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目的
为预防和控制本公司在地下矿山生产活动过程中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处置,救护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保障员工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减少次生灾害的发生,确保公司应急响应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本矿山紧急事件的认定,预案编制,紧急事件组织准备,应急装置配置,演习,相互支援与协调等过程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3.1 应急预案:在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为减少损失而采取的应急行动计划。
4.职责
4.1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事故、紧急状况和灾害发生时的应急处理及抢险救灾的指挥工作,指挥中心的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4.1.1 组织紧急事件认定;
4.1.2 组织制定、修改、完善公司的应急预案;
4.1.3 发生事故、紧急状况和灾害时,负责组织、指导、协助进行应急处理;
4.1.4 掌握险情事故、紧急状况和灾害发生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确定险情对策,并向有关单位通报;
4.1.5 组织紧急事件演习;
4.1.6 负责应急力量的调配,应急物资准备,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习。
4.2安保部的职责:
4.2.1 加强灾害趋势分析,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4.2.2 灾害统计报表的印制准备,灾后的检查资料、工具及人员配备落实情况;
4.2.3 加强与相关单位、部门的联系;
4.2.4 准备好抢险救灾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
4.2.5 与地方门密切联系,搞好交通管制、维护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
4.3行政部
4.3.1 加强与地方医院的联系工作,切实做好救援准备;
4.3.2 组织救灾情况报道;
4.3.3 负责所有灾情的录制工作,为上报灾情提供全面可靠的证据、资料;
4.3.4 一切灾情报道必须经过指挥部审批后方可发出。
4.4 矿管部
充分利用现有技术人才资源,积极研究开发事故或险情抢救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提供在应急状态下的技术支持。
5.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应急管理责任部门及责任人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为应急管理责任部门,主要负责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收集相关资料,管理应急装置、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与协调,负责应急演练及评审和更新,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负责人。
5.2 紧急事件的认定要求
5.2.1 依据风险评价、危险源辨识结果内容包括:自然灾害、坍塌、火灾、爆炸、突然停电、车辆伤害等。
5.2.2 以往事件、事故的紧急状况经验及设备、设施流程、周围环境发生变化,产生的新风险。
5.2.3 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紧急状况。
5.2.4 紧急事件的认定要坚持全面、合理、科学的原则,并与之引发的风险相对应。
5.3 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
5.3.1 预案的编写要坚持全面、简单、明了、有效的原则。
5.3.2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的要求。
5.3.3 当设备、设施或作业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回顾与更新。
5.3.4 当有新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修订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5.3.5 当预案演练或事故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相应的调整。
5.3.6 内容主要包括:组织机构、接警与通知、响应时间、响应人员及物资、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急公告、应急资源、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员疏散、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搜索和救援、泄漏物控制、恢复后期处置等。
5.3.7 发生紧急事件时要充分考虑下列类型:
1)自然灾害;
2)水灾;
3)地压灾害;
4)地表塌陷;
5)坠罐;
6)火灾、爆炸;
7)突然停电;
8)中毒和窒息;
5.4 紧急事件组织准备要求
5.4.1 依据紧急事件的类型级别、风险确定响应救援预案,同时考虑周围情况及事故地点的地理、人文、地质、气象等因素影响。
5.4.2 依据救援预案进行组织准备,并与相关方处理联系。
5.4.3 必要时对救援人员进行援前培训,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5.5 应急装置配置要求
5.5.1 根据紧急事件的认定,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工具并存放于便于获取利于救援的地点。
5.5.2 在生产作业所的显著位置标注或张贴易于辨认的紧急疏散和逃生路线的标志,设立紧急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5.6 紧急预案培训与演习要求
5.6.1 根据演习事件,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范围、编写演习预案和方式、制定演习规则、指定演习效果评价人员,对相应的应急设施、设备、工具等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其完整有效。
5.6.2 对参加演习的人员进行演习地点、路线交代,并实地观测。
5.6.3 对应急演习人员进行相应的知识、技能培训。
5.6.4 演习具体要求。
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应急预案规定;
2)领导重视、科学规划;
3)结合实际定出重点;
4)周密组织、统一指挥;
5)由浅入深、分步实施;
6)讲究实效、注重质量;
7)公众普及教育,条件成熟。
5.6.5 编写书面演习评价报告
5.6.6 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估。
5.6.7 制定整改方案,修订应急预案,并予以落实实施。
5.7 外部应急机构识别与联络要求
5.7.1 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确定相应的应急救援体系,确定相应的内部识别标志,了解外部支援识别标志并相互告知。
5.7.2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出预警或通知、求助、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和参与外部救援。
5.8 应急预案评审与更新要求
5.8.1 评审方法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1)形式评审。由公司安全负责副总带领安保部更生评定。
(2)要素评审。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1)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2)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单位概况等要素。
5.8.2 评审程序
(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8.3 更新
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5.8.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5.9 兼职应急队伍训练要求
5.9.1 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队,并根据人事调整适时调整人员。
5.9.2 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时,救援队人员必须到场参加演练。
6.附则
6.1本制度由四川省平武锰业(集团)有限公司安保部负责解释。
6.2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7.相关记录
无。
8.附录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