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互通交通设施工程有限公司 | 文件编号 | HT-QP-08 |
版 本 | A/O | |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 生效日期 | 2015年02月15日 |
页 次 | 第1页 共3页 |
对本公司产品/服务系统进行标识,确保需要时对产品/服务的形成过程可实现追溯。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产品/服务标识系统及实现可追溯性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监管生产现场和产品身份标识。
3.2残酷负责储存产品的标识。
3.3质检负责所有产品的状态标识和有可追溯性场合的标识。
4、定义
4.1产品: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
4.2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5、工作内容
5.1产品标识的种类
a)产品身份标识,即产品的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等。
b)产品状态标识,即表示产品待检、合格、不合格品等。
5.2产品身份方式
5.2.1储存于仓库的产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生产班组贴置在成品/半成品写上货号、品名、批号,仓库挂置、贴置原材料写上货号、品名、批号、到货日期,给予身份标识,仓库并建立台账,对其数量、产地、批号、生产时间等进行登记。
5.2.2放置在生产现场的原材料,生产车将写上货号标识。
5.2.3放置在生产现场的工序产品,生产车间填写流程表予以身份标识。
5.3产品的状态标识
放置在仓库或生产现场的产品或物质,仓库规划出合格区、不合格区。包括:
a)待检的茶品旁边放置“待检”区;
b)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旁边放置“合格”区,经检验入仓的为合格品;
c)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旁放置“不合格”区;
d)生产现场不允许存在合格原材料;
5.4产品标识不定期巡检
5.4.1储存在公司仓库的物质,仓库不定期巡检,发现标识丢失、损坏或偏差,应责成仓库管理员重新标识。
5.4.2储存在生产车间的物质,生产部不定期巡检,发现标识丢失、损坏或偏差,应责成生产车间操作人员重新标识。
5.5需求追溯场合
本公司应实现追溯场合及追溯方式一览表:
序号 | 追溯场合 | 追溯目的 | 追溯方式 |
1 | 成品 不合格 | 是否由原材料不合格引起 | 核查原材料批号和账本 |
2 | 成品 不合格 | 由哪个操作工生产 | 生产报表 |
3 | 产品状态 | 防止不合格产品误用 | 检验报告 |
4 | 产品身份 | 防止不同产品混用 | 货号、批号 |
无
7.相关记录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