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学校门卫管理,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1、对于校外来客进入学校,应该严格询问,认真做好登记,社会闲杂人员、不法分子严禁进入校园。
2、学生家长在学校期间找孩子,需电话通知班主任,班主任来校门口接家长方可进校。认真登记来访者姓名、学生姓名、探访事由。
3、对于校外来客探访家属和老师,必须让其电话联系,来校门口接其访客方可进入,但必须做好来客登记,对于联系不上的来客应禁止进入学校。
4、上级部门或有关单位来校检查、联系工作,门卫应认真验看其工作证,做好登记,并与相关部门或行政值班人员联系。
5、严格把守校门,拒绝一切外来推销人员进入校内。
6、外来务工人员不得带外来人员进校,会客一般安排在门卫或校门口。
7、学生在校期间禁止随意进出校门,如遇特殊情况,应凭有关证明和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进出。
8、重大节假日,外来人员未经行政值班人员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9、进校车辆必须登记,按指定位置停放。
10、学校保卫人员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确保学校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11、学校保卫人员对带出学校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12、门卫人员对来宾、来客和来访人员的车辆,应指定停入学校停车区域,外来卡车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13、学校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学校保卫人员应关好校门,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学校。同时应注意引导大门两边的车辆停在指定地点,不能堵塞大门等疏散通道。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学校的车辆,需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