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设置原则
凡涉及到财务岗位实行同岗替代制,也称AB岗制,岗位工作人员A岗不在位时,要落实B岗承办人,由B岗承 办人员自动顶岗,以满足财务工作的需要。
二、替代程序
1、财务科负责人、管理会计、费用会计、收入会计、综合会计、出纳和所有收费岗位设立A、B岗,即在本科室工作人员中按照轮岗制度进行轮岗。
2、财务科某一岗位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岗位,需要向本岗位负责人汇报,并与同岗位替代人员交接“正在办理和待办的事项”,避免本岗位的工作无人受理,防止工作停滞、拖延或中断。财务科负责人将根据工作性质指定相同或相似岗位的工作人员代行其职,避免造成工作失误。
3、岗位替代对应人员B岗因特殊情况均不在岗时,由部门负责人临时指定人员替代,或部门负责人临时替代。
4、所有财务人员需离岗一天以上的,应在遵守医院请休假制度的前提下,离岗前向科室分管负责人汇报本岗位工作情况。并与财务负责人指定的代岗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5、A岗责任人退岗后,B岗责任人应把替代办理的工作情况以书面或口头告知A岗责任人,并办理相应的移交手续。
三、相关要求
1、代岗人员应认真履行所代岗位职责,按规定及时完成相关工作,不得借故推诿、留置、拖延。
2、岗位A、B人员要相互学习,了解掌握对方的业务工作。
3、顶岗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一旦出现问题,一律由顶岗人员负责承担。
4、A岗责任人离开岗位,未交代B岗人员代行承办工作,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由A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