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经理、内部承包人共同签订的责任书)
为落实公司对 项目部施工现场的各项责任,全面履行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各项义务和承诺,经研究决定:任命 同志为该工程项目经理,同意 同志为该工程内部承包人,并由其共同组建项目部,全面负责对该工程的现场施工。为明确职责,特定以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项目部的职责与权限
1、项目部有权处理施工现场的各项事务(包括施工的人、才、物使用调动),承担各项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要组织学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件,按照以GB/T19001-2000、GB/T24001-1996及GB/T28001-2001标准制定的工作程序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目标。
3、项目经理及内部承包人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贯彻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禁止违章作业。项目部与班组、专业分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均须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书。
4、项目部必须按工程规模组建健全的“项目管理班子”,设立相应的管理职能机构,管理人员应有专业职称和上岗证书。做好对操作工人的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教育职工遵纪守法。
5、项目部必须严格用工制度,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三证”齐全,确保各班组每日认真开展班前安全生产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工作。
6、项目部必须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做好技术、安全管理资料及整理、收集工作,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建立工程台帐,并随时接受各级、部门以及公司的检查。
7、项目部必须按规定配齐专(兼)职安全员,保证各级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的到位。同时,承包人应抓好现场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管理,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8、项目部要加大现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力度,确保安全设施的投入到位及其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严格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对安全隐患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9、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自觉遵守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增强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落实专人负责消防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及防火标牌,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保安全。
10、项目部必须对工程业主负责,严肃履行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各项义务、承诺和责任。在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同时,对工程施工质量和工期负全责。
11、项目部必须对公司负责,服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要坚持文明施工,保证“五小设施”的投入和管理,争创标准化管理施工现场。要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的产生,控制污染排放,争创绿色工地。
二、项目部各项考核指标及考核内容
1、项目部必须确保责任期内无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月工伤事故频率和歇工率均控制在2‰以下。
2、项目部必须确保在各级及相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检查中合格率达到100%,争创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地,杜绝不良影响。
3、项目部必须确保在责任期限内杜绝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避免一般火灾事故的发生。
4、项目部必须确保减少施工噪音、施工扬尘,控制污染排放,争创绿色工地,无新闻曝光及重大环境事故。
5、项目部必须确保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发生。
6、项目部必须确保按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施工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合格。
7、项目部必须确保按公司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的施工工期完工,包括奖励与罚款。
8、项目部应努力控制工程成本,杜绝浪费现象,节余部分应处理好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关系。
9、项目部必须确保工程款专款专用,禁止挪用工程款作其它用途,否则公司有权处理,承包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三、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措施及考核办法
l、公司向项目部传达、贯彻上级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要求,适时部署任务。
2、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有权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项目部整改,及时采取预防、补救措施。
3、公司配合项目部与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问题,并帮助项目部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4、公司鼓励项目部创优,对树品牌、创精品,为创业争光的项目部(如创“鲁班奖”、“白玉兰奖”、“文明工地”等)公司给予奖励,具体奖罚条款额度另行发文。
四、公司对承包人的考核办法和奖罚
1、承包人承担施工合同中签订的奖罚条款。
2、承包人承担上级有关部门因本工程项目对公司所处的罚款。
3、承包人承担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与质量事故,有关赔偿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罚款及其他法律责任。
4、工程未达到本协议签订的质量、安全考核目标,公司按以下额度对承包人处以罚款:
(1)、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质量达不到一次性合格,罚总价的0.5%。
(2)、不实行安保体系,每项罚款总造价的0.5%。
5、本协议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承包人为力履行各项职责,或违法违纪严重损害公司信誉和利益时,经公司指出仍不见效,公司有权撤换承包人,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
五、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应按实事求是的精神,协商补充。协商不成的,递交台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2、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交付,双方责任义务全部履行后,自动失效。本协议一试三份,公司一份,项目经理一份,承包人一份。
建筑公司(盖章): 项目经理(签名):
代表(签名): 承包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