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中国农业大学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按照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制定并执行中国农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的收费标准。具体学费标准以当地校外学习中心发布的为准。
二、学费的计算方法:学生应交的学费=学生应修课程学分之和×学费标准。重修需要缴纳重修费,学生应交的重修费=学生重修课程学分之和×学费标准。
三、新生在入学时,需预交不少于40学分的学费,其余学费可按照学年欲选修课程的学分数缴纳。
四、预交的学费不足时,学生应续交学费,以免影响下次选课和学习。
五、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的有关规定,学费由中国农业大学收取。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到所在地校外学习中心缴纳学费。学费统一由校外学习中心代为收取,并给每位缴纳学费的学生开具收据。校外学习中心将学费及时汇到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按照缴费名单给每位学生开具学费并邮寄给校外学习中心,学生再到校外学习中心用收据换取。学生应严格按照中国农业大学及其校外学习中心的要求及时缴费,学生因自身的原因延迟缴费,造成不能正常选课、学习,后果自负。
六、根据有关规定,教材、教学资料费由中国农业大学指定机构代收,学生离校时(包括退学、转出)进行结算,多退少补。教材及教学资料费的预交和结算办法详见《教材及教学资料管理办法》。
七、学生缴费后,对发生退学、转出、离校者,剩余学费应按规定退还本人。已选课并获得成绩的课程学费不予退还。
八、学生在缴费过程中,如有不清楚或有异议的,可向当地校外学习中心和中国农业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咨询。
2011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