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产生原因
由于拆除设施过程中,组织不力,对可能产生的危险性认识不足,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同时,施工过程中存在高空作业、交叉作业、外委施工单位民工多、施工作业不间断等特点,大幅度增加了安全管理压力。
2.安全施工组织保证措施
2.1制定机组整体拆除方案。施工单位进入生产现场前,必须制定完善的整体拆除方案,并经由资质的专家或机构审批后执行;
2.2实行日安全生产调度会和日报制度。施工单位必须每日向我厂报送拆除日报,并在日安全生产调度会上总结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防范措施;
2.3严格执行我厂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执行的制度和办法有《外委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考核标准》、《事故定性办法》、《隐患整改制度》、《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动火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2.4成立安全管理工作组。以副厂长为组长,实行安全值日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三次。安全工作小组由各部门负责人为小组长,由主管、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和厂内安全专家组成;
2.5成立现场安全领导小组。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用火管理,以安全监督三级管理为主,安健环部牵头,建立现场安全领导小组,实施现场材料、设备、成品安全监督和施工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2.6设置安全事故控制点。做到人人抓安全,个个明确防范重点,拟定由全体安全监督三级网络成员把下列5项做为安全事故的控制点:
a、2m以上高空坠落事故;
b、触电事故(电缆拆除);
c、交叉作业人身事故;
d、设备、机具伤害事故(安全工器具管理);
e、爆破和火灾事故。
事故控制点的管理实行每月下发值班表,分工负责,专人落实,并做到检查无差错、设备无事故、人员无违章,安全措施有针对性。
2.7实行现场安全检查制。由安环部组织进行月安全检查,各部门组织各级安全员进行周检和巡回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员进行日常跟踪监督工作。
2.8各施工单位进场前,安健环部要集体组织安全教育贯彻有关安全文件精神,讲现场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外委施工单位入厂安全教育办法。
(二)拆除设施方案性错误的重大安全隐患预控措施
1.产生原因
由于施工单位对我厂系统不熟悉、计算有误或其他原因,方案审批者也没能把好关等原因导致方案选择错误。施工时如果采用错误方案,必然会造成人力、物力的严重浪费,使施工过程无法正常进行,还可能会引发无法想象的严重事故。
2.预控措施
2.1严格审查拆除方案。每次建筑物拆除设施方案都必须成立专责机构,由厂部领导、安健环部和设备技术部以及相关部门专业主管组成的机构,全面审查施工单位的拆除设施方案。
2.2严格执行安全交底。在拆除设施开始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施工技术要求、主要施工步骤、安全措施等培训或会议座谈的形成,形成会议纪要,严格执行。
2.2办理工作票。凡是拆除过程中,可能与我厂25Mw机组生产系统有联系的工作作业,必须办理工作票,并有专业主管现场指导,否则不得进行拆除工作。
2.3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是所有拆除工序中的首要环节,必须贯彻执行,未经技术交底不得实施拆除工作。大型建筑拆除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交底,我厂技术人员参加,交底执行会签制度。必要时,可邀请公司以及相关咨询机构的专家参加。
2.4制订预防措施。凡是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影响在运行机组安全或具有其他不确定因素的作业,都必须制订响应的预防措施。
(三)拆除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力的安全隐患预控措施
1.产生原因
施工单位为了争取施工进度,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一些野蛮施工、不文明施工情况;由于施工单位大量使用民工,整体职业素质不高,导致无意识中影响拆除过程安全文明。
2.安全文明施工预控措施
2.1加强对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的经常性教育,严禁野蛮操作;
2.2拆除中坚持做好工完场清,施工垃圾做到清运及时,定期洒水等措施;
2.3抓好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宣传和落实工作,要求施工单位制订相应的应对措施,
2.4每星期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5继续执行《安全文明风险抵押金管理办法》根据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罚款外,并要分别进行安全生产通报、培训教育等方式。
(四)拆除过程中施工机械管理不到位可能产生的重大安全隐患预控措施。
1.产生原因
施工单位在拆除过程中,必然使用一些施工机械(如:搅拌机、塔吊、吊车、电焊机、气瓶),由于管理不善,可能产生重大安全隐患。
2.预控措施
2.1搅拌机、塔吊、吊车等大型施工机械预控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2.2手持电动工具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的预控措施
(1)有可靠的防雨措施;
(2)防护罩壳齐全有效;
(3)外壳必须有效接地或接零;
(4)橡皮电线不得破损。
2.3电焊机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的预控措施
(1)有防雨措施;
(2)接地线应有安全防护罩,二次线应使用线鼻子;
(3)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配电不得乱拉乱搭,焊把绝缘良好。
2.4气瓶
(1)各类气瓶应有明显色标和防震圈,并不得在露天曝晒;
(2)乙炔兵与氧气瓶距离应大于5米;
(3)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回火防止器;
(4)皮管应用夹头紧固。
2.5提升架
(1)提升架安设护栏;
(2)制动装置要安全可靠;
(3)卷扬机要搭防雨、防晒棚;
(4)离合器、制动器、防护罩必须安全可靠;
(5)电源接头设箱上锁;
(6)专人负责,其他人不得乱动。
(五)拆除过程中常见的六类违章作业可能产生的重大安全隐患预控措施。
1.高空坠落预防措施:
1.1高空作业人员身体条件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要求,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症、恐高症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1.2高空作业的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并有可供攀登的梯阶,在每个脚手架搭建验收后填写验收单,一级验收由负责人签字,二级验收由项目负责部门人签字,三级安健环部验收,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1.3高空作业的脚手架每天开工前,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
1.4在没有脚手架或脚手架措施不完善的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安全带,穿防滑鞋并系紧;
1.5安全带每天使用前都应进行检查,对于有变形、破损、断线、断股、卡扣松动、弹簧紧力不足及超期的安全带一律不准使用;
1.6安全带的使用禁止低挂高用,固定端必须牢固可靠,禁止栓挂在脚手架或不牢固的建筑物体上;
1.7梯子下面要放防滑胶皮垫,上面要结牢,搭好跳板及脚手架,要站稳把牢;
1.8接近高压线或裸导线时,要求停电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
1.9高空作业至少设一人监护;
2.机械伤害防止措施:
2.1熟知工器具(含电动工具,下同)的使用方法,正确使用工器具;
2.2工器具使用前必须经过全面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禁止带入现场;
2.3设备的解体应遵照其工艺程序进行,已解体的设备应置放在安全可靠的地点,不得发生倾斜或倾倒;
2.4已解体的设备,应及时运出现场;
2.5大件及较重设备的搬运,必须由有经验的人员统一指挥下进行;
2.6设备材料的装卸及运输,应绑扎牢固,不发生滚动或大幅度位移,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客货混装;
2.7转动机械的检修工作,必须有可靠的制动措施(如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否则禁止开工作业;
2.8劳动防护用品应配备佩戴齐全;
3.高空落物预防措施:
3.1高空作业一律使用工具袋,备品备件等可移动物品的放置必须安全可靠,不允许有落物情况发生;
3.2工器具及材料不允许上下投掷,应用绳索上下吊送;
3.3上部高空作业,下部应设置围栏,并设专人监护;
3.4立体交叉的高空作业,上下层之间必须有可靠的隔绝措施;
3.5脚手架上部的杂物应及时清除,不允许长时间堆放;
3.6高处电、火焊的切割作业,切割物必须有防止突然下落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允许切割作业;
3.7高空作业下部禁止通行和停留;
3.8已解体的设备及其零部件禁止存放在楼梯平台和过道上,存放地点必须安全可靠;
3.9严禁携带笨重物品登高。
4.触电伤害预防措施:
4.1所有的电动工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导线、插头、插座、开关等部位有破损、漏电情况禁止带入现场使用;
4.2电焊机、切割机等电动工器具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线;
4.3电气设备上的标示牌,除原设置人员或运行专责人外,其它任何人不准移动;
4.4临时电源的接引,必须遵守《临时电源管理制度》;
4.5金属容器内的焊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485条款规定。
5.起重作业伤害预防措施:
5.1所有启用的起重设备(含手拉葫芦和电梯)必须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并在每次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如有影响安全的问题,禁止使用;
5.2起重设备起吊前,吊物的重量和起重设备的最大载荷量应做到心中有数,任何情况下不允许超载荷起吊作业;
5.3起重设备的司机、指挥人员、监护人员均为特种作业人员,应经过有关专业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5.4主要设备及大件起吊工作,各级管理人员及领导应到现场监督指导;
5.5 吊物下禁止通行和逗留,并设专人监护,起吊重物行走时,必须通知下方工作人员暂离危险点;
5.6 绑扎吊物的绳索及滑轮、吊钩、应经过检查,吊物必须捆绑牢固,绝不允许起吊过程中滑落;
5.7临时启用的卷扬机、手拉葫芦,各受力端的支吊点必须牢固可靠,受力端的支吊点不允许支吊在热力设备及栏杆上、管道上;
5.8起重设备的保护,如限位保护、极限保护、刹车装置,必须灵活好用,否则不允许起吊;
5.9起重机的主、副钩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同时运行;
5.10吊物不允许长时间悬在空中,重物暂时悬在空中时,司机严禁离开驾驶室;
5.11起重的提升速度要保持平稳,严禁忽上忽下、忽慢忽快;吊物与地面距离不要保持过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吊车行走时尽量降低吊物与地面的距离;
5.12现场起吊指挥人对起吊作业安全负全责,其它人如有异议必须向负责人反馈,由负责人统一指挥。
6.现场火灾预防措施:
6.1凡动火作业项目,均应配备适量的消防器材或有效的防火措施;
6.2油系统及附近区域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
6.3上部动火作业,下部如有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有可靠的隔绝措施,并设置专人在下监护;
6.4动火作业附近区域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杂物应及时清除,确认无火灾风险时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6.5脚手架上的电火焊作业,脚手架平台应设置阻燃层隔绝,不允许在木质和竹跳板脚手架平台上直接施焊;
6.6中午和下午收工前,必须检查有无遗留火种,检查电源是否关掉;
6.7现场严禁吸烟,除火焊工外,火种一律不准带入现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