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百年大计,质量为本”,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建设中的重中之重,是工程质量、进度的前提和保证,是工程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第一要素。安全生产要时时讲、天天讲、处处讲、人人讲,各项目负责人必须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的日常管理中,各监理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于职守,做好主动控制和风险预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预案,严查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各级监理人员必须做到以下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当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和质量等其他因素冲突时,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编制《安全监理方案》或《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各项目监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4.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配备及岗位设置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特别是安全监理人员。
5.安全监理工程师要对承包商上报的安全生产方案认真审核,审查合格后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并监督其落实执行。
6.项目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承包商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制度和安全培训制度;督促承包商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检查承包商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无证不得上岗;检查承包商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档案,无培训不得上岗。
7.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或安全专题会议制度,监理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定期(一般每周)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分析会,及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交底,对安全生产进行布置检查,交流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各参加人员要进行签到,并做好会议纪要。
8.实行安全月报制度,项目监理机构每月25日联合业主、承包商安检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对检查结果形成安全月报,上业主并通报施工单位。
9.项目监理机构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制度,设立危险源台账,建立并完善安全监理台账;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承包商制定行之有效的处置方法,并督促其安全生产预防措施的设置和落实;对工程中的重大危险源项目,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方案或措施,安全领导小组重点进行监理。
10.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坚持巡视工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和驻地进行安全检查。
1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内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人员到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执行情况和检查记录(影像资料);施工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安全装置的设置和使用情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个人防护用品配备穿戴情况及是否存在事故隐患等;职工食宿区安全用电、火、燃气、食物方面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
12.项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并及时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13.监理人员巡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当要求承包商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并上报上级监理机构和业主,对承包商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直至合格为止。
14.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施工安全监理的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