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卫生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含卫生、保卫)工作,督促学校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学校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学校护送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领导值班:值班领导及值班教师放学时必须提前10分钟到学校大门组织学生放学,值班教师在门内组织各班学生按顺序站队出发,值班领导在门外维护路队秩序,督促家长到指定位置接学生,确保良好秩序。
二、放学时间:各班准时放学,不拖延时间。所有班级教室内,办公室不许留学生。
三、路队安排:各班主任根据家庭住址分方向站成两纵队,整齐放学。各路队安排路队长,带出规定区域后方可解散回家。
四、教师职责:班主任教师要切实负责,安排学生有秩序走出教室(楼道、楼梯),做到不拥挤、不强行,在教室门口站好队,按规定顺序走出学校门口。全体教师有责任及时处理解决偶发事件。
五、检查落实:值班人员,值周领导及值班学生干部,要及时检查各班放学路队情况,作好每周评比记录,对放学路队经常不好的班级要全校通报批评,记入班级量化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