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法治教的法律依据和目的
法律依据: 是由国家制定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
目的: 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创造良好的学校管理秩序和教育教学秩序,为实现学校的教育宗旨提供保障。
依法治教的意义
•依法治教是确保教育发展的战略地位的需要
•依法治教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实现教育民主化和法制化的需要
•依法治教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权益的需要
•依法治教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重要保证。
•依法治教是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和提高师资素质的重要途径。
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
•依法治教必须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依,违法必究”
有法可依:建立健全我国的教育法制体系
有法必依:要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坚决做到按教育法律规章制度办事
执法必依:树立教育法规在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违法必究:坚决制止违反国家教育法律的行为, 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教师的基本权利
•教育教学权:进行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科学研究权: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中充分发表意见
•管理学生权: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获取报酬待遇权: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民主管理权: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培训进修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教师的基本义务
•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对学生进行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依法执教。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思想和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热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学。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
•五、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六、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七、廉洁从教。紧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八、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