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各班级成立家委会,共5人,其中1人兼任家委会主任。
2.班级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幼儿家长自愿报名参与。
3.班级家委会每学期组织会议不得少于2次,同时征求家长对与班级工作的计划、节庆活动、课程实施等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4.班级家委会成员应按时参加班级家委会会议,积极为班级的工作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5.班级家委会成员积极参加各项家长工作,起到宣教、联系、支持作用。
6.班级家委会在策划、组织班级外出活动时,应尽量控制成本每生不高于20元为宜,组织策划活动应告知班主任详情,由班主任填表上报幼儿园审批通过,方可开展,原则上每学期家委会组织的外出活动2次为宜。
7.班级家委会开展活动若牵扯收费问题,应保证家长的自愿参与,并公示、费用明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8.禁用班级家委会明义乱收费,如:组织购买班服、聚会聚餐等活动;购置节庆装饰品布置会场、购买高档食品等华而不实的、追求档次的项目等。
9.严禁以家委会名义开展外地自驾游、旅游等存在安全隐患的远距离班级活动。
10.班级家委会活动的开展应顾及到部分无法参与活动的幼儿及家长,教师不在班中鼓动幼儿参与,一切活动应以家长自愿、自发为前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