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应急物资管理指导意见
为规范公司系统应急物资管理,现提出公司系统应急物资管理指导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各分子公司应根据本指导意见,研究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分工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不断规范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采购、调拨、使用管理,做到“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提高应急物资管理水平,为保证应急抢修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物资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09年3月底前,各分子公司制定应急物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2009年6月底前,完成各分子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应急物资配置台账,并报公司应急办公室备案,逐步纳入应急信息系统管理。2009年底前,各分子公司及所属单位,研究制定应急物资的基本配置标准,并逐步配置到位,配置所需费用纳入年度财务预算。
二、应急物资的管理
(三)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单位应研究制定各类专项应急物资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按照职责管理权限,配置、管理应急物资,保障应急物资满足应急抢险工作需要;备品备件的管理遵循公司生技部制定的相关标准。
(四)各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拨和使用等工作的检查监督。
三、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
(五)公司各级专业管理部门要根据职责划分,掌握所辖范围内各类应急物资储备的现状,建立应急物资规格、数量、分布情况、完好情况的档案。
(六)公司各级专业管理部门在编制应急专项预案的同时,要对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研究提出各类突发事件下的应急物资需求,明确各专项应急物资配置标准。
(七)各分子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应统筹规划和整合各类应急物资的储备,科学、合理确定应急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各类应急物资应按照分级原则进行配置,生产所需的应急救援和抢险物资中,可以按照各分子公司、所属单位、运行检修等工区三级进行配置,必要时可以与相关物资供应商签订配置、储备协议。
(八)各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应按照有关规程和标准对应急物资进行检查、试验和维护,确保应急物资完好、可用。
(九)各分子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要落实基本应急物资储备的经费保障。
四、应急物资的生产和采购管理
(十)各分子公司及所属生产经营单位正常应急物资采购应严格按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坚持公开、透明。
(十一)在应急状态下,各归口管理部门可经应急指挥中心批准,简化采购程序,第一时间满足应急救援抢险需要。
(十二)各应急物资归口管理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应急物资的采购计划,按规定纳入年度预算进行审批。
(十三)各单位除自身必须购置的应急物资外,为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可研究与信誉好、长期合作的物资供应商签订应急物资紧急购置协议,明确紧急情况下双方联系方式,确定应急物资供应的种类、方式和数量,以便最快速度生产相应的物资装备。
五、应急物资的调拨和配送管理
(十四)应急物资的调拨应坚持“统一调配、先内后外、先近后远、先主后次,满足急需”的原则。
(十五)突发事件发生后,各事发单位应尽快收集、掌握电网和设备受损情况,提出应急物资需求,报相关应急指挥中心和各专业管理部门。
(十六)在各级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根据现场需求,下达应急物资调拨命令;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十七)各物资储备单位接到调拨命令后,应迅速响应,立即组织物资的采购、装运,确保及时送达。
(十八)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将使用的应急物资重新购置、补充到位。
六、应急物资的检查和评估
(十九)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所管辖应急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维护情况,每年至少盘点一次。
(二十)每次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结束后,由各专业管理部门牵头,对应急过程中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配送情况进行总结与评估。
(二十一)各单位对应急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的时候,应包括应急物资管理的内容,总结、评估报告应报同级和上级应急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