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安徽建海天润嘉园三期项目部
乙方:钢筋工 施工队
甲方经工程投标,承揽了 天润嘉园三期 工程的施工任务。为确保该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现决定将该项工程以项目钢筋工劳务 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项目工程承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 润丰置业
1.2、工程名称: 天润嘉园三期11#12#楼
1.3、工程地点:铜陵县天润嘉园
1.4、建筑面积:11#楼主楼12017.45㎡,12#楼7102.52㎡(含地下一层)
1.5、质量等级:合格
1.6、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土建内容
二、工程工期:自 2013 年 06 月 15 日开工,竣工日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工程合同日期为准。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停工,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证后可按停工天数顺延,若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人员及进度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损失均全部由乙方赔偿。
三、甲方责任:
3.1、督促乙方严格按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有权对不合格工程下令返工或整改,乙方必须服从并返工或整改。
3.2、乙方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满足质量、技术验收规范要求及中途自行退出的,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拒付所施工的全部人工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现场施工人员不能满足工期要求的,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在外高薪调用施工人员划片乙方工作面施工,其人员工资将由甲方在乙方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并按实支付在外高薪调用施工人员人工费。
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的,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并在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3.4、班组长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组织自身队伍精心施工,发现班组长本人不在,每次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并在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四、乙方责任:
4.1、乙方在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领导和监督下,组织人员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精心施工。乙方若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在施工中出现返工的,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4.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JGJ59-99标准要求施工,加强对自身队伍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乙方除自身搞好安全防护外,各施工程序要严格服从安全生产需要。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人身或设备安全伤亡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4.3、乙方无论阴雨天气必须在工程现场及无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安排的加班工程量。乙方负责所施工人员每天在下班前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如未做到,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4.4、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到施工现场均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若由于乙方自身操作不当的原因,所造成在施工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乙方应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扎丝,竖向保护层等小件均由乙方自负。
4.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建设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触犯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并负责所承包的工程施工材料现场下车整理堆放及保护,如未做到,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4.6、乙方在施工中机械、照明等用电均由甲方负责安装调试,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建设工程用电规范(JGJ 46—2005)要求使用并注意用电安全,如在操作过程中违章作业出现人员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7、乙方应认真按用工合同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确保每年春节前按100%支付到位;如乙方不按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甲方将全额代扣支付,并停付余额工程款,如工程款没有支付能力,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用资产抵押给甲方。
4.8. 乙方人员如偷拿工地材料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交门处理。
五、工程造价:
5.1所承包范围工程按图纸建筑说明中的建筑面积单价每平方米人民币叁拾元整(¥30.00元/m2),人防地下室钢筋重量500元/吨,车库地下室钢筋重量470元/吨,包干价(含扎丝,竖向保护层,闪光焊),无其它任何调整费用。
5.2若有超出承包范围的工程(含室外工程)执行98’定额按实计算工程量工日及工日单价执行¥57元/工日进行调整工程造价。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零星计时工,由甲方经办人出具用工证明,计时工以每个工日单价为大工人民币壹佰捌拾圆整,小工人民币壹佰圆整并交办公室盖章生效。
六、付款方式:
6.1甲方付给乙方工程进度人工费暂按节点完成工程量计算造价的50%支付,主体封顶或年底付完成工程量工程造价的80%为止,工程交付建设单位验收无质量问题后三个月内付至总价的90%,尾款10%的工程款待工程结算审计后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6.2项目部支付的人工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班组长自留资金而造成施工操作人员减少,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施工期间操作人员工资,班组长自身自行调解);若有此情况,项目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之前发生的所有施工费用。
七、其它条款:
7.1、所有交通工具均按甲方指定地点停放整齐,若有违章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并在班组长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7.2、各班组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必须经 同志依据现场进度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
7.3、现场工程木模板须由项目部同意后才能使用,若各班组未经同意私自使用的按材料进价在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7.4、若发现现场施工人员偷拿工程材料的,经调查后罚款相应班组长人民币贰仟元整并同时在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7.5、班组长必须听从项目部下发的协助完成工程施工相关工序的任务(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外),不得因亏损、没利润等理由来推辞;应积极主动组织先行施工并同时与项目部协商解决,否则每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并同时在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7.6、本工程负责人为铜陵安徽建海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铜陵铜陵分公司天润嘉园工程项目部具体实施人,自身为史华龙,本协议以自身名义签订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2013年05月26日
工程项目承包协议书
甲方:安徽建海天润嘉园三期项目部
乙方:钢筋 施工队
甲方经工程投标,承揽了 天润嘉园三期 工程的施工任务。为确保该工程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现决定将该项工程以项目瓦工劳务 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项目工程承包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 润丰置业
1.2、工程名称: 天润嘉园三期11#12#楼
1.3、工程地点:铜陵县天润嘉园
1.4、建筑面积:11#楼主楼12017.45㎡地下车库682.13㎡,12#楼7102.52㎡(含地下一层)
1.5、质量等级:合格
1.6、工程内容及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图纸会审记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土建内容
二、工程工期:自 2013 年 06 月 15 日开工,竣工日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工程合同日期为准。施工期间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其他客观原因造成停工,以建设单位与甲方签证后可按停工天数顺延,若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人员及进度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损失均全部由乙方赔偿。
三、甲方责任:
3.1、督促乙方严格按建筑施工规范要求施工,有权对不合格工程下令返工或整改,乙方必须服从并返工或整改。
3.2、乙方若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能满足质量、技术验收规范要求及中途自行退出的,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拒付所施工的全部人工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现场施工人员不能满足工期要求的,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在外高薪调用施工人员划片乙方工作面施工,其人员工资将由甲方在乙方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并按实支付在外高薪调用施工人员人工费。
3.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的,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并在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3.4、班组长必须每天在施工现场组织自身队伍精心施工,发现班组长本人不在,每次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并在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四、乙方责任:
4.1、乙方在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领导和监督下,组织人员严格按施工图纸和建筑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精心施工。乙方若因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并在施工中出现返工的,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4.2、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建筑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JGJ59-99标准要求施工,加强对自身队伍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乙方除自身搞好安全防护外,各施工程序要严格服从安全生产需要。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作业发生的一切人身或设备安全伤亡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均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4.3、乙方无论阴雨天气必须在工程现场及无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安排的加班工程量。乙方负责所施工人员每天在下班前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如未做到,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4.4、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械设备到施工现场均由乙方负责使用保管,若由于乙方自身操作不当的原因,所造成在施工使用过程中损坏、丢失,甲方将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乙方应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灰桶、靠尺、木条等小件均由乙方自负。
4.5、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和建设现场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触犯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并负责所承包的工程施工材料现场下车整理堆放及保护,如未做到,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4.6、乙方在施工中机械、照明等用电均由甲方负责安装调试,操作中应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建设工程用电规范(JGJ 46—2005)要求使用并注意用电安全,如在操作过程中违章作业出现人员意外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4.7、乙方应认真按用工合同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并确保每年春节前按100%支付到位;如乙方不按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工资,甲方将全额代扣支付,并停付余额工程款,如工程款没有支付能力,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用资产抵押给甲方。
4.8. 乙方人员如偷拿工地材料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交门处理。
五、工程造价:
5.1所承包范围(含基础土方清理、室外台阶及散水工程,贴面除外)内工程按图纸建筑说明中的建筑面积单价每平方米人民币92元整(¥92.00元/m2)包干价,无其它任何调整费用。
5.2若有超出承包范围的工程(含室外工程)执行98’定额按实计算工程量工日及工日单价执行¥57元/工日进行调整工程造价。若乙方在施工中发生零星计时工,由甲方经办人出具用工证明,计时工以每个工日单价为大工人民币壹佰捌拾圆整,小工人民币壹佰圆整并交办公室盖章生效。
六、付款方式:
6.1甲方付给乙方工程进度人工费暂按节点完成工程量计算造价的50%支付,年底付完成工程量工程造价的70%为止(打砼按8元每平米计算),尾款30%的工程款待工程交付建设单位验收无质量问题及工程结算审计后(抵房壹套)余款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6.2项目部支付的人工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允许班组长自留资金而造成施工操作人员减少,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施工期间操作人员工资,班组长自身自行调解);若有此情况,项目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拒付之前发生的所有施工费用。
七、其它条款:
7.1、所有交通工具均按甲方指定地点停放整齐,若有违章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伍拾元整并在班组长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7.2、各班组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必须经 同志依据现场进度审核签字后方可生效。
7.3、现场工程木模板须由项目部同意后才能使用,若各班组未经同意私自使用的按材料进价在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7.4、若发现现场施工人员偷拿工程材料的,经调查后罚款相应班组长人民币贰仟元整并同时在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7.5、班组长必须听从项目部下发的协助完成工程施工相关工序的任务(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外),不得因亏损、没利润等理由来推辞;应积极主动组织先行施工并同时与项目部协商解决,否则每次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并同时在每月工程进度人工费中扣除。
7.6、本工程负责人为铜陵安徽建海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铜陵铜陵分公司天润嘉园工程项目部具体实施人,自身为史华龙,本协议以自身名义签订执行。
八、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2013年0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