辖区派出所和本小区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保安有权对违反小区规定的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2、设立专人对监控系统实行24小时监控及备份工作。
3、小区设立数量足以让小区业主感到安全的内保巡查员(保安),并统一着装,统一培训,统一配置必要的警用设备(如对讲机、塑胶警棍等)。
4、所有小区保安人员应对小区内常住业主采取记忆的方式加以熟悉,对外来访客应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后,由物管人员领入业主居住所,核实准确无误后方可离去,并进行严格登记及监控。
5、小区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昼夜巡视制。
6、小区保安及物管人员应对小区业主采取合理的全方位的服务。
7、在交通、物品出入管理上采用“记忆+规范”的方式,即对小区业主的车辆采用记忆的方法,对外来访客车辆进入小区应征得小区业主同意,并经审核发放准入证,并在安排指定的停车位停放。
8、应对小区业主实施装修的队伍进行严格审查,按规定控制人员数量,并发放临时小区准入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小区。装修结束时,此证立即收同。
装修管理协议
为加强小工装修施工的管理,共同维护物业的完好,保持良好的生活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物业管理条理》和省市有关法规法令及《业主手册》,特制定本协议。望业主、装修公司和物业公司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甲方作为金和物业管理单位,有责任对乙方的装修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
第二条 乙方在装修活动中,应积极配合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井应遵守下列事项:
1、承重结构:禁止改变房屋的承重墙、柱梁、楼板等主体结构,禁止随意凿打、重击承重墙、柱梁、楼板,外墙内侧及公共烟道、排风道。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荷载。
2、电气线路:为了乙方的安全和利益,电线的敷设和电器的安装,应聘请持有操作证的工人施工,电器的容量不应大于原设计的负荷,不得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电话线宽带插座、对讲门铃及有线电视接线不得随意改动。
3、给排水:给排水管道的改造和施工必须保证其他业主的正常使用;装修时应对卫生洁具、地漏、下水管道等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不得更改、损坏给排水管道,严禁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责任者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4、防水:乙方装修卫生间时应做好防水处理,不得破坏原地面的防水层,如因施工原因造成房屋漏水,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一切费用。
5、供暖系统:供暖系统是经过专业设计和加压试验的,严禁改动室内供暖系统,如因改动供暖系统,造成供暖效果不良,由乙方和装修者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
6、外部装修:为了保持外观统一协调,乙方若安装空调应安装在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为了保持房屋外貌的美观、统一,建筑物外貌禁止改变,观光阳台禁止封闭。
7、施工场地:业主装修期问,室内堆放材料应尽量散堆,不应超过楼板规定荷载;禁止用公用地方加工或堆放材料。
8、垃圾装运及清理:为了维护小区的公共环境,业主需将装修垃圾用袋装好并放到指定地点,物业公司将为其有偿清运。严禁向窗外、阳台外、楼梯、过道等公共场地抛撒、堆放。
9、装修时间:小区内装修时间甲7:00-18:00,不得擅自延长时间,否则物业公司有权责令停工。另外,乙方在进行房屋装修时不得影响周围业主的休息,施工时应尽量降低噪音(如关好门窗)。
10、消防安全:业主在装修期间,应确保装修施工人员遵守防火的有关规定,不得将电源线直接插入插座中乱接电线,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电炉做饭等。
11、装修材料:为了乙方的身体健康和利益,建议乙方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环保无污染的材料。
第三条 装修时在主干水、暖、管线、各种阀门检查口等处应设置便于维修的较大的活动开启口,因装修施工造成无法维修的,乙方应无偿拆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注意室内地面给水、暖气等隐蔽管线走向,以免装修时损坏。
第四条 乙方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加装修项目,须报甲方审核批准。
第五条 隐蔽性装修、装饰工程必须在检查内部水、电配件完好后方可施工。
第六条 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物资出小区,乙方需提前与甲方联系,并经业主证实,方可出门。
第七条 乙方缴纳住宅装修保证金2000元,网点装修保证金3000元,装修公司缴纳装修保证金2000元。装修结束后,如无违反本协议及小区规定的行为,没有对公共场地、设备设施等造成损害的,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
第违约责任
1、乙方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如有违反装修规定之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扣除部分或全部保证金。
2、装修施工过程中,乙方有意或无意损坏公共设备设施和给他人财产、物品等造成损坏的,必须照价赔偿。
3、乙方因搬运装修材料、家具等进入单元时,如损坏或污染墙壁、地面等公共部位,必须照价赔偿。装修人员违反装修管理规定,不听从管理的,甲方有权责令其停止装修或拒绝进入住宅区施工。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辽宁宜利发展集团国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