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秀学生家长评选办法
(试行)
一、评选目的
为了使所有家长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学有榜样,不断提升家长自身教育能力和水平,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特此制定此办法。
二、评选条件
1、家长无违法行为,品德高尚,行为正派,有良好的社会公德。
2、家庭和睦,谈吐文明,无不良嗜好。
3、关心孩子成长,有较好的教育孩子的方法、经验,教育方法科学、得当。
4、孩子学习优秀或进步较大,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5、尊师重教,能积极配合学校教育,能成为其他学生家长的表率。
三、评选过程和名额
优秀学生家长每学年评选一次,根据评选条件,在第二学期由班主任按班级学生总数的10%提名优秀学生家长人数,被提名的学生家庭确定1名家长填写优秀学生家长推荐表,并在家长会上交流教育孩子的成功案例或经验总结,交流后如无异议,被提名家长评为年级优秀学生家长;年级优秀学生家长经过校委会和家长委员会全校联评,按全校学生总数的5%评出本学年全校优秀学生家长。
四、优秀家长奖励方式
1、颁发荣誉证书;
2、在校报中通过图片、文字予以宣传;
3、邀请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