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总则
为老基酒在本市场区域内的品牌拓展及产品销售,协议双方本着公平、诚信、自愿、互利原则,深入开拓市场,维护和发展双方经济和市场利益,加强双方长期的合作关系为基础,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作关系
(一)经销关系:甲方为本合同的委托方,乙方为本合同的经销方。
(二)产品品种,价格体系及附注
1、老基酒500ml供货价:96元/件,终端供货价106元/件。
2、产品价格体系如有调整,以甲方下达的正式通知为准。
3、增加或调整产品品种,另行附加产品价格体系及其他后签署销售协议,补充签署的销售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三)质量标准:依据品种的不同,执行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
(四)验收办法:乙方提货时,当场验收,甲方送货时,货到验收。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
1、交(提)货地点:乙方库房。
2、运输方式:汽运。
(六)运输费用承担:甲方。
(七)乙方销售范围:
(八)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照先款后货的形式进行交易。
2、甲方接受的货款形式为现金,银行汇款。
第三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指定乙方的销售范围,有权根据乙方的市场目标完成情况调整乙方的销售区域和网络。
2、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及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全面执行甲方的营销方针及各项市场操作方案,并对具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及各项市场投入费用的审查,有权拒付一切未经甲方批准的费用。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视后果给予相应的处罚,扣除奖励,停止供货的处罚。
5、甲方有权对年度营销目标进行分解向乙方传达,并根据乙方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对乙方的年度奖励支持。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执行期内保障货源供应,不允许该产品断档,影响乙方销售。
2、甲方有义务根据方针并结合实际市场需要,向乙方提供人员、促销、铺货及其他方面的支持和市场指导建议。
3、产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甲方送货时乙方以实际完好的数量接收;乙方自提时以甲方出库数量为准,非乙方原因出现的渗漏酒至少由乙方与甲方在该市场的业务员每月做一次确认记录,定期返给甲方处理,在返给甲方时酒中所加的礼品、奖券等必须与酒一起返给。乙方在经营期间的破损及渗漏酒中所缺的礼品、奖券等由乙方负责。
4、按合同规定给乙方支付奖励。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合法经营和全面配合甲方营销活动的前提下,享有协议期满后的优先续约权。
2、乙方有权对每批产品的数量、质量进行检查,若持有异议,应当场向送货人反映,若质量不合格,乙方有权要求调退,若数量不足,乙方有权要求补足欠货。
(四)乙方的义务
1、乙方不得同时在分销渠道内主营其他同等价位的白酒品牌。
2、乙方有义务严格遵照协议从甲方进货,不得在本协议规定外的区域进行老基酒的销售活动。
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
4、乙方有义务全面执行甲方制定的有关营销和促销,不得截留和各项费用及用品。
5、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制造、销售假冒伪劣老基酒的行为,否则因此发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馈各类市场销售信息,对业务工作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7、乙方必须保证合理的库存,不允许该产品在本区域内断档,如果乙方形成产品断货,甲方有权向其他商家供货,回款不作为乙方回款。
第四条 销售任务和奖励
1、销售任务
2、奖励:在考核期内,完成500件,奖励1%,完成1000件,奖励2%,完成1500件以上(含1500件),奖励3%。
3、奖励发放时间:按合同签订日期满1年。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有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3、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另行订立《补充条款》与本合同效力等同。
4、合同有效期: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