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使理赔工作发挥所长更好的为公司业务发展服务,进一步完善理赔工作,建立起一支优良的理赔队伍,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及奖惩制定,望各位员工(特别是查堪定损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实施办法:
1、各机构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后,应首先了解事故具体情况,对超权限案件要及时将情况上报上一级部门,等后处理。
2、理赔人员接到报案到达现场后,应首先察看当事人的有效证件、两证一卡,注(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卡),认真做好查堪记录工作。
3、理赔人员负责本公司所在地保险事故现场查堪和受损财产鉴定工作,能协助被保险人对出险标的进行施救和现场保护。
4、理赔人员要负责收集查堪定损单证,现场拍照及客户单证的收集、整理和传递,能提出是否立案意见能定期对查堪定损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1、定损工作要求
(1)对被保险人的两证一卡及第三者的两证一卡拍照(同时落实证件有效性,采集理赔所需银行卡及身份证件。)
(2)车辆拍照要求,
1)现场查勘步骤:第一步斜45度角拍摄事故现场远景概貌照片,前后各一张,要求能记录事故现场和运动痕迹,能看清涉案事故车牌号及涉及的物损概貌。第二步近距离拍摄带车牌及损失部位照片,要求能够反映车辆全貌、物损全貌。第三步拍摄事故车损配件照片以及涉及的物损照片,要求能够反映出零件损失部位、物损部位、散落碎片、人伤部位。第四步拍摄车辆、司机证件照片。第五步拍摄查勘员与事故车辆的人车合照。
2)对受损车辆照片的拍摄因先远后近、先外后内、由前至后、由左至右、先全貌后配件的顺序进行拍摄。;全车照片应与车辆中心线成45度拍摄,并能够反映出事故车的全貌、牌照、门徽、受损部位;车牌脱离车体时,用粉笔标记车号,严禁单独拍摄车牌、门徽及损失部位。车损超过1万元全车照片要求至少前后两张,超过2万元全车照片要求前后四张,以便对车辆总体损失有直观了解。
(3)对所看现场必须出具查勘报告,同时让客户填写索赔申请书,要求客户签字确认。
(4)查勘员必须无条件接收调度派工。
(5)对于换件必须以小黑板及可以直观表达该配件的形式明确的标注该配件的名称。
(6)要求各营业网点对受损车辆相片、工时、材料报价及时上报及录入系统,经核损、核价通过后方以出定损单。
(7)对重大赔案进行初步确认后必须24小时内上报重大案件由上级指导立案。
2、定损时效要求
(1)3000元(含)以下无无人伤的案件应在2天内完成定损工作
(2)3000-10000元(含)的案件应在5天内完成定损工作;
(3)10000-50000元(含)的案件应在10天内完成定损工作;
(5)50000元以上的案件根据实际情况,尽快进行定损处理。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完成定损工作的,应及时上报未决管理人员备案。
惩罚制度
1、查堪记录、定损单填写不完整每次罚款 10 元,一份查堪记录或定损单可累计罚款。
2、案件定损中事故工时材料照片没有上传系统,录入错误及定损员在处理超权限案件时为及时上报或通过系统核损而擅自出定损单者因此而产生一切后果我公司概不承担,并对查勘员进行100元罚款处理
3、要求各部查堪人员应加大GPS手机学习,因查勘员对GPS手机不熟悉而造成的罚款及考核不达标,在省公司罚款的基础上对查勘员进行相应的罚款处理。
4、当天接报案情况应于次日9:00时以前以案件登记表形式上报上一级管理部门。(逾期为报者每次处以罚款20元)
5、查堪人员应保证24小时手机畅通、值班期间不许喝酒、违反上条 规定者一律全州通报处理。并处以300元罚款。
6、以上规定全部纳入员工年底绩效考核。
为更好服务于理赔工作,公司决定对县级机构给予一定查堪补助、具体规定如下:
1、本县单程25公里以上的每案给予 100元补助,
(包括代查堪案件)。
2、对于超出本县范围的案件实行报备制度,每案一报。
3、以上规定必须到达第一场同时有我司人员与标的车的人车合影照片方可核定。
以上若干规定为2011年度理赔工作暂行管理办法,未尽事宜,有待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