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扣件应采用( 可锻铸铁或铸钢 )制作,扣件在螺栓拧紧扭力矩达到( 65 )N·m 时,不得发生破坏。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 ( 40 )N·m,且不应大于( 65 )N·m;
2、脚手板可采用钢、木、竹材料制作,单块脚手板的质量不宜大于( 30 )kg。脚手板厚度不应小于( 50 )mm,两端宜各设置直径不小于 4mm 的镀锌钢丝箍两道。
3、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 ( 300 )mm,插入 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 150 )mm。
4、单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应超过 ( 24 )m;双排脚手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 50 )m, 高度超过 ( 50 )m 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分段搭设等措施。
5、纵向水平杆应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 3 ) 跨;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 )mm;各接头中心 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 1/3 )。
6、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纵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钢管底端不大于 ( 200 )mm 处的立杆上。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 立杆 )上。
7、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 1 )m ,并应采用不少于( 2 )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 100 )mm。
8、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 1 )m,宜高出檐口上端( 1.5)m。
9、高度小于50米的双排脚手架,连墙件的最大间距不应超过( 3 )个步距和( 3 )个纵距,每个连墙杆覆盖面积不超过( 40 )平方米。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 ( 300 )mm。
10、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 物的层高,并且不应大于( 4 )m。
11、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 4 )跨,且不应小于( 6 )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在 450~600 之间;
12、高度在 24m 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全立面( 连续 )设置剪刀撑;高度在 24m 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 15 )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 连续 )设置。
13、高度在 24m 以下的封闭型双排脚手架可不设横向斜撑,高度在 24m 以上的封闭型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 6 )跨距设置一道。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14、型钢悬挑梁宜采用( 双轴对称 )截面的型钢。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 ( 160 )mm。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 U 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 16 )mm。
15、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 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 ( HPB235 )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 20 ) ㎜。
16、悬挑钢梁悬挑长度应按设计确定,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 1.25 )倍。
17、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 ( 100 )mm。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18、脚手架立杆垫板或底座底面标高宜高于自然地坪( 50~100 )mm。垫板应采用长度不少于 ( 2 )跨、厚度不小于( 50 )mm、宽度不小 ( 200 ) ㎜的木垫板。
19、作业层、斜道的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的( 内 )侧;上栏杆上皮高度应为( 1.2 )m,中栏杆应居中设置;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 180)mm;
20、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墙面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 )mm;脚手板应铺设牢靠、严实,并应用( 安全网 )双层兜底。施工层以下每隔 ( 10 )米应用( 安全网 )封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