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及医院药事管理相关规定,制定门诊部药品管理规定如下:
一、药品管理小组成员:
XX XX XX XX XX
成员分工:XX——协调及监督管理
XX——抗生素类药品开具监督检查、处方抽查
XX——药品请领及入出库操作、账目管理
XX——药品发放、基数药管理;高危药品管理
XX——急救药管理;急救车高危药品管理
二、药品管理相关规定
1、门诊所使用全部药品、制剂均向总院药剂科请领,无采购入库。
2、药品、制剂请领后及时入库。实物由贾莹清点后入药品柜并登记。
3、药品出入库及账目核查由专人负责。电脑操作按照:药库入库-财务验收-药库出库至药房-药房请领入库,由张丽荣操作。操作时按照总院药剂科出库单输入并认真查对。
4、药品柜专人管理,设温湿度登记本,每日登记。
5、诊室护士负责诊室基数药清点并登记。
6、每周一、周六诊室护士和药品管理护士交换基数药处方,贾莹操作电脑发药。诊室护士和药品管理护士共同签全名,完成审核、调配、核对、发药四个环节。
7、每月一次进行处方抽查,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对处方书写情况进行抽查并将结果反馈至相关人员。
8、高危药品管理:高危药品专人管理,建立高危药品使用登记本;高危药品单独分区放置并粘贴高危药品警示标识。
门诊部
201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