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区别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 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范、细则 | |
| 1 | 单层建筑物面积计算 | 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不计算面积。 |
| 2 | 坡屋顶 | 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至楼面的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 屋顶为斜面结构的房屋,层高够2.20m的部分计算面积,2.20m以下的部分不计算面积。 |
| 3 | 舞台灯光控制室 | 有维护结构光控制室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有维护结构光控制室的舞台灯光控制室,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以上的部分计算面积,2.20m以下的部分不计算面积 |
| 4 | 场馆看台下方空间 | 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 体育馆(场)看台下方空间加以利用的,净高在2.1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2.10m以下的部分不计算面积。 |
| 5 | 架空层 | 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 层高在2.20m以上的架空层,按柱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以下的部分不计算面积。 |
| 6 | 书库 | 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图书馆的书库,其层高在2.20m以上的,均按一层计算。2.20m以下的部分不计算面积 |
| 7 | 地下室、半地下室 | 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1.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相应出入口,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保护墙)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0m不计算面积。 |
| 8 | 雨篷 | 1.雨篷结构的外边线至外墙结构外边线的宽度超过2.10m者,应按雨篷结构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宽度在2.10m及以内的雨蓬不计算面积 | 1.雨篷仅有一边与墙相连,由墙支撑着的雨篷为悬挑雨篷,不计建筑面积;一边与墙相连,另一边由一根柱子支撑的为柱雨篷,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一边与墙相连,另一边由两根或两根以上柱子支撑的为有柱雨篷,按柱外围计算建筑面积。 2.当雨篷由两面墙支撑的,不计算建筑面积;当雨篷除由两面墙支撑外,还设置有一根柱子支撑,则以柱外围向墙作垂线并与墙围成的矩形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当雨篷由三面墙支撑,其建筑面积按如下情况计算:雨篷外边线与左、右两面墙相交的,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雨篷凸出左、右两面墙而使其外边线悬空的,按左、右两面墙最外处的盖板支撑点连线与墙围成部分的盖板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即悬空部分不计面积)。 |
| 9 | 楼顶楼梯间、机房等 | 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 10 | 门厅、大厅 | 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回廊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穿过房屋的通道,房屋内的门厅、大厅,均按一层计算面积。门厅、大厅内的回廊部分,层高在2.20m以上的,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高度不足2.20m者不计算面积。 |
| 11 | 门廊 | 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1.与房屋相连属永久性的且有非柱或有围护结构的门廊按其柱或围护结构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柱、单排柱的门廊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无永久性顶盖和无永久性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
| 12 | 走廊 | 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1.与房屋相连的有柱走廊,两房屋间有上盖和非单排柱的走廊,均按其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的走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房屋的有盖无柱外走廊,其两端由非剪力墙所封闭、正面无围护结构的,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无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
| 13 | 挑廊 | 挑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1.封闭的挑廊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未封闭的挑廊不论其是否有柱,按其围护结构内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无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
| 14 | 檐廊 | 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1.与房屋相连有上盖无柱檐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房屋的有盖无柱檐廊,其两端由非剪力墙所封闭、正面无围护结构的,按上盖水平投影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3.无永久性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
| 15 | 架空通廊 | 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走廊,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的1/2计算。 | 1.房屋间永久性的封闭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有顶盖不封闭的永久性的架空通廊,按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3.无上盖的架空通廊不计算面积,架空通廊与其上盖超过二个自然层以上,视为无上盖; 4。无永久性围护结构的不计算面积。 |
| 16 | 立体车库 | 立体车库,无结构层的应按一层计算,有结构层的应按其结构层面积分别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 没有结构层的立体车库,以传动式的机械设备作为停车位,在车库的中间部位未设固定停车位或多个汽车进出口的,该建筑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以传动式的机械设备作为汽车载体并在车库中间部位设置多层(结构层)固定停车位的,或使用传动式机械设备间使汽车垂直升降到达多层停车库的,该设备间按立体车库层数计算建筑面积(立体车库层高不小于2.20m) |
| 17 | 阳台 | 1.建筑物的阳台均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2.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1.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不封闭阳台计算半面积。 2.无上盖的阳台不计算面积。阳台与其上盖相距超过一个自然层以上,视为无上盖;阳台上盖在围护结构内水平投影面积小于二分之一的,视为无上盖。 |
| 18 | 车棚、货棚 | 有永久性顶盖无围护结构的车棚、货棚、应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 | 1.柱、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等属永久性建筑的,按其上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2.属永久性建筑有非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等按柱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
| 19 | 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 | 不计算面积 | 1.有永久性顶盖、永久性围护结构,层高够2.2m的部分,计算面积 2.自动扶梯安全间隙大于0.40m的部分不计算面积 |
| 20 | 设备管道夹层 | 不计算面积 | 有永久性顶盖、永久性围护结构,层高够2.2m的部分,计算面积 |
| 21 | 飘窗 | 不计算面积 | 1.不落地飘窗不计算面积。 2.飘窗,其窗台台面与房屋地面持平(落地)、具有房屋同等使用功能、净高在2.10m以上,按外墙的外边线与飘窗围护之间范围内的水平投影计算面积。 |
| 22 | 室外梯 | 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应按建筑物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最上层楼梯无永久性顶盖,或不能完全遮盖楼梯的雨篷,上层楼梯不计算面积。 | 属永久性结构有上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无顶盖的室外楼梯按各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上层室外楼梯水平投影能覆盖下层室外楼梯,下层室外楼梯视为有顶盖,按有顶盖的室外楼梯计算面积。 |
| 23 | 保温层 | 建筑物外墙外侧有保温隔热层的,应按保温隔热层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 房屋勒脚以上的外墙体厚度不包括粉刷层(抹灰层)、贴面等外墙保护层、外墙保温层、凸出外墙面的结构柱、装饰柱或装饰性的幕墙。 |
| 24 | 幕墙 | 以幕墙作为围护结构的建筑物,应按幕墙外边线计算建筑面积。 | 玻璃幕墙作为房屋外墙的,结构板外沿至玻璃幕墙外墙面的间距在米以内的以实际间距确定外墙体厚度;超过米以米确定外墙体厚度。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厚度计算。栏杆等维护结构不视为主墙。 |
| 区别 | 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 房产测绘面积计算规范、细则 | |
| 1 | 层高 | 高度不足2.20m者可计算1/2面积。 | 层度不足2.20m者不计算面积。 |
| 2 | 围护结构 | 无围护结构可计算1/2面积 | 无围护结构不计算面积 |
| 3 | 阳台 | 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 封闭阳台计算全面积,不封闭阳台计算半面积。 |
| 4 | 飘窗 | 不计面积 | 落地飘窗计算面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