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包方:重庆宏翔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甲方将重庆总队一支队迁建工程第四标段项目的景观、综合训练场(包工包料)分包给乙方完成。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任务,明确双方责、权、利,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重庆总队一支队迁建工程第四标段
二、工程地点:九龙坡区白市驿镇
四、承包方式及工程价款:
1、本工程实行“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的承包方式。执行合同期间,由于国家和重庆市调整造成取费标准、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上下浮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图纸中有遗漏、错误或与现场不符的地方,一律不做经济变更。
2、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价,原则上不进行工程变更,施工中确需变更的以设计院变更图、变更单和甲方书面通知为依据,增减工程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执行重庆市现行建筑安装工程相关定额,按三类建筑c级取费,决算审定价税前下浮20%,列入决算。
3、工程价款 元(大写: )
五、承包范围和内容:
完成景观、综合训练场所属施工图、招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和施工中图纸变更等所有项目施工。
1、景观:
工作内容:
1)大门右侧广场:微型景观、单臂环型花架、景观水池(桥)、景墙、跌水景观、栈道、亭子、景观花架、玻璃文化长廊、广场、铺地、亲水台、路沿石挡墙1及清石栏杆。
2)中鼎广场、鼎左、鼎右广场、题字碑、挡墙3、升旗台、旗杆、办公楼门前广场、家属区路面铺装、健身场地及健身器材、箱变处不锈钢围蔽、营区内不锈钢围墙、边坡修坡、除管网总平面图上管网外其余所有管沟开挖、垫层、回填、检查井砌筑及井盖、室外灯具基础、配电箱底座、除人行道外的树池、营区内空地植树、植草处场地平整、余土外运。
3)篮球场、足球场(不包括种草)器械场、400米障碍跑道、场地平整,余土外运。
2、管网:
工作内容:所有建筑物四周排水沟、给水、排水、排污、强弱电管沟开挖(SS-03改图上全部内容)、景观电、给排水横穿公路及人行道管沟开挖,检查井、手孔井砌筑及井盖安装、1#、2#生化池(含设计)、隔油池、垃圾坑、余土外运。
3、场地硬化:
工作内容:机械库、车库广场地面、食堂前广场、招待所前地面、1#、2#营房前地面、军械库、被装库电动伸缩门。
六、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2008年7月1日
2、竣工时间:2008年9月10日
3、总工期:70天
七、甲、乙方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对乙方进行图纸及技术交底及高程、水准点定点。
2、工程质量的监督。
3、进场材料的质量、品牌监督。
乙方责任:
1、现场临时设施及临时用水用电搭设并挂表计费。
2、乙方承接任务后,必须按图纸和设计变更完成工作量,如留有小量未完,甲方有权在决算时按工程量的三倍进行扣减。
八、结算及付款办法
1、甲方根据业主的付款进度按已完工程的80%工程款,工程完工后两个月支付至工程总额的95%,余5%作为工程保修金,工程完工后第12个月末一次性支付。
2、乙方必须提供材料 元,不能提供的甲方按2%进行扣税,除此以外乙方不承担任何管理费及税费。
九、工期奖罚
1.工程工期:70个日历天。
2.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甲方材料供应不上造成工程停工时或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经项目部签字认可,工期可按实顺延。(为不影响总工期,甲方可在总工期范围内,对顺延工期予以合理调整。)
3、每延误工期一天罚款2000元;每提前一天奖励2000元。若不能保证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工程质量、施工安全
1、工程质量
若乙方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含专项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设计更改、施工规范、规范操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配合甲方做好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测记录等技术资料工作,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自行做好对工人的安全教育、技术交底、交接检、班前检查等记录,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并交甲方存档。
(3) 乙方因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自行承担人工费和材料费。若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费用。
(4)若乙方所完部分工程质量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验收未能达到质量要求所造成的返工损失,乙方承担100%。
2、安全施工
在施工现场的人身伤、残、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2)该工程必须达到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必须严格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JGJ59-99的标准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十三、其他约定
1、甲方和发包方签订正式合同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万元(不计资金利息),该保证金待按工程付款比例退还。
2、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解除此合同,解除方向对方赔偿违约金壹拾万元正。若乙方借故中途退出施工,甲方拒退履约保证金,其损失由乙方自负。如严重影响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管理,乙方要承担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密切与甲方施工、技术、质安等相关部门配合,仔细阅读图纸,发现问题事先提出,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随时同甲方联系,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经甲方签认分项质量,乙方不得擅自施工,否则,所造成的责任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禁转包,一经查出,立即无条件退场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5、技术交底、安全交底、现场管理制度等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7、本合同壹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帐务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