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线路上施工作业必须设好防护,线路边堆放材料必须认真检查,防止侵限。每天设专人对施工地段线路进行检查,使线路轨道静态尺寸偏差控制在正线轨道标准范围,确保铁路行车安全。
(2)除线路检查人员以外,沿线路走时,不准走道心和枕木头,一律走路肩上。
(3)严谨做在钢轨上、轨枕头,道床上或停留车辆下坐卧休息、避车、乘凉。
(4)作业人员下到避车时要“一字”排开,全部站在路肩上,列队迎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5)对参与营业线施工的劳务工,必须在上道前进行人身安全教育培训。由正式职工带领,禁止劳务工担任防护员。
(6)架空顶进施工必须落实安全卡死制度,做到“准”、“四到位”、“六关键”,坚持施工作业“命令票制度”、杜绝“黑施工”。
(7)凡办理封锁区间的施工,在接到准许施工的调度命令,确认起止时间,设好防护后方可开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区间或不能按正常速度放行列车时,提前报告车站值班员,要求列车调度员延长时间或限速运行。
(8)施工列车停在区间完成工作后,施工负责人应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确保物品等设备无侵入基本建筑限界,列车无异常状态方可发车。
(9)抬运笨重物品要有专人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呼唤应答,统一动作,统一起落,并注意脚下有无障碍物。
(10)遇连续雨水天气时,要增加巡检密度,除了加强对轨道的检查次数外,对路基及边坡加宽地段更应进行重点检查防护,防止坍塌。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11)危及行车安全情况时,应尽量在列车通过前处理,如列车到达之前未能完成时,应按《技规》要求派出防护人员设置信号,通知列车停止前进。
(12)施工用的各种工具,材料不得随意丢放在线路上,施工完毕立即清理干净,以免影响行车安全。
(13)线路架空期间,设专人在每趟列车通过前对支撑点、螺栓、绝缘板、钢轨及联结零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灭。
(14)成立检查、养护专职小组,每组3人。密切配合设备管理单位派出的施工安全监督员做好每天检查工作。架空地段前后各50米范围内,线路工必须做到2个小时将线路轨距、水平、高低及主要联结零件全部检查一遍,并做好记录。有超限及时消灭,检查、消灭要有签认记录。对缺、损、松的零配件,要及时补齐、更换、拧紧,确保道床饱满、密实、整齐、排水良好,道床肩宽符合规定标准。
(15)防护人员看到列车后,在列车未进入施工范围前,首先鸣笛通知线上施工人员下道避车;鸣笛时要声音洪亮,鸣笛要反复数次,遇有反应迟缓的施工人员时,还应口头呼喊通知下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