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现代社会的高速发展,人类疾病谱也发生着巨大改变,特别是经血液传播疾病如乙肝、丙肝、艾滋病等“现代传染病”已成为世界范围内无论大小医院所面临的主要的感染性疾病。HBV感染已经并且持续成为医务工作者最常见的血源性病原体感染的职业性危害之一。在临床医疗护理等工作中存在着许多威胁着医务人员健康的危险因素。特别是各种注射针头、缝合针及手术刀等医疗锐器在使用过程中容易发生皮肤刺伤,被污染的医疗锐器物刺伤是导致医务人员感染血源性传染病的最主要的职业因素。锐器伤害已严重威胁着医护人员的身心健康。职业安全是目前医务人员日益关注的重要问题。医务人员的职业健康与安全受到院领导的关注。 根据卫生部发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2009-9-1) 及《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2004-6-1),现制定我院的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后的应急处理及预防措施。
1、术语和定义
(1)血源性病原体
存在于血液和某些体液中的能引起人体疾病的病原微生物,例如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和艾滋病病毒(HIV)等。
(2)职业接触
在从事职业活动时,通过眼、口、鼻及其他粘膜、破损皮肤或胃肠道外途径(针刺、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含血源性病原体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的状态。
(3)非胃肠道接触
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中,通过针刺、咬伤、擦伤和割伤等途径穿透皮肤或粘膜屏障接触血源性病原体的状态。
(4) 源患者
指医疗卫生机构的病人、供血者、尸体以及羁押或机构及戒毒所的人员等,其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物质可能导致劳动者血源性病原体的职业接触。
2、接触后的应急处理
(1)局部处理:发生血源性病原体意外职业接触后应立即进行局部处理,包括:
①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被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被污染的粘膜。
②如有伤口,应当轻轻由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避免挤压伤口局部,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
③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用75%酒精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接触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2)采取接触后预防措施
①乙型肝炎病毒:接触后预防措施与接种疫苗的状态紧密相关。
a.未接种疫苗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b.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有反应者,无需处理。
c.以前接种过疫苗,已知没有反应者,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d.抗体反应未知者进行抗原抗体检测,如检测结果不充分,应采取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和接种乙肝疫苗的措施。
②丙型肝炎病毒:没有推荐采用接触后预防措施。
③艾滋病病毒:尽快采取接触后预防措施,预防性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接触后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但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实施预防性用药。对所有不知是否怀孕的育龄妇女进行妊娠检测。育龄妇女在预防性用药期间,应避免或终止妊娠。预防性用药应:
a.如果存在用药指征,则应当在接触后尽快开始接触后预防。
b.接触后72小时内应当考虑对接触者进行重新评估,尤其是获得了新的接触情况或源患者资料时。
c.在接触者可耐受的前提下,给予4周的接触后预防性用药。
d.如果证实源患者未感染血源性病原体,则应当立即中断接触后预防性用药。
3、接触后的随访与咨询
建议接触者在随访期间发生的任何急症都向感染管理科请求进行医学评估。
(1)乙型肝炎病毒接触:对接种乙型肝炎疫苗的接触者开展跟踪检测:
a.在最后一剂疫苗接种1个月~2个月之后进行病毒抗体追踪检测。
b.如果3个月~4个月前注射过乙肝免疫球蛋白,则抗原抗体反应不能确定为接种疫苗后产生的免疫反应。
(2)丙型肝炎病毒接触
①接触4个月~6个月之后进行丙型肝炎抗体检测。
②如想早期诊断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应在接触4周~6周后检测丙型肝炎病毒RNA。
③通过补充检测,反复确认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酶免疫(Elas)水平。
(3)艾滋病病毒接触
①接触后应于六个月内开展艾滋病病毒追踪检测,包括在接触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测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②如果疾病伴随反复出现的急性症状,则开展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③接触者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随访期间的再次传染。
④在接触后72小时内评估接触者的接触后预防水平,并进行至少2周的药品毒性监测。
4、报告流程
锐器伤人员首先立即进行伤口的局部处理→受伤人员详细书写锐器伤经过,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科主任或护士长对伤者进行评语(伤者是否执行了规章制度及操作常规、工作时是否采取防护措施等?如为学生是否有带教老师指导?)→到感染管理科取表(附表1.2或3)→填写职业暴露登记表→携带患者化验单复印件→上报感染管理科→根据情况进行化验及免疫预防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