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医院突发事件紧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微生物实验室的特点,为保证人员安全及环境不受污染,特制定检验科应急预案。
第一条:凡符合我医院突发事件紧急预案要求的事件,均按照本预案要求执行。
第二条:遇有突发事件,在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导,统一指挥下,成立质量部应急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由医院领导、质量部负责,实验室负责人,实验室人员参与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和指挥。
第三条:应急小组分工负责:医院领导、质量部负责实验室工作安排,与其它部门及上级卫生部门沟通、协调。
第四条:人员召集
质量部负责记录每一位相关员工的联系电话,以便应急时取得联系,员工应保证登记电话有效,如有更改,需及时告知;各部门应记录本部门员工、各部门、主管的联系电话,存放于资料文件夹,以便及时相互联系,如有更改,及时告知。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应急事件具体工作人员的召集,无特殊原因,都必须积极配合。
第五条:试剂、仪器、物资的准备
要做到忙而不乱,有条不紊的应对突发事件,就要保持仪器良好的工作状态,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的要求保养、维护、清洁仪器,部门负责人要掌握试剂、消耗物资的使用情况,及时筹备。储备必要的生物安全防护物品,如隔离衣、防护口罩眼罩等,必要时应用。
第六条:应急处理
(一)信息报告
实验室人员应严格按卫生部规定的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进行微生物菌种的运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一旦发生病原微生物安全事故,参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工作规范》中“传染病菌、毒种丢失”事件曝光要求进行报告。
(二)控制措施
1、医院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安全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确认,并对事故的性质及扩散范围进行充分评估。
2、立即封闭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及封存标本,防止微生物扩散。
3、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留取本低血清或者相关标本。
4、对造成污染的工作环境及污染物进行消毒。
5、有关部门应配合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开展调查。
五、本方案医院生物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本方案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