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本站今天心准备了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实施方案,有所帮助!
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实施方案
为推进20__年度我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提升项目服务质量和市民满意度,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优质高效为原则,进一步强化项目组织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实施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切实增强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实施内容
为全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提供14类55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服务项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包括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免费提供避孕药具项目和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其他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实施对象
服务对象为全区范围内的常住人口。各项目工作量安排和补助经费筹集,依据区统计部门提供的20__年度末常住人口数。
四、工作目标
辖区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85%以上;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50%以上。
辖区健康教育材料发放覆盖率达100%。
辖区适龄儿童建证率达100%,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
辖区新生儿访视率达到85%以上;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辖区内早孕建册率达到90%以上;孕产妇健康管理率达到90%以上;产后访视率达到85%以上。
辖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55%以上;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9%以上。
辖区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达100%,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达40%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达100%,规范管理率达65%以上,2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达40%以上。
辖区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5%以上;规则服药率达90%以上;糖尿病患者和65岁及以上老年人肺结核可疑症状者筛查率达95%以上。
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4,或未达到4的,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加0.3;检出患者管理率达97%以上,规范管理率达85%以上。
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和0-36月龄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率达100%,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达100%。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达100%。
五、工作任务
(一)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坚持主动自愿、突出重点原则,建立并完善常住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实行家庭医生及服务团队对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归口管理,优先将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纳入签约对象,不断扩大签约服务范围,扩大电子健康档案覆盖面。
加强电子健康档案核查,确保每一份档案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健康管理记录、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准确真实,并清理虚假档案和不规范档案,及时剔除失联、死亡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高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的质量。逐步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象开放,进一步加强健康档案在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家庭医生健康评估干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双向转诊、绩效考核监管等方面的应用,稳步提高电子健康档案使用率。
(二)健康教育
树立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将健康教育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相结合,将传统手段与新媒体手段相结合,落实健康教育各项工作。要结合卫生健康主题宣传日,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宣传活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及辖区内企业、学校等有需求的场所,开展目标定制式的讲座、咨询等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加强个体化健康指导,为重点人群制订适宜的健康教育方案,提高服务对象参与度和依从性。同时,全方位多形式利用新型媒体丰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APP、微信等宣传手段,传播健康理念,扩大覆盖人群,提高居民获得感、满意度。开展中医药健康教育工作,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容。将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
(三)预防接种
加强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预防接种工作水平,保障预防接种服务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实现预防接种法制化,接种单位标准化,接种工作规范化,基层管理网格化,公众宣传科普化,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儿童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可靠。
(四)0-6岁儿童健康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0-6岁儿童保健服务,强化新生儿家访、满月儿健康管理、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妥善处理儿童健康问题。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健康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大家庭医生对0-6岁儿童签约服务的力度,可根据本机构情况,制定不同的服务包,在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儿童健康服务的内容,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五)孕产妇健康管理
区妇保所及时将孕产妇信息反馈到各实施单位,方便其开展孕产妇家庭访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注意留存孕期检查的资料,完善孕产妇健康档案的管理。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规范做好高危孕产妇的转诊与随访工作。
(六)老年人健康管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按照规范要求开展老年人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保证必要的体格检查、辅助检查项目,采取书面体检报告等形式及时向老年人反馈体检结果和健康指导意见,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保健意识。
(七)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通过日常门诊、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等途径,加大高血压、2型糖尿病筛查力度,准确掌握患病情况,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按照规范要求,完成辖区内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患者的体检、随访评估、干预和转诊等服务工作。要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有效提升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全部纳入管理。对应管理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每年至少随访4次。根据患者的危险性评估分级、社会功能状况、精神症状评估、自知力判断,以及患者是否存在药物不良反应或躯体疾病情况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在患者病情许可的情况下,征得监护人与(或)患者本人同意后,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加强疑似患者筛查,要主动发现、追踪和核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高患者报告率。
(九)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其他专业机构指导下,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收集和提供风险信息,参与风险评估、制(修)订应急预案,规范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登记、信息报告和处理。积极做好病人医疗救治、疫点疫区处理、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和健康危害暴露人员管理、应急接种、健康教育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协助上级专业防治机构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开展综合干预措施。
(十)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
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负责对基层卫生计生监督巡查及信息报告等进行指导、督查、管理与考核,做好相关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和辖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开展食源性疾病及相关信息报告、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和计划生育相关信息报告等。
(十一)中医药健康管理
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中医药治未病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覆盖率。
(十二)肺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
开展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密切接触者、老年人和糖尿病患者等高危人群主动筛查,对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开展疫情报告和转诊。对患者进行随访管理,监督其规则服药。
(十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建立以区妇幼保健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的药具服务管理体系,按照规范要求,实施免费避孕药具计划管理、仓储调拨、发放服务、质量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
(十四)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服务规范要求开展辖区居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做好健康素养监测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巩固健康促进医院、无烟医疗机构的成果,开展控烟宣传,营造无烟医疗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管理,切实履职尽责。
区卫健委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责任主体,负责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指导和培训的职责,制定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办法等项目管理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牵头部门统筹项目的管理和督导考核,相关职能科室负责条线业务指导的协调工作机制,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积极探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创新模式,提高群众对项目的获得感、满意度。组织人员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每年开展1-2次培训。
区财政局会同区卫健委制定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提出具体措施和要求,并负责拨付资金和监督相关资金使用情况
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区卫健委制定健康教育、预防接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相关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每年组织2-3次区、中心、站三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考试。每季度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一次,达到全覆盖。
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协助区卫健委制定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避孕药具管理项目技术实施方案;成立项目指导专家库;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组织2-3次区、中心、站三级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集中业务培训、考试。每季度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一次,达到全覆盖。
区卫生计生监督所要协助区卫健委制定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技术实施方案;负责相关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测、指导、培训及日常督导、考核等工作。每季度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督导一次,达到全覆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主体,应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14大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照服务标准和规范要求完成项目服务各项任务;组织机构内部的项目培训、质量控制和绩效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技术指导和督导考核。社区卫生服务站是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收集居民信息,参与、协助提供14大类5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和考核。
(二)规范经费使用,提高资金效益。
20__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常住人口人均95元标准筹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和考核结算相结合的拨付方式。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和人均经费补助标准,结合年度预算总额按比例季度初预拨,季度末根据考核结果确认的补助金额及时足额下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各基本公卫服务提供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规范项目设置,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补助资金,要建立合理分工机制,完善内部质量控制和岗位考核机制,依据提供服务数量和质量发放绩效工资,要规范补助资金分配,做到科学、公开、透明,方案严谨、手续完备,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切实提升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绩效考核,提升服务质量。
围绕"质量、规范、真实",切实加强和改进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注重一致性、真实性、规范性检查,加大服务对象访谈力度,突出群众获得感满意度评价。区卫健委、财政局按照省、市要求制定《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并对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开展督导检查一次,第二季度与第四季度委托南京市基层卫生协会组织专家进行绩效考核。严格考核过程管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加大奖优罚劣力度,抓好问题整改与责任落实,切实升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和成效。
(四)建立长效机制,夯实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做好项目经常性宣传和主题宣传,落实张贴宣传壁报、播放公益广告、明示国家项目等宣传措施,利用信息化手段、诊疗服务环节加大个性化宣传覆盖面,不断提高群众对项目的知晓率。要积极与街道、社委会等基层管理组织和辖区单位的协调与沟通,争取支持,引导居民自觉自愿接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五)创新工作模式,提升工作效能。
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向健康管理转型,家庭医生将门诊医疗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结合,做到防治结合,提高服务效果;积极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医防融合管理工作,以糖尿病专科等基层特色科室建设为抓手,推进《国家基层高血压防治管理指南》、《国家基层糖尿病防治管理指南》的实施,培养高血压、糖尿病基层骨干医师,提高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能力,规范合理用药,做实做精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让群众享受到同质化、标准化的服务。
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20__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__〕2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__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省所有县(区、市)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__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市、区)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县(市、区)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县(市、区)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全省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84.7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84.8万人以上。
(七)以县(市、区)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省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8万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省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14.4万。
(八)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县(市、区)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县(市、区)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全省管理患者数3.8万人左右。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各地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省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各地要结合实际,尽快制订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服务的内容、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20__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延伸县,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非西部延伸县,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2.8元/人,县级配套5.2元/人;市辖区,补助27元/人,省级补助11.8元/人,设区市配套1元/人,区级配套5.2元/人。赣州市18个县(市、区)均执行西部延伸县标准,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省级财政补足。各地要按照赣财卫指〔20__〕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卫生计生部门,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20__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江西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赣财卫[20__]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要按照《江西省关于印发20__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赣府厅字[20__]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各地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各级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中。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地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定期组织监督检查,省卫生计生委相关处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市、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区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要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年度考核工作应于20__年元月15日前完成。省、设区市每年抽查考核,并采取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等方式,丰富项目考核形式,设区市的年度考核报告应于20__年2月28日前报省卫生计生委。加大绩效考核结果应用力度,省级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省级考核排位靠后的县(市、区)扣减资金。
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上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卫生健康委20__年度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饶卫字[20__]165号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__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弋阳县辖区内所有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20__年工作目标
(一)以县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维持在75%以上,稳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县为单位,新生儿访视率、儿童健康管理率分别达到80%以上。
(四)以县为单位,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分别达到80%以上。
(五)以县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以上。
(六)以县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以上,全县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保持在2.12万人以上,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达到0.57万人以上(管理任务详见附表1)。
(七)以县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县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456人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规范管理率达到75%以上,规律服药率达到50%以上(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统计结果)。
(八)以县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9%以上,全县管理患者数270人左右,规范服药率达到90%以上。
(九)以县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5%以上。
(十)以县为单位,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分别达到99%以上。
(十一)以县为单位,继续巩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成果,在保证服务质量基础上,稳步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
三、项目主要内容及重点工作任务
(一)明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依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继续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类项目。县卫健委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确定各类项目具体内容,确保达到20__年绩效目标。面向贫困人口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根据国家项目工作通知,20__年起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中的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了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对于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内容,按原渠道组织实施和开展绩效评价。
(二)积极稳妥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的规范管理,通过医疗、体检、随访等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定期质控,保证电子健康档案质量。优化电子健康档案面向个人开放服务的渠道和交互形式,坚持安全、便捷的原则,为群众利用电子健康档案创造条件。明确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的内容,档案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信息、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应当在本人或者其监护人知情同意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向个人开放。发挥"互联网+"的优势,加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与其他现有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联通整合,逐步实现整合预约挂号、在线健康状况评估、检验结果在线查询、用药指导等功能,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利用率。合理量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托电子健康档案提供线上服务的工作量,发挥绩效评价的激励作用。在推进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国卫规划函[20__]87号)和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和等级保护制度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处理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和保障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关系。
(三)加强基层机构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县卫生健康委要联合相关部门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促进疫苗生产、流通、使用全程可追溯管理。强化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优化细化接种流程,在落实"三查七对"的基础上,增加"一验证"环节,在接种疫苗前请接种者或监护人验证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有效期等,确保接种无误,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强化安全注射。对于流行性出血热疫苗的有计划接种,要保障接种单位疫苗接种补贴经费到位。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规范开展预防接种的技能和水平。
(四)规范儿童健康管理。根据《江西省0-6岁儿童健康集中管理工作指导方案》(赣卫妇幼字[20__]25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协作机制,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各乡镇卫生院,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各乡镇卫生院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婴幼儿健康管理、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妇幼保健院。在开展儿童健康管理过程中,落实《关于认真做好我省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卫妇幼字[20__]5号),规范开展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加强儿童肥胖筛查和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儿童肥胖防控。
(五)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县卫健委要积极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提供相应的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根据《江西省孕产期保健集中管理工作指导方案》(赣卫妇幼字[20__]12号)的有关要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由县卫健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由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中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为突破口促进医防融合。继续以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为突破口探索基层医防融合服务模式,转变服务模式,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优势,明确团队中医生在开展医防融合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推动建立基层机构与上级医疗机构改革的双向协作和转诊机制,探索有效的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在全县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根据个体情况,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规范管理率。
(七)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疾病救治医院与各乡镇卫生院通过"江西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落实转接机制,各乡镇卫生院根据患者出院信息及时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对病情严重需上转患者,及时联系专业救治医院,做好双向转诊工作。
(八)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形式,充分利用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形式与载体,落实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履约服务,做好疾病筛查、治疗与管理工作,避免临床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脱节情况。优先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基本医疗服务相结合,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提高服务效果。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使用
(一)明确资金补助标准。20__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69元(含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9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筹集标准按照《江西省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卫生领域省与市县财权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__]54号)精神,积极主动落实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提前预拨、考核结算"的方式拨付,结算资金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级财政应及时足额将项目预拨资金下达至本级有关部门,县卫健委除按照年度区域项目宣传工作计划留存相应经费外,其余资金全额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对于不具备能力,需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其他专业机构开展服务的,由县卫健委与专业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明确项目内容、工作要求、服务数量、考核方式等,相关经费实行提前预拨、考核结算,并落实专账管理制度。县卫健委合理划分乡村两级工作任务分工,对村级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要在开展绩效评价后根据结果及时拨付,切实落实补助经费,保障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严禁无故克扣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
(三)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县财政局、卫生健康委要制定本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范项目资金使用和预算执行管理。新增5元经费全部用于村级提高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各单位不得挤占、挪用项目经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项目宣传力度。持之以恒开展项目宣传,着力提高项目知晓度和群众感受度。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glpt.nbphsp.org.cn)向社会公开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承担项目的内容等基本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县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乡镇卫生院要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宣传月活动,在显著位置张贴由国家卫生健康委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宣传壁报并定期更换,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开展工作的,应当在宣传材料显著位置以醒目字体明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广泛播放国家卫生健康委制作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公益广告。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类细化服务内容,开展个性化宣传,有条件的可以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定期向辖区居民推送健康教育信息。
(二)完善组织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确定管理机构,合理确定县、乡、村级工作内容、服务要求及经费标准,制定具体明确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组织实施。制订本辖区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导方案,加强县级医疗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工作的服务规范化水平。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项目十年评估工作,并针对性地提出建议。
(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注重与医疗卫生机构和妇幼健康信息系统数据共享、业务协同,进一步完善地区信息系统与省级信息平台互联互通。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清理报表繁多、多头填报、填报频次过多等问题,实现同类信息"只填一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数据从信息系统中抓取。20__年,每半年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信息系统(://glpt.nbphsp.org.cn)报送项目进展数据。对上报数据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及数据安全,数据上报情况作为项目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创新绩效评价方式方法。充分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评价中的作用,以江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统计报表数据和江西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综合分析,并以第三方调查、电话访谈、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线上考核等方式为主,减少现场评价,提高绩效评价效率和质量,确有必要的,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县卫健委要落实对项目绩效评价的主体责任,科学合理制定绩效指标,每年至少要对辖区所有承担任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综合绩效评价。加强项目的效果评价和成本效益分析,突出居民感受度和获得感。利用好绩效评价结果,将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县卫健委、县财政局要做好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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