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熟悉掌握起重设备的安全操作技术和设备性能,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2.后应对天车和天车的梯子、栏杆、扶手、平台及灭火器的良好状态进行检查;应对天车的电铃、吊钩、钢丝绳、抱闸、限位、磁盘、操作室地面绝缘皮、电源线、照明灯等安全装置性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排除,做好记录严禁操作带病的天车。
3.天车起吊前,大、小车、吊钩要垂直摆正,服从地面人员的正确指挥,配合要得当,确认吊物是否平衡,在得到指挥人员起吊指令后、现场安全确认无误后鸣铃示警起吊,起吊时严格按照天车十不吊操作。
4.起、落吊勾时如遇多人摘挂钩时,只听从指挥者一人的指挥。对紧急停止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停止运行。严禁使用绳索、皮带、铁丝或残缺吊具吊物,挂磁盘吊作业禁止使用双钩。
5.天车吊物时,吊物的重量必须小于天车的限期定吨位,严禁超载吊物,现场指挥人员应站在吊物一侧五米左右处安全位置指挥,禁止岗位人员处理吊起的重物,现场无专人指挥或无指挥人员不吊。
6.天车运行前,必须对天车上下和两侧轨道上有无人员作业情况进行确认,启动车前必须鸣铃示警。操作时启动要稳,逐档加速,吊物要高于地面的人员和设备,严禁从人头上方停留、经过或碰撞设备、设施。
7.天车运行时,同一轨道上两台天车禁止一台天车推另一台天车运行,接近人或另一面台天车时,必须发出断续铃声示警。
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的手柄扳回零位,磁盘吊应在延时(15分钟)范围内将吊物落在安全位置,在重新操作前应检查天车各设备运转正常后在进行作业。
9.天车运行时,禁止在任何部位上载人,禁止同时进行维修、保养。必须维修或保养维护时,要通知天车工拉闸断电并挂禁止合闸牌,打开仓口门后方可进行。
10.天车检修维护前,必须关闭电源总开关方可操作,工作完毕后及时清除一切杂物,严禁在天车上存放易燃物或备品备件。
11.天车工作业完毕后,吊具放下吊钩起至合适高度,天车开至指定位置,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关闭电源总开关,方可下车。
12、天车“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歪拉斜挂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清、光线暗淡不吊。
3)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5)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失灵时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有浮动物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不吊。
8)带有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违章指挥不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