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为了拓宽公司招聘员工渠道,稳定员工队伍,提高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率,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公司所有岗位员工。
3、工作流程
3.1 公司员工带领应聘本公司人员办理登记手续时,要在《求职登记表》上填写介绍人姓名和所在的车间部门等资料。
3.2 应聘成功后,人事主管在办理入职手续时,要做好介绍人备案手续,在《岗位申请表》和《新聘员工名单》(电子版)上注明介绍人姓名和所在车间、部门。
3.3 每月15日,人事主管前要将已入职三个月员工与介绍人名单,新员工所在车间部门、岗位及奖励金额等数据资料形成《新员工介绍费发放表》,交总经办主任复核,总经理审核,呈董事长审批。审批同意后的《新员工介绍费发放表》送财务部。
3.4 每月20日,财务部根据人事交来《新员工介绍费发放表》,准备好现金,并通知新员工介绍人到财务部签名,领取介绍费。
3.5 新员工介绍入职奖励标准200元。新员工入职满三个月,奖励介绍人100元,第四个月发放;入职满六个月,再奖励介绍人100元,第七个月发放。
3.6 新员工介绍费发放时间与工资和绩效工资发放时间错开,现金发放。
4、管理要求
4.1 新员工未满三个月离职,介绍费一律不予发放。
4.2 员工弄虚作假骗取新员工介绍费,一经查实,取消已发放介绍费,对责任人记大过一次,罚款200元,全公司通报批评。
5、本办法由总经办负责制定和解释。
6、本办法经董事长审批同意后,从2014年3月开始实行。
桂林纸业有限公司
2014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