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单位:********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建设单位将下列工程委托施工单位施工。为了明确各方责任,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定此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住宅楼工程(含地下车库)
二、工程地点:西安市
三、工程范围:基坑普探
四、工程期限: 5 天,以甲方通知进场为准
五、现场清理:甲方应在施工前将现场内一切障碍物(影响钻探施工的物体)清理干净,其清理程度应露出地面。
六、工程质量:在工程普探范围内,乙方应按国家《Q/XJ104-建筑场地墓坑探查与处理规程》进行布孔施工。应对地下隐蔽的古河道、古遗址、古墓葬等所能提供的地下土质情况绘制平面详图并编写文字说明。经审签后盖章,以示负责。
七、普探深度:以自然土为限,所发现的问题,无论深浅只探到地下水位为止。普探因地下障碍(砖、瓦、碎石)无法穿过时,应待开挖后再探,其费用另计。
八、工程费用:经双方协商,普探按每平方米***元计价,实行工程包干价,包干价为****元(含开具费用),此价已包含探查全部工程费用,除变更及签证外,其他一律不再调价。
九、为了工程的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便利条件。由于甲方原因发生的停工、窝工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十、乙方应保证工程按期完成,由于乙方原因发生的停工、窝工等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保证普探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十一、乙方逾期完工,应向甲方支付工程费用20%的违约金,甲方在付款时一并扣除。
十二、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钻探资料一式四份,如发现古遗址、古墓葬等地下文物时,应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进行文物清理。
十三、付款方式: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工程结束后1月内一次结清(以乙方出示的正式资料为据)。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以协商方式解决。
十五、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肆份。协议从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竣工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工地代表: 工地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