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课程教学大纲
(参考稿)
20__年_季学期
说明:
各校法律诊所课程类型、内容、形式和特色各有千秋,不可用固定的模式简单限定;但它们又有基本的共同点,即通过诊所形式教学和办理实际案件,培养学生具备法律职业人所应有的法律素质、能力和职业道德。为此,本大纲仅作为一个参考文本,意在开启各种不同类型法律诊所课程的思路,同时又相互学习和借鉴,而非作为一种可以简单套用的模式,而抹杀特定法律诊所课程的内在的精华和因地制宜的特色。
大纲按照教学进度和学期内每周教学的顺序进行编排,但各个诊所课程应根据自身的教学内容、进度及学生办理案件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或增删,不同的题目可以与其他内容交叉在一起进行。
欢迎有关老师对此参考稿进行修改和补充,也欢迎提出新的大纲,一起交流,共同提高。
课程名称:___法律诊所
任课老师:___
学时: ___学时
学生规模: ___人
教学形式: 课堂讲授讨论与案件(提供法律服务)相结合
考核方式: ___
教学目的:
通过本学期的___法律诊所课程,使学生:
1.能够理论联系实际,不仅系统地掌握___方面的法律知识,而且亲身参与法治实践,深入了解我国法治发展的现状;
2.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接触并实际处理真实的___类型案件,为案件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3.从实践中学习并掌握法律执业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实践能力、方法和技巧等基本技能和素质;
4.在办理实际案件过程中体会并培养法律职业人的良好法律职业道德、事业心、公益心和使命感;
5.培养团队协作精神,学会与当事人、法官、同事和各种诉讼参与人沟通或合作的能力。
课程及教学要求:
1.本课程面向法学院高年级本科生或研究生,参加本课程的学生应已经修完法学的基础课程,有办理案件的能力,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心;
2.本课程学生应当按照课程要求参加课堂讲授及其他各种形式的课堂教学,积极参加课堂讨论;
3.学生应当在任课教师的指导下,分成小组(_人一组),亲身参加有关的法律咨询接待和法律服务工作,如按照诊所值班要求,到诊所对外法律服务办公室值班,接待来访,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并接受案件代理,向需要获得法律服务的___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4.无论是课堂讨论还是案件,学生都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动性和责任心,在老师指导下和通过讨论,提出自己的分析意见和解决该案件的方案;
5.每个学生都应当办理并完成_个案件,并按照诊所办案程序和要求,写出结案报告。
教学内容和计划
(请根据课程类型、特点和案件受理情况进行调整和增删)
| 周次 | 主题 | 主要内容 |
| 1 | 诊所课程简介和要求,对学生进行基本培训,引导学生讨论参加本课程的目的和打算: | (1)法律诊所的产生和发展背景; |
| (2)诊所的教育教学方法和内容; | ||
| (3)诊所课程的要求和诊所管理; (4)学生课堂讨论:为什么说法学是实践性的学科?法律执业者与医生工作的同异?法学的理论性与法律实践如何进行连接?法律职业者的基本素质有哪些?什么是法律人的能力?什么是主动性、亲历型的学习?你参加诊所课程的目的是什么?你打算如何参与本课程?如何培养法律素养和能力? (5)确认参加课程的意愿; (6)课后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意愿筛选并录取学生;对学生进行编组; | ||
| 2 | ___类型纠纷(案件)的相关法律知识、特点及其解决方案: 建立相关的诊所接待、受理案件的标准、程序、记录(档案建设)和制度: | (1)___争议的常见类型(举实例说明); |
| (2)___争议的一般解决途径、方法和方案; (3)经常使用的相关法律知识体系概述; (4)学习在法律诊所(法律事务所或调解机构)中工作的程序和制度要求; (5)作为法律执业者处理此类案件的立场、态度和基本要求; (6)对学生通过接待或其他途径接受案件提出具体要求,或根据诊所案源分配案件; | ||
| 3. | 发现案件并与当事人沟通和建立联系: | (1)通过与有关、法律援助中心、仲裁机构、社区、电话接待、街头咨询等方式建立稳定的案源; (2)讨论:如何发现、受理案件?受理的标准是什么?受理案件有哪些程序? (3)讨论:接待当事人的目的是什么?如何实现这些目的? (4)此类争议当事人的类型有哪些,如何与不同类型的当事人打交道;为什么? |
| (5)模拟接待当事人:请已经接待过当事人的同学模拟接待的过程,掌握接待的方式与技巧; (6)接待的方式及其注意事项(电话询问、当面咨询、主动访问); (7)怎样取得当事人的信任; (8)需要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哪些情况? (9)怎样从当事人哪里了解有关情况? (10)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应当如何对待?(是否都相信?如否,如何进行补正或弥补?) (11)在提供法律意见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2)用“信息不对称”理论来解释法律咨询和服务市场的形成; (13)怎样与同伴进行配合? | ||
| 4 | 案件评估及案件处理方案的制定: | (1)通过接待当事人和相关的证据甚至是一定的调查,描述案件的基本情况和性质;客观事实与法律认可的事实的区别与联系; (2)此类案件的关键事实和法律争议有哪些? (3)所接待的案件还缺哪些材料或证据; (4)如何评估案件的走向和可能的结果; (5)案件评估的依据和标准(事实、法律、情感及相关的社会因素); (6)案件评估的立场、方法和形式; (7)评估结果的形成; (8)下一步的方案和步骤设计(是否受理,受理后的基本程序和计划),以及案件性质和走向的分析; (9)与当事人进行进一步的联系与沟通; (10)在法律范围内主动推动某种事实的发生或形成新的法律关系; (11)讨论法律职业者的能动性,即律师如何在法律框架内设计客户或当事人的行动方案或应诉策略; |
| 5 | 与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联系,与其它相关纠纷解决人员的联系与沟通:协商(谈判)、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解决途径的探讨: (此项内容主要是沟通能力的认识和培养;可以根据课程需要扩展至几周的教学和练习) | (1)各种非诉讼解决形式的类型; (2)经手案件最佳解决途径的分析与选择; (3)协商、和解、调解、仲裁的区别及对受理案件的影响; (4)协商等纠纷解决程序中的“信息不对称”及其对策; (5)与对方协商或沟通的基本方法和策略; (6)协商的步骤、方法和技巧; (7)根据案情或模拟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协商的模拟练习; (8)调解的种类和特点; |
| (9)调解的基本方法、技巧和步骤; | ||
| (10)调解的条件和原则; (11)模拟调解,为案件调解做准备; (12)调解成功的法律确认:调解协议的撰写、签署、送达和效力; (13)调解失败的情况分析及下一步方案; | ||
| 6-7 | 证据取得与分析: (此项内容可以根据教学需要和实际受理案件的需要,用一周或几周的时间进行) | (1)复习并系统掌握有关证据的法律知识; (2)熟悉各种证据类型及相应特点; (3)分析各种证据的证明力; (4)各种证据的组合与运用; (5)如何取证,取证的有效途径; |
| (6)如何与各种不同类型的证人接触; (7)结合上述内容,对经手案件现有证据进行分析和评估; (8)对方可能提交或已经提交的证据及其分析; (9)分析现有证据的证明力,双方证据的同异及效力,找出现有证据的不足、瑕疵或缺失; (10)有针对性地制定进一步收集有关证据的方案与方法; (11)证据的提交及相关问题; (12)新证据的发现、补充和提交; (13)根据现有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进行描述(“听妈妈讲那过去的故事”); (14)证据取舍中的法律职业道德问题; (15)不同案件当事人的不同版本的故事及其分析; | ||
| 8 | 法律要点的确定、分析与法律适用:(结合具体案情) | (1)结合真实案件寻找相关的法律要点; (2)法律要点的选择、分析和论证; (3)相应法律规定的检索、查询与组合; (4)法律解释的方法及其运用; (5)不同领域、部门或位阶的相关法律规则的适用; (6)法律漏洞、规则不明、规则冲突时的法律适用; (7)“法律论证”的实用方案的制定; (8)辩护策略的形成和具体步骤设计; |
| 9 10 | 法律文书的写作: 多元纠纷解决的不同渠道及实施: | (1)仲裁申请或起诉书的撰写; (2)答辩书的撰写; (3)各种文书写作的不同目的及其撰写风格,讨论常见的文书写作的问题; (4)法律文书写作与办案策略和方案制定的关系; (5)根据博弈论,从不同诉讼参加人的角度(对方、证人、律师、法官等)对所写文书进行推敲和修改; (6)法律文书的提交及程序; (7)对学生起草的具体文书进行讨论和评价,指出存在的用语、表述、结构层次、逻辑、风格、说服力等方面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细致的修改; (8)文书是否应当有修改和发挥的余地;在后面程序中是否可以修改、增补和删减? (1)协商; (2)谈判; (3)调解; (4)仲裁(可单独作为一个单元讲); (5)不同方式选择的根据和程序; (6)不同方案的组合和变通。 |
| 11 | 法律职业道德的具体运用: (这一内容也可以拆开融入各周不同题目中进行): | (1)法律职业道德的性质、作用和基本内容; (2)现有律师(法官、仲裁员、调解人员等)职业道德的规定及其区别; |
| (3)结合手头案件讨论和分析律师职业道德标准的适用; (4)对待对方当事人、对方代理人、检察官、、法官、证人的基本态度和方法;(根据案件情况具体分别进行分析); (5)如何在尊重对方、尊重法官和法庭的前提下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法律分析,并起到应有的效果; (6)法律职业道德与法律规定和社会一般道德的冲突; (7)职业道德与当事人要求和利益的冲突及其处理; (8)职业道德与证据收集和运行的冲突及处理; (9)在己方当事人掩盖、模糊某些证据时,如何对待当事人? (10)如何对待虚据和有关的证人; (11)如何对待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行为人(如对方律师、其他人、法官等); (12)如何理解和评价“律师是天使和商人的结合”?反思在办案中的具体案件处理的目的追求和对“公平正义”整体目标追求的关系和出入。 | ||
| 12-13 | 出庭并及法庭辩论,庭上和解、调解,以及开庭后工作 | (1)出庭代理词的准备; (2)出庭前的准备; (3)发表法律意见基本要求; (4)当庭质证;质证的目的和方法; (5)对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要点的庭前梳理及当庭陈述; (6)法庭辩论方略:辩论方法、技巧和策略;(如:辩论逻辑的设计、“攻其一点不及其余”、“醉翁之意不在酒”、“王顾左右而言他”等); (7)辩论态度、用语、表情的把握; (8)辩论要说服的对象(对方当事人、律师、听众、法官?)、要达到的效果(法庭的剧场效应、媒体效果、对自己当事人的交待?),以及对象与效果之间的关系; (9)是否要设计“圈套”(如保留证据作为杀手锏,误导对方,因而不发等)?如何设计?“圈套”设计与职业道德的关系? (10)在开庭时,如何面对突然出现的新证据、新诉求和新情况?(一般这种情况都会出现) (11)出庭前的模拟演练及评估,对出庭方案进行相应的修改; (12)庭上是否进行和解或接受调解建议?是否有预案? (13)对林肯或其他著名律师的辩护风格的评价和反思。 (14)开庭后的后续工作和程序;在何种情况下接受判决或提出上诉? (15)根据上诉和申诉程序,设计下一步方案。 |
| 14 | 对各种心理的分析及对策:(结合实际案件的进展进行讨论和分析) | (1)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法官等人的心理分析; (2)相应对策和方案的设计及制定; (3)如何在不利情况下控制当事人、自己的情绪; (4)各种情绪产生的原因分析; (5)负面情绪化解的方式和方法; (6)对待不同类型对方律师或法官的对策及方法的制定; (7)如何通过法律文书、法律意见的发表和法庭辩论影响对方或法官的思维和立场; (8)各种影响他人心理的手法和途径; (9)公众和媒体报道对案件的影响; (10)分析亲友、同事、邻里和领导的看法及其对案件和当事人的影响; |
| 15 | 仲裁程序: | (1)仲裁基本制度及程序; |
| (2)案件评估; | ||
| (3)出庭前的准备,如证据收集、分析、梳理等; (4)证据交换的程序和要求; (5)仲裁员的选择及其作用; (6)仲裁与诉讼的性质、程序和方法等方面的区别; | ||
| (7)分角色模拟仲裁庭开庭并进行评比; | ||
| 16 | 社会公益活动: | (1)结合本地情况和正在进行的各种社会活动,有针对性地设计可行的面向公众或特定群体的法律服务活动; (2)面向社会公众的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 (3)学习如何组织社会活动的能力; |
| 17 | 在课程进行过程中,结合有关案件的进展组织一次模拟法庭的演练: | (1)案件的挑选和撰写; (2)角色分配; (3)法律文书的撰写; (4)(根据录像)进行模拟点评; (5)每一位学生对各自表现进行总结; |
| 18 | 总结与考核: | (1)个人的主要收获; (2)诊所课程的启迪; (3)寻找并分析课程不足的原因和提出建议; (4)对各自今后的法律职业生涯进行远景规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