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培养目标
1.培养硕士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质良好,积极为社会主义服务。
2.坚实掌握民商法基础理论和基本制度,了解民商法学科建设和国家立法的前沿动态,具有从事理论研究、教学以及民商法律实务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3.具有健康的体魄。
二、研究方向
1.民商法总论
2.物权法
3.债权法
4.知识产权法
三、学习年限与学分
本专业硕士生实行学年学分制和中期分流制。
1.学习年限为二年至三年;
2.总学分为35-38学分;
3.中期分流考核在修完学分进入学位论文工作之前,即第四学期进行。
四、课程设置
(一)学位课程
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任课教师0001马列经典著作选读(法学原著)5431黄新民0002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36210003第一外国语(含专业外语)240610601民法总论研究5431彭真明0602商法总论5432彭真明0603物权法研究5432徐朝贤0604债权法研究5432魏森、丁文0605知识产权法研究5433刘 华
(二)指定选修课(按研究方向设置)
研究
方向课程
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任课教师民商法总论0606公司法3623彭真明物权法0607民事诉讼法3621石先钰债权法0608侵权行为法研究3623魏 森知识产权法0609外国民法3624丁 文
(三)任意选修课
课程编号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开课学期任课教师0610证券期货法3624彭真明0611保险法3624徐朝贤0612票据法3624外 请0613国际商法3624魏森0614经济法专题研究3622李寿庭0615法理学3621黄新民0616新属继承法3623李 琛
(四)补修课
1、刑法
2、刑事诉讼法
3、
4、外国法制史
5、中国法制史
注:同等学力录取的和非法学本科毕业生补修,不少于3门,不计学分。
(五)本专业硕士生必读书目
序号书(刊)名称作 者出版单位1《民法总论》史尚宽中国大学出版社2《债法总论》史尚宽中国大学出版社3《债法各论》史尚宽中国大学出版社4《亲属》史尚宽中国大学出版社5《继承》史尚宽中国大学出版社6《物权》谢在全中国大学出版社7《民法债权》王家福主编法律出版社8《合同法新论》(总则)王利明
崔建远中国大学出版社9《合同法新论》(分则)郭明瑞
王 轶中国大学出版社10《侵权行为法》王利明主编中国大学出版社11《比较民法学》李双元
温世杨
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12《中国民法学研究述评》刘心稳主编中国大学出版社13《民商丛》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14《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15《商事集》王保树主编法律出版社16《民商法理论研究》赵中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7《比较商法导论》周林彬北京大学出版社18《知识产权论》郑成思法律出版社19《知识产权文丛》郑成思主编法律出版社五、教学实践
教学实践是硕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本专业硕士生必须参加教学实践。教学实践的对象是本、专科生;教学实践的形成可以是讲授本、专科生课程若干章节或某个专题,协助主讲老师辅导与答疑,主持课堂讨论,指导社会调查,指导论文写作等。教学实践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二学年进行,时间为四周左右,至少完成4个学时的讲授工作或相当于此量的其它工作。
六、调查研究
硕士生进行调查研究工作是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环节,其形成可以是实地考察、收集资料、咨询服务、参加学术会议等。调研工作由指导教师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安排,一般应定在第四、五学期,累计时间为四周左右。调研工作前,导师指导硕士生制定计划。调研工作结束,硕士生应写出调研报告,由导师评定成绩。
七、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1.本专业硕士生在校期间应至少完成6篇课程论文,2篇学年论文。其中应至少有2篇论文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其中核心期刊上一篇)。
2.本专业硕士生至迟应在第4学期中确定学位论文题目,通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订出学位论文工作计划。
3.本专业硕士生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
(1)论文论题有较强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并体现本专业的学科特点。
(2)结构合理,文笔流畅,中外文资料翔实。
(3)观点正确、论证充分,做到言之成理,持之有据。
(4)在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上有所创新。
(5)论文在总体上应体现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以及较强的科研能力。
八、培养方式与方法
本专业硕士生的培养,采取导师指导与专业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系统的理论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课堂讲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校内学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指导教师要注重教书育人,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教学相长。要加强研究生的理论基础,拓宽其知识面,着力培养教学、科研和工作的能力。鼓励他们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九
、提前毕业
1.本专业硕士生申请提前毕业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已修满培养方案所规定的学分数,且各门课程考试成绩平均在85分以上。
(2)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生,不得申请提前毕业。
(3)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上两篇。
2.申请程序: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导师组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和研究生处审查批准。
十、其它
1.凡以同等学力或跨学科录取的硕士生,均须补修本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至少3门。并且考试须与本科生同堂同卷。不计学分。
2.本专业硕士生必须认真阅读“本专业硕士生必读书目”所规定的书籍,并做好笔记;导师必须定期检查硕士生阅读笔记,并根据其笔记,评定成绩。
3.本专业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至少参加2次学术活动(学术讲座、学术报告会、学术会议等),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登记表》。学业结束前,由导师对其进行考评。
4.凡本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均必须进行考核。考试方式、成绩评定标准以及有关要求,按《华中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考核及成绩管理的暂行规定》执行。
5.每位硕士生须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人实际,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出个人培养(学习)计划经导师和专业指导组组长审定后,报院、系、所和研究生处备案。
6.本专业硕士生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完成与否,是审定本专业硕士生能否毕业和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
研究生课程简介
课程编号:0601 课程名称:民法总论专题研究
总 学 时:54 学分:3 开课学期:3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教师:彭真明
内容概要:民法总论专题研究以专题形式讲授民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内容包括:民法的历史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民法的地位与调整对象;民法典制定中的若干争议问题;民法主度;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人身权制度;时效制度等。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史尚宽:《民法总论》,中国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王泽鉴:《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1-8),中国大学出版社
曾世雄:《民法总则之现在与未来》,中国大学出版社
梁慧星主编:《民商丛》各卷,法律出版社
梁慧星主编:《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法律出版社
王利明:《民商法研究》(1-5辑),法律出版社1
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中国大学出版社
课程编号:0602 课程
名称:商法总论
总 学 时:54 学分:3 开课学期:2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彭真明
内容概要:商法总论以专题形式讲授商法基础理论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商法的地位与调整对象;商法的基本原则;商法主度;商法行为制度;商事登记制度等。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周林彬:《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
王保树:《商事集》各卷,法律出版社
徐学鹿:《商法研究》各卷,法律出版社
中国商法研究会编:《中国商法年刊》各卷
课程编号:0603 课程名称:物权法研究
总 学 时:54 学分:3 开课学期:2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徐朝贤
内容概要:
物权法基本理论研究,包括:物权通则、物权行为理论、物权法及其基本原则、物权法的发展趋势与我国物权立法等。
所有权制度研究,包括:所有权通则、所有权结构体系、不动产所有权(含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动产所有权、相邻关系、公有等。
用益物权制度研究,包括:用益物权及其体系、地上权、农地使用权、地役权、典权等。
担保物权制度研究,包括:担保物权总论、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让与担保、所有权保留、优先权。
占有制度研究。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中国物权法研究》,梁慧星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6月第一版。
2、《民法物权论》上下册,谢在全著,中国大学出版社1999年一月版。
3、《物权法专题研究》王利明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年一月版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课程编号:0604 课程名称:债权法研究
总 学 时:54 学分:3 开课学期:2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魏森
内容概要:内容主要包括:债权法的地位及调整对象;债权法的历史发展状况;债的意义与分类;债的担保与保全;债的效力与消灭;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史尚宽:《债法总论》,中国大学出版社
王利明:《合同法新论》,中国大学出版社
王家福:《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课程编号:0605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
总 学 时:54 学分:3 开课学期:2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刘华
内容概要:
知识产权法专题研究课程将着眼于对知识产权法的特殊性以及与相关法律制度基本理论的比较研究,对知识产权法在不断完善中出现的新问题也将给与
重视。教学内容将涉及知识产权与财产权制度、知识产权与反垄断法、知识产权的经济分析、网络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与平行进口、传统知识的保护、知识产权的 国际保护问题等等,并将结合学科发展的动向调整教学内容。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刘春田,《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2、郑成思,《版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
3、郑成思,《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
4、郑成思,《知识产权文丛》(多卷),方正出版社。
5、唐广良,《知识产权研究》(多卷),方正出版社。
6、吴汉东,《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中国大学出版社,1996年。
7、黄晖,《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法律保护》,法律出版社,2001年。
8、张玉瑞,《商业秘密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年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课程编号:0606 课程名称:公司法专题研究
总 学 时:36 学分:2 开课学期:3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彭真明
内容概要: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立法与国有企业改革;公司法的地位与调整对象;公司的设立制度;公司的资本制度;公司的产权制度;公司的治理结构等。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范健、蒋大兴:《公司法要论》,南京大学出版社
顾项耘:《公司法律评论》各卷,上海人民出版社
3、刘连煜:《公司法理论与判决研究》,法律出版社
4、何美欢:《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上、中、下),北京大学出版社
5、刘连煜:《公司法原理》,中国大学出版社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课程编号:0607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学专题研究
总 学 时:54 学分:3 开课学期:1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石先钰
内容概要:民事诉讼法学专题研究主要对民事诉讼法的若干热点问题进行学术介绍与探讨,包括民事诉讼法研究的发展;民事审判模式的选择;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司法改革;证据、举证责任制度与新证据规定;民事执行与执行难等问题。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石先钰:《民事诉讼法学新编》,华中师大出版社2002年2月出版
江平、陈桂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与发展》,中国大学出版社2001年月出版
叶自强:《民事证据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
常怡:《民事诉讼法学》,中国大学出版社2000年1月版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课程编号:0608 课程名称:侵权行为法专题研究
总 学 时:36 学分:2 开课学期:2
开
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魏森、丁文
内容概要:《侵权行为法》作为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在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其地位日显重要。作为一门对民事主体合法民事权益进行保护的学科,其中不乏一些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本课程拟对侵权行为法若干难点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第一,侵权行为法的一般条款研究;第二,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研究;第三,侵权行为法的构成要件研究;第四,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研究。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欧洲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耿云卿:《侵权行为法研究》,1985年台北版
周海荣:《国际侵权行为法》,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王利明:《民法、侵权行为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张新宝:《中国侵权行为法》,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
潘同龙:《侵权行为法》,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于敏:《日本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徐爱国:《英美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王利明、杨立新:《侵权行为法》,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爱德华·J·柯恩卡 :《侵权法》,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李仁玉著:《比较侵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课程编号:0609 课程名称:外国民法学
总 学 时:36 学分:2 开课学期:4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丁文
内容概要:本课程拟对法系和英美法系民商法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做出阐述,并分别就英美法系的财产、契约、侵权行为、代理、婚姻家庭与继承等民事法律制度和法系的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法律问题作专题研究,使学生能对两大法系的主要民事法律制度作比较深入的了解。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江平:《西方国家民商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
李双元、温世扬著:《比较民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梅迪库斯著:《德国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卡尔·拉伦茨著:《德国民法通论》,法律出版社20023年版
克茨著:《欧洲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朱岩:《德国新债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曼弗雷德·沃尔夫著:《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杨桢著:《英美契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王军:《美国合同法》,中国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傅静坤著:《二十世纪契约法》,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尹田著:《法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尹田著:《法国合同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孙宪忠著:《德国物权法》,法律出版社
1999年版
田山辉明:《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近江幸治:《担保物权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何勤华、李秀清:《外国民商法导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课程编号:0610 课程名称:证券期货法专题研究
总 学 时:36 学分:2 开课学期:4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彭真明
内容概要:内容主要包括:证券立法的历史发展与现状,证券法的地位与调整对象;证券发行制度;证券信息披露制度;上市公司收购与关联交易制度;证券交易制度;证券法律责任制度等。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郭峰:《证券法律评论》各卷,法律出版社
林国全:《证券交易法研究》,中国大学出版社
廖大颖:《证券市场与股份制度论》
齐斌:《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法律监管》,法律出版社
陈洁:《证券欺诈侵权损害赔偿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
课程编号:0611 课程名称:保险法研究
总 学 时:36 学分:2 开课学期:4
开课单位:学院 任课老师:徐朝贤
内容概要:
保险与保险法的基本理论研究,包括:保险的若干基本问题、保险法的体系和内容、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立法等。
保险合同法总论研究,包括:保险合同的本质和特征、保险合同主体、保险利益、保险合同的订立、保险合同的履行、保险合同的解释、保险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保险代位权制度等
财产保险研究,包括:财产保险的基本问题、财产损失保险、交通工具与运输货物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信用保险、再保险等。
人身保险研究,包括:人身保险基本理论问题、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业法研究,包括:保险业法的性质和功能、保险业法的内容和立法、保险业的组织形态、保险业的监管等。
教材及主要参考书:
1、《保险法》,邹海林著 ,人民出版社1998年4月版
2、《保险法基础理论》,江朝国著,中国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版
3、《保险合同法理论与实务》,许崇苗、李利著,法律出版社2002年10月版
教学方式:讲授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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