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
*******标项目经理部
编制:
审核:
批准:
一、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三、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进场及安装设备检验(测)制度
四、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五、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六、“三检制”落实制度
七、单元工程检验和质量等级自评制度
八、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九、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十、技术岗位培训制度
十一、施工图审查制度
十二、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十三、验收管理制度
十四、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十五、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工程质量岗位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质量责任制
1.1贯彻实施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建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按照业主的总体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明确质量职能分工,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对工程质量优劣负全面责任;
1.2严格执行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各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项目质量检查、评比和改进,行使质量否决权;
1.3认真履行工程承包合同,同时强化项目管理的“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保证兑现合同承诺;
1.4对进入项目的人力、资金、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按时段进行优化配置,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保证均衡生产,做到文明施工;
1.5组织项目质量成本预测、控制、分析和考核,用好项目资金,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消耗,提高效益;
1.6及时组织项目质量分析会,对质量问题和不合格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并向公司职能部门反馈各种质量信息;
1.7组织动员项目全体人员积极配合内外质量审核,对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限期整改,避免或减少不合格项的重复出现;
1.8负责工程管理和审核批准购买符合质量要求的原材料和半成品;
1.9组织制定、实施具有质量否决权的经济责任制,监督检查本项目岗位技能和质量意识教育培训,并考核和评价其工作。负责审批由项目总工程师策划建立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
2、总质检师质量责任制
2.1贯彻落实质量体系的运行,对项目部的工程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
2.2主持定期的生产质量会,合理组织,协调施工力量,确保质量和工期,争创最大效益;
2.3组织质量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会同项目总工、工程技术部进行决策处理,并就质量方面的问题同上级领导、业主、监理协调解决;
2.4指导采购员按质量要求购买并应满足工程设计要求;
2.5组织技术部、设备物资部按相应的验收评定标准验收半成品、成品;
2.6审查并确保合格的设备、材料投入生产、合格的半成品、成品顺利转入下一道工序;
2.7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工程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决策处理。
3、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责任制
3.1组织项目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图纸自审,参加业主或设计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并做好会审和交底记录;
3.2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序及特殊工序作业指导书,并按有关规定报批;
3.3审核项目材料需用计划和加工定货计划;
3.4监督有关人员做好进货、过程质量检验和试验,保证进货和过程质量控制符合标准;
3.5组织重要部位和特殊过程的工程检查验收,对发现的不合格或潜在不合格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验证措施的实施情况;
3.6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努力提高施工工艺水平和操作技能;
3.7主持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仲裁质量争议;
3.8负责组织、监督材料和过程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4、质检工程师质量责任制
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公司质量部下发各项文件;
4.2监督检查施工队执行质量计划情况;
4.3参加工序隐检,负责核定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填报质量验收记录;
4.4监督施工队落实三检制,参加项目部质量检查;
4.5参加一般质量事故分析,监督纠正措施实施情况并进行验证;
4.6按期向公司质量部报送质量检查报表;
4.7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自检、互检、交检制度,认真作好检验记录。
5、资料员质量责任制
5.1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和移交工程资料和工程档案;
5.2负责施工图纸的收接、管理、登记、标识;
5.3及时收集、整理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质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等。
6、试验员质量责任制
6.1严格遵守试验操作规程,制定项目试验计划,认真填写试验记录,及时收集索取试验报告,将合格试验报告交资料员归档;
6.2对运至施工现场的原材料按规定取试样进行报验;
6.3在浇筑混凝土等过程中,按试验规程制作混凝土试件,按规定周期进行标准同条件养护,按时送试验室进行抗压强度、抗渗性能、结构实体检验试验,对试件代表性和制作过程负责;
6.4协助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严格控制混凝土搅拌、运输、浇筑、养护全过程,保证混凝土强度所需要的温度,满足设计要求。
6.5负责现场材料取样复试,必须按要求数量取样并执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规定,资料填写清楚齐全、作好试验记录台帐。
7、物资主管质量责任制
7.1监督检查并参加对工程物资供货方的评价和变更,建立工程物资供货方名录,确保工程物资采购工作处于受控状态。
7.2编制物资月度采购计划、负责上报建设单位,提供物资台帐。
7.3组织对现场材料进行验证,负责监督检查物资的标识及可溯性标识记录。
7.4负责组织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搬运和储存。
7.5负责组织检查各施工专业(工种)培训计划编制执行并保存培训记录。
8、质检员质量责任制:
8.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本公司有关技术、质量管理的各项方针、规范及标准规定,对工程施工质量承担主要责任。
8.2掌握项目工程技术质量特点、质量目标、合同质量目标,制订工程质量控制的措施和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8.3督促班组搞好自检、互检工作,负责满足项目部检测器具使用要求,进行项目质量管理,参加项目工程质量评定工作。
8.4负责主要原材料、设备进货检验,检查成品质量和使用情况,及时检查试验结果,记录重要处置情况。
8.5做好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指导项目工程资料记录与整理,负责收集工程资料。
8.6负责监督不合格产品的整改及复查工作。
8.7对工程施工作业有现场调查权、记录权、质量监督检查权和处罚权。
8.8对施工现场发现、发生的质量不合格或质量事故有知情权、制止权和越级报告权。
8.9对施工现场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执行有监督、检查权。
8.10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器材有质量检查、质量检验权;
8.11对测量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以及送交签证资料和各项试验资料有审核、审查权。
8.12对例外放行物、不合格材料的有进行现场标识、分区隔离的处置权。
奖罚措施:
1、项目部建立质量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0.5%,用于奖励在质量管理较好的部门和个人,根据年度质量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具体发放数额由项目领导及质检人员讨论后决定。竣工验收后,对获得部优质工程的个人一次发放优质工程奖3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个人一次发放优质工程奖5万元。
2、由于个人技术及业务不熟练造成工程损失的,经项目部研究依据质量事故的严重性做出处罚决定。
8、施工队质量责任制
施工队是施工操作直接组织者、领导者,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8.1对员工经常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及“三工教育” 组织落实创优措施。
8.2组织全队职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8.3检查督促班组开展“三检”活动
8.4主持经常性质量检查,制止违章作业。
8.5随时掌握分析质量情况,对质量通病制定对策;发生质量事故及时上报。
奖罚措施:
1、施工项目部建立质量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0.1%,用于对奖励在质量管理较好的作业队和个人,根据年度质量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具体发放数额由项目领导及质检人员讨论后决定。竣工验收后,获得部优质工程的对作业队一次发放优质工程奖2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对作业队一次发放优质工程奖3万元。
2、发生质量问题,对施工队进行整改,赔偿损失,并对责任个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返工、返修,赔偿损失,并对责任个人以1000~20000元罚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返工、返修,赔偿损失,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由相应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项目部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发现违章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现象,必须严厉制止,或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于一定的经济处罚。
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质量管理责任制和质量终身制
公司质量管理遵循“逐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负责人,项目总工是工程质量的技术责任人,按各自的职责对其负责的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2、质量方针宣传和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通过全员培训和各种宣传手段,切实贯彻ISO9000质量体系标准以及公司质量方针,确保所有员工都理解质量方针的深刻内涵,使质量方针成为每一个成员特别是领导层的座右铭,从而自觉地在本岗位贯彻执行,共同为实现质量方针而努力。
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将利用标语、报纸等传统宣传手段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宣传教育活动。
3、技术交底制度
项目部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质量的原则。工程技术部门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制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技术员对工长的技术交底、技术员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人员的技术交底。各级交底以口头或书面进行,并有文字记录。因技术措施不当或交底不清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材料进场检验制度
项目部建立合格材料供应商的档案,并从列入档案的供应商中采购材料。项目部对其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材料进场必须进行材质复核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在工程上,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质量事故的要追究材料采购部门的责任。
5、过程三检制度
实行并坚持自检、复检、终检制度,并做文字记录。
6、成品保护制度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的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做好交接工作。如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避免破坏和污染,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者及管理人员负责。
7、竣工服务承诺制度
工程竣工后建筑物醒目位置镶嵌标牌,注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开竣工的日期,这是一种纪念,更是一种承诺。项目部主动做好用户回访工作,按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制度。
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
进场及安装设备检验(测)制度
1、目的
对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构配件及安装设备进行规定的检验,以保证产品满足规范、设计要求。
2 范围
适用于进货、过程、最终检验的控制。
3 职责和权限
项目部材料员负责进货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为项目部试验员。
4 程序概述
4.1 进货检验和试验
a) 各工序的操作工负责对各工序的自检,自检合格后方能进行专检,自检不列为项目部正式的检验工作。
b)应确定过程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以文件形式作出规定并严格执行,以确保只有经检验合格的半成品方可入库。
c) 在所要求的过程检验或验证完成前不得将材料放行,项目部不允许半成品例外放行。
4.2 最终检验和试验
a) 最终检验必须在规定的进货检验和过程检验都完成后才能进行。
b) 最终检验和试验的项目和方法应形成文件,质检人员应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全部的最终检验和试验,保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
c) 只有在规定的各项检验和试验活动有关数据和文件齐备并得到项目部技术人员认可后,产品才能使用。
4.3 检验和试验活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放在制定地点存放,并进行标识。
4.4检验和试验记录
a) 授权检验员应如实记录检验或验证结果,记录应能清楚地表明产品是否已按所有规定的验收标准通过了检验或验证,并标明负责产品放行的授权检验者。
b) 授权检验员应保存检验和试验的质量记录。
4.5必须按经监理审批的原材料检测方案及检测计划进行试验,试验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备案。
4.6认真配合监理完成现场见证取样及平行检测工作。
4.7采购材料检测设备,设置检测场地和现场实验室,并根据设备检测周期计划,及时进行复检,确保试验仪器的精确度,以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4.8除根据规范检验批次进行原材料的送检外,对于施工中发现材料异常情况,试验检测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暂停,并对采用的原材料进行抽样检测。
4.9对于试验检测结果,必须及时公布或通知,以确保施工的连续性,不得故意拖延或隐瞒检测结果,试验人员必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4.10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必须立即清理并与合格材料分开堆放,并做好标识,及时清理出现场。对于出现大量不合格材料的场地和厂家,应另行考察料源地和厂家,及时调整供货厂家,以避免出现大量不合格材料,影响现场施工和由于材料考察时间影响施工进度。
工程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1、隐蔽工程质量消缺
凡需覆盖的工序完成后即将进入下道工序前,均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项目经理部设质量管理工程师和专职质检人员,跟班检查验收。每道需隐蔽的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确保监理工程师对即将覆盖的或掩盖的任何一部分工程进行检查、检验以及任何分部工程施工前对其基础进行检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已覆盖的工程有必要返工检查时,质检工程师和施工员应积极配合。
2、预埋件、预留孔洞质量消缺
预埋件、预留孔洞是水利工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为保证预埋件、预留孔洞不漏设、不错设,位置、数量、尺寸符合设计要求,应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施工和检测体系。坚持施工中技术交底和多级复查制度。
3、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法
对于质量缺陷的处理,应当坚持原则,以保证缺陷处理后的质量能够满足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可以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主要采用下列两种方法处理工程质量缺陷。
(1)整修与返工。缺陷的整修,主要是对局部性的、轻微的且不会给整体工程质量带来严重影响的缺陷,如水泥混凝土结构的局部蜂窝、麻面,道路结构层的局部压实度不足等。这类缺陷一般比较简单地通过修整得到处理,不会影响工程总体的关键性技术指标。由于这类缺陷很容易出现,因而修整处理方法最为常用。返工的决定应建立在认真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是否返工,应视缺陷经过补救后能否达到规范标准而定。补救,并不意味着规范标准的降低,对于补救后不能满足标准的工程必须返工。
(2)综合处理办法。综合处理办法主要是针对较大的质量事故而言的。这种处理办法不象返工和整修那样简单具体,它是一种综合缺陷(事故)补救措施,能够使得工程缺陷(事故)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和工期损失,重新满足规范要求。处理的办法因工程缺陷(事故)的性质而异,性质的确定则以大量的调查及丰富的施工经验和技术理论为基础。具体作法可组织联合调查许、召开专家论证会等方式。实践证明这是一条合理解决这类问题的有效途径。
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1、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或达不到本工程所采用的质量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构成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与处理
(1)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项目部应立即上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和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2日内以书面专题逐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事故发生的简要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
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处理方案及工程计划;
事故报告单位。
(2)质量问题、一般事故由项目部处理、备案,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将处理结果上报集团公司备案。重大事故由集团公司领导、集团公司质量部门参加处理。
(3)事故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要查明事故的经历、性质、原因、责任者和采取的防范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在处理质量事故时,要注意两个问题:
a、凡影响下一道工序的项目或发生在主要部位的重大质量事故,在未处理前,必须暂停施工。
b、工程量较大,是否返工处理或修改设计变更使用,均须经过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裁定,不得擅自处理。
2、各级的质量职责
项目经理主持本项目全面工作,由总工协助项目经理主持日常质量工作。总质检师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分管专业的质量技术管理和协调工作。
办公室负责信息的及时传递和领导交办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车辆的调度,组织、协调、总结质量事故工作。负责宣传纪律的落实,组织宣传工作,负责修复前后声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施工技术部负责技术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组织检查,负责质量检查的技术要求、检查技术总结和整改措施的拟定及督促落实工作;对口上报并配合预算合同、财务部整理资料;配合办公室收集宣传报道资料。
质量部负责各类情报预报的搜集、发布,按照准确及时的要求,做好质量事故的预报、分析和总结,并协助预算、财务、工程部做好统计及上报工作。
物资部门及时做好抢险物资的准备工作及抢险物资的统计工作。
3、责任追究制度
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是工程质量的技术负责人,按各自的职责对其负责的工程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1)施工质量责任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施工人员应加强自检工作,对其施工的质量负全责。施工人员不听取、不支持质检员的正确意见,违章作业,而发生质量事故,应追究其责任。
(2)质检员漏检、错检造成质量问题,施工人员负有责任外,应追究质检员的责任。
(3)各级质检员有“一票否决权”,当质量检查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有权暂停施工,待问题得到解决后才能恢复施工。
(4)事故处理要实行“三不放过原则’:
①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②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③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4、奖罚措施
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赔偿损失,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返工、返修,赔偿损失,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以1000—20000元罚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返工、返修,赔偿损失,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由相应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检制”落实制度
1、工序验收制度
(1)工序检查严格执行“自检、复检、终检”制度,以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
(2)班组作业人员对施工工序各环节进行自觉检查,边施工边检查,工班长负责对完工后的工序进行初次检查,作出检查记录,特别是定量的数据记录。
(3)工序自检合格后,施工作业队复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记录并报项目部质检人员终检。
(4)项目部质检人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以确保工序的工艺流程、操作标准达到质量规定的要求。
2、工序报验程序
隐蔽工程报验程序及管理办法:
隐蔽工程检查必须严格按隐蔽工程检查程序进行,杜绝漏报、漏检等现象发生。工班长、施工队长、质检工程师、等人如果有不按报验程序施工者,根据情况给予100~500元罚款、停工检查、调岗等处罚。监理工程师、质检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班长、工区如不整改,质检工程师、主管工程师有权要求对工区进行停工整顿,并对工班长、施工队长处以100~500元罚款、对工区处以500~2000元罚款。
单元工程检验和质量等级自评制度
一、单元工程质量评定
(一)合格标准
单元(工序)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按《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试行)》(SDJ249.1~6-88,SL 38-92及SL 239-1999)(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执行。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必须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2)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3)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建管局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建管局、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二)优良标准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执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者,可评为优良等级。
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分部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一)合格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二)优良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9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重要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末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一)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如下:
1.合格标准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2.优良标准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9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四、工程项目质量评定
(一)合格标准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二)优良标准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有9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每月进行一定期质量检查,检查由总质检师主持,项目经理部有关人员、工程队负责人、质检人员参加。检查出的质量问题应列出专项清单,限期消项,并及时写出总结和改进质量措施上报。
1、质量检查分工
项目部负责开工前检查、施工中检查、竣工检查,进行隐蔽工程检查签证。定期对所属工程队进行检查评比。施工队负责工序的自检、互检、交接检查。项目部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共同参与工序的交接检查。对于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由质检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证。
2、工程队负责组织开展所作工程的“三检”活动及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工作,申报隐蔽工程检查签证。
3、材料进场检查制:要特别注意杜绝无准用证书水泥的使用;进场钢筋要进行力学性能分析;商品混凝土进场要核实混凝土强度等级和检验坍落度。
4、三检制:主要分部工程质量严格检查,坚持“工班长、施工队长、质检员”三检制。
5、隐检制:根据施工进度安排预检、隐检计划,进行预检、隐检程序,办理预检、隐检手续,并及时履行签字归档。
隐蔽工程检查以操作者自检为基础,质检员专检、互检和质检工程师专检、抽检相结合。
严格执行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制度,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不许隐蔽。实行工序间的转序检查制度,工序中间交接时,要有明确的质量交接意见,每个班组的各工序要做到检查上道工序,做好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各工序完成后,由分管工序的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组织工班长,按技术规范进行自检。检验合格后,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验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签证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未通过隐蔽工程验收的项目,返工自检合格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发出复验申请。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应详细、真实,检查人员签字手续齐备,然后按文件、资料控制程序进行存档。
7、 工程例会制:
(1)、外联工程例会:汇报工程进展情况;听取业主、监理、质监站及设计院等各方面的指导和意见;提出施工或图纸上的问题、方案措施。
(2)、内部工程例会:总结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安全情况,传达外联工程会议精神,明确各专业的施工顺序和工序穿叉的交接关系及质量责任,加强各专业工种之间的协调、配合及工序交接管理,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8、成品保护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后插入的工序,应采取确实可行措施,如覆盖、防护等进行保护,免遭污染或破坏。
9、建筑原材料及砼、砂浆等质量的好坏严重影响着工程的质量与安全,因此必须重视原材料和试块的取样、送检,本工程要求所有的试件和试块均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下按规范要求取样,并送到有资质实验室检定。
施工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是在单位工程或分部、单元工程正式施工前,对参与施工的有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进行的一次技术性的交待与说明。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分部工程施工交底、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交底。
1、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参与施工的人员对施工对象从设计情况、建筑结构特点、技术要求到施工工艺等方面有一个较详细的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科学地组织施工和合理地安排工序,避免发生施工操作错误。
2、设计交底:通过向施工人员说明工程主要部位、特殊部位及关键部位的作法,使施工人员了解设计意图、建筑物的主要功能、建筑及结构的主要特点,掌握施工图的主要内容。图纸作法及设计要求交底分两步进行。第一步,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各专业工程师进行交底。第二步,由各专业工程师对班组长及施工操作人员进行交底。
3、施工组织设计交底: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各专业管理人员召开施组设计交底会,通过介绍施组的主要内容,使项目人员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部署、任务划分、进度要求、主要工种搭接关系、施工方法、主要机械设备及各种管理措施。
4、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交底:专业工程师在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之后,应及时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的主要原因、部位及具体变更做法向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操作人员交待清楚,以免施工时漏掉或仍按原图施工。
5、分部工程技术交底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规范、规程要求、材料使用、质量标准及技术安全措施。对非常规工序、新技术项目(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和重点部位的特殊要求等,要编制作业指导书进行着重交待,把住关键部位的质量、技术关。
6、技术交底一般通过填写"技术交底记录"以书面的形式进行交底,必要时还可以用图表(含平面图、剖面图、节点详图等)、实物、小样、口头交待、现场示范操作等形式进行。
7、技术交底要做到可操作性,详细明了,使施工人员能够实施。
8、技术交底内容要和施组、施工方案吻合,不发生矛盾。
9、技术交底后交底人、接受人、两方签字。
技术岗位培训制度
1、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要努力钻研本岗位业务技术,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达到本岗位要求。
2、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施工技术要求,按年度编制培训计划,为工程需要积极提供给属技术人员。
3、毕业新分配来的大学生,要进行岗位培训,并建立师徒关系,帮助使其尽快进入工作岗位。新分配来的人员在实习期间,必须经过一年的岗位实习方能正式任用。
4、岗位培训评定采取年度考核办法。包括:理论考试和技能考试。并对自己工作及理论考试做出总结。
5、在职技术人员要以岗位培训为主,适当开展一些技术问答,技术讲座,反事故演习。
6、单位鼓励有一定实践工作经验的年轻人员继续深造学习,攻读管理专业或工程专业研究生。定期举办技术专业、计算机、“四新”技术等新技术培训班。
7、邀请专业技术人员、水利专家各技术人员讲课,提高全体人员整体素质。
8、培训后运行人员必须做到“三熟三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三熟:熟悉设备及系统情况;熟悉操作和事故处理;熟悉本岗位规章制度。三能:能分析运行情况;能及时发现和排除障碍;能掌握一般的维修技能。
施工图审查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使施工人员充分领会设计意图,熟悉设计内容,正确按图纸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必须在工程开工前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工作
二、审查程序及内容
1、图纸清查
1.1按照设计给定总目录,逐册清点。
1.2根据各卷册目录,核查文件内容是否与目录对应。
2、工程量核算
2.1对图纸中钢筋、混凝土及其它原材料工程量进行计算,及时做出材料采购计划。
2.2对图纸中疑问的工程量,及时与监理、设计院等单位沟通,及时调整,以便指导施工和工程计量。
3、图纸审查组织及人员
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施工技术部、计划合约部、质量监察部及实验室和测量队对施工图进行系统查点、分析、统计。
审核结束后,对审核结果进行汇总整理,并作出审核结论交项目部记录备案。
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劳务分包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地方质量法律、法规,遵守我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及有关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2、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劳务分包合同的规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负责。
3、公司各级质量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对劳务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接受我公司各级质量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
4、质量职责
4.1公司安全质量部
(1)参与制定《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2)参与“合格劳务分包方”的业绩考核和资格评审。
(3)组织实施对劳务分包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
4.2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质量体系的建立,认真贯彻公司质量方针,保证项目质量体系正常、有效运行,保证工程质量,全面完成公司下达的质量指标。
4.3项目技术负责人
(1)负责质量体系运行的组织、协调管理。
(2)组织编制、实施项目质量计划和质量管理规定。
(3)组织对劳务分包单位的质量交底。
(4)领导技术质量办公室,全面实施对劳务分包工程的过程质量控制。
4.4 项目部质量员
(1)及时对劳务分包单位有关人员进行质量交底,向劳务分包单位提供质量记录样表。
(2)审查劳务分包单位质量负责人、质检人员资格。
(3)审查劳务分包单位特殊资质人员的上岗资格,必要时进行技能考试。
(4)负责计量管理工作,建立项目部计量器具台帐,检查计量器具的检定情况,保证计量器具的有效性。
(5)及时组织工序交接检查。
(6)严格执行质量奖惩规定、实施质量奖惩。
(7)及时组织工程质量评定。
(8)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及时上报质量报表。
(9)参加不合格品和质量事故的调查、评审,并对其处理结果进行验证。
5、劳务分包单位
(1)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参加项目部质量交底,没有参加质量交底人员不得进行施工。
(2)质检员、特殊资质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开工前,应将质检员、特殊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原件报项目部技质办审查备案。
(3)施工中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检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使用前应报项目部技质办备案。
(4)及时作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质量记录应采用项目部技质办规定的样式。
(5)及时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
(6)严格执行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制度。
(7)按照项目部的要求,及时填报质量报表。
(8)发生不合格品或质量事故应立即报项目部,并参加调查、评审,按批准的方案进行处理。
(9)严格执行质量奖惩制度。
(10)及时进行工程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
6、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6.1质量控制点
(1)对于各级质量控制点,劳务分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的要求及时进行质量自检并作好记录。
6.2工序交接检查
(1)上道工序不经检查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2)劳务分包单位内部工序交接由劳务分包方质检员组织,项目部质检员进行抽查。
(3)劳务分包单位与外部工序交接检查,由项目部质检员组织。
(4)工序交接检查必须填写工序交接记录。
6.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1)劳务分包单位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应及时通知项目部质检员,在质检员验收确认前,不得自行隐蔽。
(2) 项目部质检员在接到劳务分包单位的隐蔽工程报验后,应及时进行检查确认。
验收管理制度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1、目的和要求
1.1 隐蔽工程验收,使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体系贯穿到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产品内部层层把关,求得产品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1.2 隐蔽工程验收是承建单位完善质量体系的基础,通过承建单位完善的隐蔽工程验收体系,使建设单位得到一个可信任的产品。
1.3 隐蔽工程验收是分部单元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它应和分部单元验收评级同时进行,两者缺一不可。
1.4 隐蔽工程验收,应以文件的形式来表达,要求文件内容明确和完整。
2、范围
2.1 隐蔽工程是指产品工序进行中间环节半成品的验收,是指产品工艺进行中,产品的内部质量验收。
2.2 工程中的钢筋工程。
2.3 防水工程。
2.4 电气设备安装检查。
2.5 隐蔽工程验收,是通过文件记录来表达其验收成果。
3、内容
3.1 工程项目名称及工程量。
3.2 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法。
3.3 验收和检验的主要手段及成果数据。
3.4 相应原材料及半成品检验单编号。
3.5 缺陷情况及处理记录。
3.6 隐蔽项目的评价。
4、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4.1 隐蔽工程的验收,承建单位应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根据不同情况通知建设单位、设计、质监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具体执行中几种情况的处理如下:
4.1.1监理单位48小时内未按时到场,承建方可自行隐检,建设单位有权提出开挖或解体检查,承建方应按要求开挖或解体。复检时,如质量合格,其检查费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质量不合格其检查费和施工费一律由承建方负责。
4.2.2承建方未通知监理单位,或经检查后未按建设单位要求返工和修理时,监理单位有权停止施工,停工损失由承建方负责。
4.2.3隐蔽工程验收前,承建单位工地应填隐蔽工程记录,以利双方质检部门检查。检查后,填写该项目的评价。
单元、分部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和要求
1.1 单元工程验收的目的,就是要从基础上奠定一个优质工程的开端,从第一道工序开始层层抓质量。从程序上、文件记录上为单位工程的优质质量奠定基础。
1.2 单元验收是三级验收的最基层工序验收,必须在工序进行中进行。按验评质量属于停工待检的工序,必须停工待检。
1.3 工序验收记录文件,必须在工序验收中填写,不得事后补记。
2、内容
2.1 单元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如下:
2.1.1单元工程验收,是生产工序的验收,一般在工序完后按验评项目等级进行。
2.1.、单元工程验评标准中工程量较大,一个单元工程常常需几步施工,而每步施工的验收文件记录和评分文件记录必须正确予以反映,为此要求每施工到一步验评一次,做好完善记录使验评工作正确反映工程实际情况。
2.1.3单元工程验收后,必须同时填写两种文件,一种是验收的隐蔽工程文件,作为验收文件性记录,另一种是质量评分文件,作为评分的记录。
2.2 分部工程验收主要内容如下:
2.2.1分部工程验收一般在单元工程完工后,并在有关单元工程质量文件报告结论出来后进行(如混凝土标准强度及抗冻、抗渗强度;金属一般强度、疲劳强度;焊缝的无损检验和热处理后)。
2.2.2分部工程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实物调查为辅。
2.2.3分部工程验收项目划分及验评等级的划分按验评质量进行。
3、职责划分
3.1 施工单位应对提供记录正确性及自检评语负责。
3.2 施工单位应对验评标准掌握尺度及验收评语负责。
4、程序管理
4.1 具体验评办法详见有关标准、规范。
4.2 由施工单位质检部门提出,施工技术部审定,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5、质量检验评定按单元、分部工程进行,均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单元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5.1 合格
5.1.1“一类”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5.1.2“二类”项目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规定;
5.1.3“三类”项目抽检的点数中,建筑工程有70%及其以上、建筑设备安装工程有8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超差点值应不影响结构安全和设备安装。
5.2 优良
5.2.1“一类”项目必须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规定;
5.2.2“二类”项目每项抽检的处(件)应符合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合格规定,其中有50%及以上的处(件)符合优良规定,该项即为优良;优良项数应占检验项数50%及其以上;
5.2.3“三类”项目抽检的点数中,有90%及其以上的实测值应在相应质量检验标准的允许偏差范围内;超差点值应不影响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
注:“一类”项目应全数检查,“二类”、“三类”项目检查数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5.3 当单元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应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的规定时,必须及时处理,并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质量等级:
5.3.1、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5.3.2、经加固补强、补修或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其质量仅应评为合格;
5.3.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造成永久性缺陷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所在的单元工程不应评为优良。
5.4 单元工程的质量检验及评定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地或公司专职质检员复查、评定质量等级,有些项目应经建设管理单位质量人员核查、核定。
5.5 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应在所含单元工程全部评定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技术资料,评定质量等级,经建设管理单位质量人员核查、核定。
5.6 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5.6.1合格: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且技术资料应基本齐全、准确。
5.6.2优良: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应为优良,且技术资料应齐全、准确。
单位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和要求
1.1 单位工程验收是为全部工程形成生产能力奠定基础。
1.2 单位工程验收开始时,其主体工程的工程量必须完成95%以上。
1.3 单位工程验收时,不但在工程形象上要形成生产能力,而且在移交的文件记录上要求完整,同时应在分部工程验评工作完成后进行,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2、内容
2.1 组织
2.1.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正确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交工程技术部有关专业,由工程技术部组织有关专业来审查合格后,提交项目部验收委员会批准方可进行验收工作。
2.1.2、单位工程验收中,必须有施工单位、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制造厂等单位参加。
2.1.3、单位工程验收中,上述各方派代表参加,由工程技术部组织进行。
2.1.4、验收工作按验评标准进行,施工单位应接受建设单位质量监督站的监督,意见不统一时,可提请上级质量监督中心站裁决。
2.2 程序
2.2.1、单位工程验收分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两次进行。
2.2.2、预验收工作,必须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后,一般在正式验收前足够时间内进行,其组织工作工程技术部负责。
2.3 内容
2.3.1验收内容应符合现行电力行业验评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2.3.2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是在整理分部单元工程文件基础上进行,对上述文件整理要求如下:必须按有关要求提出数理统计的文件和报告;应标明文件中必要的接口联系。
2.3.3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工程竣工移交签证书,明确验收时间和保管责任,明确尾工项目及完成时间。
(2)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当设计变更较小时,可使用施工图纸代用,但应在有关图纸上注明变更名称及通知单编号。
(3)制造厂家设计图和说明书。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安装试验记录。
(6)单位工程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记录。
(7)建筑物及设备基础沉降记录。
3、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规定:
3.1 合格
3.1.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
3.1.2技术资料应基本齐全、准确、工整;
3.2 优良
3.2.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应全部合格,其中有50%及其以上优艮,所指定的“关键”分部工程必须优良。
3.2.2技术资料应基本齐全、准确、工整;
4、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应在所含分部工程全部评定的基础上,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整理技术资料,进行观感质量检查评分,评定质量等级,经建设管理单位质检人员和质监部门质监人员核查、核定。
5、职责划分
5.1 施工单位填写竣工申请书,对填写的内容、验收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5.2 验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验收标准,评定合理,对其正确性负责。
6、接口联系
6.1 单位工程验收移交分以下情况:
6.1.1单位工程全部竣工具备使用条件,进行竣工移交。
6.1.2当单项工程只做一个工序已完工,即进行向下工序正式验收移交。
6.2 单位工程验收是工程总体移交的基础工作,必须按计划、按项目逐项进行,整理好移交文件,为工程总体移交奠定基础。
6.3 单位工程验收,是在分部单元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单元工程不验收,不得进行单位工程的验收移交。
6.4 单位工程验收,按电力行业现行验评标准及双方合同条件进行。
工程质量例会制度
一、加强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控制投资,制定本办法。
二、工程例会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期的周例会形式。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四、参加对象
总质检师、项目总工程师、质量负责人、质检员及相关人员
五、其他相关部门:施工技术部、试验室及测量班。
六、例会内容
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及出现的质量问题。
2、汇报下一阶段工程计划情况。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七、工程质量例会参会各个单位的汇报内容形成文字性汇报材料分发会审人员讨论。
八、工程例会由总质检师主持,做好会议记录。
九、例会每个部门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记录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工程质量奖罚制度
1、施工项目部建立质量奖励基金,奖励基金占项目总投资额的2%,用于对奖励在质量管理较好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每月质量检查情况综合评定,具体发放数额由项目领导及质检人员讨论后决定。竣工验收后,对获得部优质工程的承建的单位一次发放优质工程奖3万元。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的承建单位一次发放优质工程奖5万元。
2、发生质量问题,由责任单位进行整改,赔偿损失,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500—3000元罚款;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返工、返修,赔偿损失,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以1000—20000元罚款;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由责任单位进行返工、返修,赔偿损失,并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处以5万元至30万元罚款,构成犯罪的,由相应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项目部各级质量检查人员发现违章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等现象,必须严厉制止,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于一定的经济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