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证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订松山七中校园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书
一、 任何个人,未经学校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一经发现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 学校网络的管理部门是学校教导处,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开发和运行维护。上网的教师要办理上网登记手续,签署相应的责任书并自觉遵守。
三、 学校所有教职工必须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给予配合。
四、 健全安全措施,定期检查和消除网络安全隐患,配合学校做好防盗工作。
五、 校园网络的IP地址由学校统一管理。每位教师必须使用被授权使用的计算机,用真实姓名命名主机名称,使用分配的固定IP地址并绑定MAC地址,使用网络资源。违者一经发现如果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上网的权限或计算机的使用权力。
六、 教师网络上不能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允许在网络上发布不真实的、反动的信息或散布计算机病毒;自己的计算机、或者被授权管理的计算机发现病毒或不良信息立即采取措施,自己不能处理的找有关负责人处理。
七、 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及学生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淫秽、色情的信息。
八、 严格执行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对上息进行审查,严禁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上网。
九、 严禁在校园网上使用来历不明、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和数据信息,对于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数据信息应使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测、杀毒。
十、 对本单位人员利用网络平台简历的内部交流QQ群、微信群等交互式媒介时注意发布的内容,群内禁止发布广告宣传、理财链接、微商代言、消极言论等。
主管领导:(签字) 责任人:(签字)
松山区第七中学
2018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