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规范学生在校言行,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促进优良的校风、班风和学风的进一步形成,特制定枣林小学少先队日常行为检查评比细则。
一、礼仪
1、少先队员在校期间必须佩戴红领巾,并保持红领巾干净、整洁,违者,一人扣纪律1分。
2、任何同学不得将红领巾挪作他用,如捉迷藏、三人四足等等,违者每人扣纪律1分。
3、升国旗时迟到者一人扣1分,未脱帽、未行队礼者(队员)一人扣纪律1分。
4、当校外宾客及车辆入校时,不得围观,否则视情节给予1—5分的纪律扣除。
5、使用文明用语。骂人、口出脏话的一人次扣纪律1分。
二、纪律
1、预备铃响后,未回到班级的每人扣1分。
2、上、下午课前一支歌未如实开展的,一次扣所在班级2分;内容不健康或极不适合学生的歌曲每次扣1分。
3、下午放学不集合整队的每次扣2分,随意下队的每人扣1分。
4、家长接送学生不按指定地点的,每次扣1分。
5、学生骑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上学的,每次扣1分。
6、攀爬篮球架、肋木、平梯等的每人扣1分。
7、出入厕所讲文明。大小便要如厕,否则一人次扣1分;随地乱扔手纸的,一人次扣1分;故意在厕所门口造成拥堵的,一人次扣1分。
8、节约用水。洗完手后,未关掉水龙头的一人次扣1分;随意拧开水龙头玩耍,造成水资源浪费的一人次扣1分。
9、节约用电。阴天、雨雪天气及早晨时段教室内光线昏暗时,可以有选择地打开灯光,否则扣除所在班级1分。
10、打架双方,视有无过错及具体情节是否严重给予2—5分的扣除。
三、卫生
1、教室内肉眼能见处不得有垃圾;教师讲台必须保持干净,无粉笔灰尘、作业本摆放整洁;教室内不得有卫生死角,做到无纸屑、无果壳等;墙壁无划痕、无涂抹、无脚印手印等,发现一处扣1分。
2、各班根据学校分配的公共区,每天按时清扫,要求清扫到位,不得敷衍了事。公共区域内不得堆积垃圾,做到无纸屑、无果壳,违者每处扣1至2分;没有打扫公共区的班级扣5分。
3、故意将垃圾扫入或丢进其他班级的,一人次扣1分。
4、教室和卫生区打扫后产生的垃圾,必须倒入指定的垃圾池内,否则每次扣2分。
5、如遇大风及雨雪天气时,室外卫生区可以暂不检查。
四、出勤
1、各班值日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地点,否则一人次扣纪律1分。
2、值日生要着装整洁、仪表大方、标致佩戴完整、使用文明用语,否则扣纪律1分。
3、值日时不得与他人追逐嘻闹,不得吃零食,否则一人次扣纪律1分。
4、大队委检查的同学,在检查时标志佩戴不完整的扣纪律1分;追逐嘻闹的扣纪律1分;徇私舞弊的扣纪律2分。
五、课间操
1、 集合要迅速,要求快、静、齐,队伍不整齐的每班扣纪律2分,广播音乐停后迟到者每人扣 纪律1分。
2、不按时集合做课间操的班级,每次扣纪律2分。
3、 做操时精神面貌不佳、态度不端正、做小动作的,每人扣纪律1 分。
4、 退场时不按秩序离场的每次扣纪律1 分。
枣林小学少先队大队部
2013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