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Q-c11-1编号
交底部位工种
安 全 技 术 交 底 内 容
防水作业消防安全交底
针对性交底:
1、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作业前办理防水作业审批
3、作业前设定警戒线,设重点防火区警示牌
4、作业点和防水材料临时存放点半径10米内不准有任何火种,火源靠近
5、警戒线外安排专人看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进入人员不准带火种
6、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作业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作业人员要熟悉掌握灭火方法
8、不准与电焊工等明火作业工作上下或者左右交叉作业
9、作业时如上方有预留洞,要封堵严预留洞,防止各种火花落入作业区域
10、作业人员不准在作业区内吸烟或动用一切明火
11、不准把计划外材料带进作业区,按照用多少,带多少的原则
12、作业区域要保持良好通风,通风不良的要采取通排风措施,防止气体聚集造成
有害气体吸入人体中毒或气体燃爆、爆炸
13、作业区域不准有裸漏的电源线,防止连电打火、在地下室作业每次作业面不准超过50平方米,每作业50平方米要间隔2个小时再作业
15、刚做完防水作业的区域要留守人员进行看护,待无火险隐患后方可离开
16、作业完毕检查无任何火险隐患后,带齐所剩料、具、方可离开作业面
17、存放防水材料的仓库设专人管理,按计划发料,严格领退料手续
18、防水材料库内严禁吸烟和各种明火,库内不准安排照明灯。仓库周围不准进行
明火作业,有明火作业要及时给予制止。
19、仓库内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20、防水作业严禁与电、气焊、油漆粉刷等交叉作业
职务 交底时间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