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在项目范围内使用绳索沿项目外墙下降的方式进行幕墙清洗、施工的承包商及其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的以下规定,以控制使用游绳施工行为,使之风险降至最低。
1.使用游绳前,有营业执照及高空作业资质的承包商必须至项目物业商业管理中心办理《游绳使用许可证》申请,需要进行动火作业的,还须执行动火施工的相关规定;
2.遇法定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不可使用游绳施工;
3.《游绳使用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不超过12小时,若超过12小时,应另行向商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4.《游绳使用许可证》必须经商业管理中心工程部或管理部相关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
5.在使用游绳施工前,应邀请商业管理中心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到施工现场确认;
∙持有有效的《游绳使用许可证》,使用游绳时间在规定的时间段内;
∙天气状况符合要求,环境照明良好,没有雨、雾、雷电、雪或大风(5级及以上,或风速测量大于等于25公里/小时)情况,气温在5度-35度之间。天气状况可以通过现场观察、仪器测量、拨打气象预报等方式进行;
∙使用游绳施工区域下方已使用围杆、警示牌、警示绳等有效手段进行隔离,防止公众人员进入施工区域下方;
∙使用前必须提供绳索的安全检测报告,且认真检查绳索、锁扣、坐板、安全用具、固定点有无损坏,所发现的问题应完全排除后,方可使用游绳施工;
∙施工人员体重和载重之和不得超过绳索生产厂商所规定;
∙使用游绳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高空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并随身携带。承包商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与《游绳使用许可证》所申请的人员相同,不可以有临时顶替的现象。若发现顶替现象,商业管理中心有权收回相关《游绳使用许可证》;
∙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固定在两个的固定点上,游绳与建筑物搭角、搭棱、搭檐的地方用橡胶垫或地毯块包裹,防止绳索磨绳。绳索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
∙施工人员持有商业管理中心颁发的安全指引受培训证明,每日进入施工场地前需接受管理部负责人的安全教育,并签字确认;
∙个人防护用品和急救用品已落实到位。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和全身式安全带,并配有安全扣两头分别扣在安全带背部锁扣和安全绳上。小工具必须以锁扣和绳索捆绑固定,防止坠落。工作中无须使用的物品,如手机、钥匙等,不得随身携带,应事先交出保存;
∙施工前应检查对讲机状况,确保能够保持通讯;
∙施工现场包括施工负责人在内,必须有两名监护人,分别在楼顶和地面进行监护;
∙施工负责人由施工承包商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游绳使用知识的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安排人员撤离,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施工负责人必须与《游绳使用许可证》所申请的是同一人。施工负责人和现场监护人不得兼任其它工作,在最后一名施工人员离开前内不得离开施工现场;
∙遵守使用游绳安全须知规定的其它内容;
6.施工期间商业管理中心管理部相关负责人对现场巡视频率不应低于每2小时1次;
7.施工结束后,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下降至地面离开;
8.施工后应清理现场并确保绳索、锁扣、坐板、安全用具、固定点等没有损坏、并回收安放得当,所有施工人员离开,地面隔离措施已收回,经商业管理中心管理部相关负责人检查通过后,方可离开现场;
9.使用游绳施工结束后,将《游绳使用许可证》交回商业管理中心。
10. 清洗外墙时应根据建(构)筑物外墙材质合理选用含有缓释配比的清洗剂,清洗剂中不得含有氢氟酸成份,除特殊情况下也不应含有盐酸、硫酸、等无机酸成份,在清洗过程中不得对建(构)筑物造成外墙面和内在的损坏,同时对清洗残液负有稀释、收集、处理的责任。
在使用游绳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及其员工违反本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时,商业管理中心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期整改;
2. 责令立即停止施工;
3.移交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等
质量记录表格:《游绳使用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