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则:
1、已购客户介绍客户购买本案任何房源。
2、成功与否衡量标准为签约首付款到位。
3、被介绍客户的签约价不得低于执行表价,否则介绍人无法取得介绍费。
4、每介绍成功一户可提取1000元;无论房屋面积大小,总价高低。
具体实施方法:
1.介绍费的推广由业务员在客户群中小范围推广。
2.一旦已购客户有介绍客户的可能性或行为,业务员必须在《介绍客户预约表》上做详细的登记。
3.当介绍客户已经成功的介绍客户购买并已签约,缴清应付款,业务员必须填写《介绍费申领表》,及时上交。
4.介绍客户领取介绍费的前提是:被介绍人签约完成,首付款已缴清,《介绍费申领表》已经得到领导签字确认。
5.介绍费领取时间为一切手续齐备后的第二周周一下午3:00到财务室。
6.介绍客户领取完介绍费后必须在领取表上签字。
注意事项:
1、若发现业务员从中谋利,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2、该项销售手法不对公司内部人员实施
3、介绍费一旦发出,不再以任何理由索回。
4、介绍费的来源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额支付。
5、所有介绍费在领取时,领取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人代领。
6、业务员必须严格执行此项措施的每个环节,一旦发现错误,后果由业务员自负。
相关表格:
一、介绍费预约表(已购客户)
| 日期 | 已购客户情况 | 被介绍人情况 | 业务员 | ||
| 姓名 | 签约房号 | 姓名 | 需求(面积) | ||
| 已购客户情况 | 被介绍成功客户情况 | 介绍费金额 | ||||||
| 姓名 | 签约房号 | 姓名 | 签约房号 | 签约日期 | 单价 | 总价 | 首付情况 | |
| 业主: | 专案: | 业务员: | ||||||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
| 签约日期 | 介绍人姓名 | 被介绍人姓名 | 介绍成功户数 | 金额 | 领取人签字 | 领取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