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破除路面并恢复施工方案
为了进行道路施工,施工单位需要首先开槽并施工基槽。在得到监理单位的批准后,施工单位使用路面切割机垂直切开路面,然后在离切缝1.0m的位置用挖掘机开挖。在切缝位置,施工人员使用人工方法挖掘,以避免扰动或破坏原有路面和路基。为满足基槽开挖深度的要求,开槽边坡需要放成台阶型,台阶平面长度不小于1.0m,高度不大于0.5m。
完成结构施工并通过验收后,可以开始进行道路恢复工作。首先,实验室根据施工土质确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及最佳干密度。在路基0-80cm深度范围内,要求最低压实度不小于98%。回填土中不得含有杂草、垃圾、腐植物等,土块不得大于10cm。回填部位与原有路基接茬处要做成梯形。
夯实采用12t压路机,每层虚铺土厚度为20cm,每层的压实遍数,根据施工现场实验决定。每侧宽度大于原有路基宽度0.5m。石灰粉煤灰砂砾层施工,根据道路施工规范为保证二灰平顺,不离析,二灰接缝上下层错开50cm。混合料用12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得大于5mm,并不得有浮料、脱皮、松散、颤动现象。石灰粉煤灰砂砾层压实成型后,施工区域封闭,在潮湿状态下养护7天,养护后强度达到规范要求,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在进行施工的过程中,会对此路段的交通秩序带来较大影响。为保证正常交通秩序及交通安全,最大限度降低影响,采取下列措施进行保障:在施工处设置规范明显的交通批示标志,提示过往车辆及行人注意交通安全,并设专人负责指挥;夜间施工,四周摆设红色标志灯及照明灯,间隔布置,警示过往车辆及行人。为防止施工现场扬尘污染,使用土方外运时施工标准的运土工具及机械,现场如有需要洒水降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