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领用爆破器材时,必须由爆破人员单人领取,领取时,要持一式三联爆破器材领用单,爆破员作业证,并各有一式两联爆破器材退料单,领用单的填写要由施工队长填写并签字,同时必须有印章。
2.如领取数量超出《爆破安全规程》规定的重量,可由熟悉爆破器材性能的人员协调背运。
3.背运爆破器材时,要使用专用容器背运,不得将炸药、雷管装在口袋和提到手里,使用炸药箱时,必须加锁。
4.背运事,要直运到使用地点,不得在人员集中的地点休息和逗留。
5.爆破器材背运到使用地点后,要避开机电、电器设备和管线,放置安全地点。
6.背运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机械拉运。
7.装配引药和爆破时,要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中的各项规定。
8.剩余的爆破器材要交由施工队长验数,并在清退单上签字后,必须由爆破员当班交回库房。剩余的爆破器材不得私自收藏,到处乱扔、乱埋或转借他人,否则安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