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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实证运用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8 0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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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实证运用

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实证运用——以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为实践对象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和法律现象同社会之间的联系,研究法的社会职能及法律规范转化为社会行为的综合过程的科学,其研究方法既区别于一般法学理论又不同于一般社会学。我们在研究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方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分析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目的有二:一方面,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是掌握法社会学这一特殊学科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对其成因加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供相关部门参考,以期助益于抑制法大北门闯红灯行为,改善交通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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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实证运用——以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为实践对象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和法律现象同社会之间的联系,研究法的社会职能及法律规范转化为社会行为的综合过程的科学,其研究方法既区别于一般法学理论又不同于一般社会学。我们在研究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方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分析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目的有二:一方面,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是掌握法社会学这一特殊学科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对其成因加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供相关部门参考,以期助益于抑制法大北门闯红灯行为,改善交通状
                     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实证运用

                               ——以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为实践对象

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和法律现象同社会之间的联系,研究法的社会职能及法律规范转化为社会行为的综合过程的科学,其研究方法既区别于一般法学理论又不同于一般社会学。我们在研究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方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分析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目的有二:一方面,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是掌握法社会学这一特殊学科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对其成因加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供相关部门参考,以期助益于抑制法大北门闯红灯行为,改善交通状况。

孙笑:大家好,从PPT可以看出我们的题目是,法社会学的研究方法。由我先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一些基础理论问题,提供一个理论框架。在法社会学研究的方领域,主要的逻辑线条及研究路径有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宏观与微观;社会结构与个体主义,我将尝试对以上三组范畴进行分析并辅以例证。

一、实证主义与非实证主义

(一)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的主要内容是将社会生活视为社会空间的结构性特征功能,进而根据社会空间的变量(如分层、分化、整合、文化、组织以及社会控制)来研究法律几何学。如布莱克的纯粹社会学。

(二)非实证主义

非实证主义认为人类活动有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行动的客观方面是可以通过实验方法和调查方法获得。但是行动的主观方面,即行动的意义和动机不能被直觉观察到,必须联系具体的历史环境,建立一种概念工具,加以解释和理解。只有把直觉的经验结合到由理解而产生的因果说明的理论结构中去,经验知识才能变成有效的知识。例如韦伯的理解社会学。

二、宏观与微观

(一)宏观范畴

宏观范畴从社会发展或社会结构入手。例如,马克思将矛盾分析法作为研究社会的根本方法。而法学作为上层建筑即为生产关系所决定。

(二)微观范畴

微观范畴抛除用于验证假设的机构化的研究论题,主张研究人们赋予自身行动的动机和目的。其主要影响了犯罪社会学,即假设犯罪并不是一种行为类型而是一种贴在特定行为上的标签,从而应当从探讨犯罪行为的动机,从而将法律和制裁应用到特定的情境中。如符号互动主义的标签理论。

三、社会结构和个体主义

(一)社会结构范畴

社会结构范畴基于韦伯式的假设,即人类行动和目标之间存在有意义的联系,然而目标的变动性受社会层面的人类围绕共同目标进行社会组织。基于此分析社会系统是如何确保整合,进而法律与其他社会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及法律自身的整合功能。如帕斯森结构功能主义。

(二)个体主义

个体主义假设人将继续从事过去给其带来回报的事物,而社会被视为建立在个体行为之上。例如霍斯曼的行为主义。

上述为法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在具体进行研究时还应辅以具体的研究方法。具体分为定量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

定量研究方法是通过对变量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变化的测量,以及对数量关系的分析,来解释法律与社会现象或过程的方法;定性研究方法则是注重于描述、剖析和揭示现象或过程的特性和本质的研究方法。以下将就两种方法的具体应用做出释名。

一、定量研究方法

定量研究方法又分为调查研究法和实地观察法。

(一)调查研究法:

调查研究法是向研究对象系统询问社会背景、态度和行为,以发现社会现象和过程地原因或影响因素地方法。其具体的研究步骤为确定调查总体、选择抽样方案、设计调查问卷、汇总和录入数据、分析数据。结合我组进行调查研究的实际,我组通过结合调查问卷的结果和实际情况确定调查研究的目标总体是通行于法大北门路口的学生。

(二)实地观察法

观察法是指研究者有目的地、系统地对所需要研究地变量地变动情况地系统观察和记录方法。对于本次我组的调查研究活动,实地观察法是最主要也是最直接的研究方法,是获得研究数据最有效的方式。

实地观察法是最易获得有效数据的研究方法,但也因此最易对实验造成重大影响,因而我组结合实际经验,总结出实地观察的注意事项。

1、明确观察地理论目标

观察目标的明确对于整个观察活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组在观察初期即由于未能明确观察的理论目标而导致了大量的观察数据作废,浪费了时间、人力与物力。在中后期明确了观察目标后才实现了有的放矢的观察和研究。

2、防止观察者效应:观察者在观察过程中,需要在控制环境和变量地同时,避免影响被观察者地常规反应。即观察着效应,这一概念引自生物科学研究领域,原指当观察者期待获得某种观察结果时会对实际观察结果产生影响,导致实验偏离原本的进程而产生误差,在引入物理学分支量子力学及社会科学等学科后,也表示受观察体由于被观察而改变自身的行为,导致实验结果错误。结合该注意事项,我组在实地观察时采取了选择相对不易被观察的路口西北角的树后作为观察地点,以防止由于我组的观察行为影响到路过行人的行为。在观察时我组也曾经提出过刻意设置观察者效应的方案以观察行人受到观察者效应影响的程度,并以此分析行人交通安全意识的程度,但后因观察时间过短而无法实行,可谓遗憾。

(三)实验法

实验法是指在控制某些条件的情况下研究变量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在实验中,常常将被试者或实验对象分为两个组,一是实验组,一是控制组,然后将二者对比,得出结论。分组的方法有:随机分组;配对法:根据变量相对应的原则

(四)历史比较法

历史比较法旨在通过探讨社会现象的历史发展轨迹和变迁规律例如运用时间序列分析数量变动规律来对研究对象做出分析。

上述第三、第四项研究方法因我组的调查设计方案原因,无法对调查研究提供有效的帮助,故而被放弃,但并不意味着这两种方法没有用途。相反的,如果能结合历史数据或挑选志愿者进行试验模拟,必定会取得更大收获。

二、定性研究方法

(一)个案研究法

个案研究方法是指对单个的个人、机构或团体所进行的案例式研究的方法——其理论基础在于同类的事物具有相同的本质,故而可以通过对个体的了解达到对群体的认识,个案研究方法可以是访谈和问卷调查。问卷访谈是通过问卷调查中访员按照问卷上的问题对被调查者进行提问;而个案访谈则是通过漫谈式谈话对被访者进行访谈,并运用引导式的方式将访谈内容切入到焦点问题上,通过谈心深入被访者深层机构。

(二)历史比较法

顾名思义,即是通过比较历史上的情形与当下现状,分析二者之异同的方法。具体有类比分析法如对比历史上与现在以及理想类型分析法。理想类型分析法是由韦伯创立并运用,为一种分析概念或逻辑工具,是经过高度抽象出来的、反映事物本质特征的分类概念。如资本主义、新教伦理、科层制。

廖宁:大家好,我主要负责解读在孙笑同学刚才所介绍的法社会学研究方法基础理论的指导下,我们在具体负责这个项目开始时是如何制定我们的设计方案,并根据实践的需要而进行进一步修正。

首先,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们的总体步骤,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选题、设计、实施和总结。

我从第一步骤选题开始介绍。选题是成功的关键,它包括在决定课题的基础上选择确定的研究方面、目标,并对课题的概念、关系加以定义。为了对课题进行验证,同时建立一系列假设,以指导研究设计、资料分析。理论运用于实践:我们的题目是“对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的观察”,由题目衍生出两个问题:观察什么以及怎么观察,其实也就是内容及方法的问题。然后根据问题,我们对题目进行解构,从具体和抽象两个层面加以分析,具体层面包括,红绿灯运行状况,包括怎么运行?运行的好不好?影响运行的因素是什么?而抽象层面则从法的运行状况为切入点,根据现行法进行分析其运行状况及影响运行的因素。有个题目解构,第二步便是提出假设,以指导研究设计、资料分析。我们针对研究目标结合经验从两个方面提出假设:第一,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较为混乱;第二,影响运行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客观因素(红绿灯设置情况、通行次数、时段、交通方式等)及主观因素(性别、年龄、文化程度、个人选择等)。

选题后,我们进入调研设计阶段。设计是第一阶段中较为重要的一环,其任务在于根据课题和研究假设拟定调研的具体方案,用以说明调研的方式和收集资料、分析资料的具体方法、技术和研究对象及其范围、研究程序、时间安排和其他一些调查准备工作的细节。从刚才孙笑同学对于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介绍,我们知道定量和定性这两种方法各有所长,所以我们决定融合这两种方法以期全面反映和验证方。起初确定的具体方法包括五种:问卷调查法、实地观察法、人物访谈法、历史文献法、观察者实验。遗憾的是,后两种方法由于客观原因的而没有实际执行。而从技术层面上,我们的设计也是运用五种不同的方法:由果推因(如,假设二的提出);量化技术(对于运行状况好坏的衡量,包括满意程度及违规人数);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非干预式观察和干预式观察(未实施);相伴变异法(因果逻辑关系的推定)。

在这里,我主要重点介绍一下大家所不太熟知的抽象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非干预式观察和干预式观察、相伴变异法。第一,抽样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根据研究对象和调查对象之间的关系为标准,如果二者全部重合即为普查,但如果二者只有部分重合的话,即为抽样、典型调查。抽样调查通过样本推断来衔接调查对象得出的结论和研究对象的特征,因此所抽取的样本需要具有较大的差异性,才能具有代表性(例如,观察时段的不同设置、调查问卷的随机发放);典型调查以一类典型群体为调查对象,研究该类群体所具有的特征和研究目标之间的关系,要求群体具有很高的同质性(例如,将调查问卷的对象锁定为在校学生)。第二,非干预式观察和干预式观察,干预式观察法是指通过自己的行为去积极的影响被干预的人;非干预式观察法是尽量不去影响被观察人的思想和行为,而只是消极地观察和记录。我们采取了非干预式观察法。虽然在设计之初曾提议,于众人等待 绿灯之时,指派一名同学混迹于其中,并闯红灯,观察闯红灯的行人是否会增多,但并未实施。第三,相伴变异法,法社会学把自己的任务界定为描述和解释,解释的最终目标,就是确定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因果解释的技术主要是相伴变异法,或者也叫隔离法,就是其他条件都一样,只有待考察的变量不一样(例如:要考察物权法对于经济发展的影响,最好的条件就是两个城市完全一样,一个城市实行物权法,另外一个城市不实行物权法,查看二者之间经济发展的差异)。为了考察客观因素对红绿灯运行状况的影响程度,在调查问卷中设置了两个问题:“您于此路口通行时是否会闯红灯”、“您于其他路口通行时是否会闯红灯”。统计分析同样的人于不同的路口违规情况的差异,研究客观因素与违规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三个步骤是从实施到总结的过程。也就是按照调研设计付诸实施,利用各种手段收集资料并作出结论、形成成果。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其实实施的过程并不与调研设计相契合,往往是通过初步实施,发现问题,进而修正设计再实施,体现了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作用。关于这一点,宁少君和焦玉敬同学在介绍我们的具体实施时会详细为大家介绍,我在此就不赘述了。

我们直接进入分析总结阶段。分析总结包括以下几个步骤:整理资料、统计分析、得出结果、对比修正及形成结论。具体的统计方法包括分组法、综合指标法、指数法、图示法、列表法、动态分析法等;而分析技术包括相关分析、条件分析、因子分析、区别分析、阐释分析、主轴分析等。这些方法都需要充分运用数理方法和借助于计算机等现代科技手段。通过统计分析得出结果,与所提出的理想假设进行对比,我们发现研究者在进行实证调查前所预设的问题和理论与实证调查后所取得的数据之间经常不能完全契合。其补正方法通常是,依据调查数据和实证分析的结果来修正研究问题和理论假设,使理论真正能反映和解释社会现实。

宁少君:下面由我来为大家介绍我们具体实施上述设计方案中的两种重要的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和人物访谈法,以及在实施过程中所凸显的问题及我们针对问题所作的修正,最后针对问卷调查和人物访谈的结果进行进一步的实证分析。

首先请大家看一下我们发到各位手中的调查问卷,本次问卷设计的初衷乃是广泛向通行于法大北门的社会人群以及在校学生发放,包括法大食堂的员工、长期于法大北门招徕生意的出租车司机等人群,但随着调查研究的深入,我组发现应将调查人群集中于往来法大北门最频繁的人群即我校学生,因而对调查问卷的群体做出了调整,集中于在校学生,兼顾本科生与硕士生群体。最终本次问卷共发放200份,收回170份,其中有效问卷170份,以下所引统计数据均由本次问卷统计得出。

第一部分 问卷题目及统计数据分析

一、基本信息问题

1您的性别是: 男☐  女☐

2 您的年龄: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以上☐ 

3 您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  初中☐  高中☐  大学☐  大学以上☐

4 您的职业:学生☐  非学生☐

结果分析:

问题1:经统计,本次参与问卷的男性共计98位,女性共计72位,考虑到通过红绿灯的通行状况与性别的相关性并不大,因此我组将该问题置于基本信息一栏。

问题2~4:由于调查问卷的策略改变,实质上导致了这三个问题成为多余,在课堂讨论时,同学们也提出了这个问题。最终本次调查结果完全集中于年龄段20~30岁之间,大学或大学以上的在校学生群体,实际上这组问题并没有起到区分研究对象群体的作用,这是我组在问卷设计之初由于调查研究的设计分析不足所导致的。

第二部分 问卷内容

问题1、答卷人于此路口通行次数

统计结果:经常:113人;偶尔:48人;极少:9人;从未:0人。

统计图表:

结果分析:该项统计旨在确认本次问卷调查的有效性。根据统计数据可知,答卷者均有过通行于法大北门红绿灯路口的经历,且选择“经常”以及“偶尔”的人占绝大多数,因此该问题的统计结果说明我组所选择的受试群体是具有较强相关联性的。

不足及总结:在课堂讨论时,有同学指出对于可以以次数计量的路口通行次数,该问题在设计上存在有瑕疵,即不同答卷人对于“经常”、“偶尔”等表达频度的词语的认知程度可能不尽相同,因此本题的选项设计较为模糊。我组在选项设计时考虑到了答卷人不可能清楚的记住将自己于该路口通行的次数,结合同学们所提的意见,我组认为应当将选项设计略做更改,将表达频度的选项更换为“20次以上”、“10次至20次”或“10次以下”更为妥当。

问题2、答卷人于此路口通行时段

统计结果:

6:00-8:00:46人次;8:00-10:00:55人次;10:00-12:00:44人次;12:00-14:00:92人次;14:00-16:00:27人次;16:00-18:00:73人次;18:00-20:00:52人次;20:00-22:00:46人次

统计图表:

结果分析:通过本题,可以得出通行于发达北门路口的高峰时段主要集中于中午12点前后以及下午16点左右。该结果与城市生活中交通高峰时段并不完全吻合,主要是由于高校的作息时间与社会单位工作时间不完全一致。借助于此,我组也得出了进行实地观察的最佳时间段。

问题3、答卷人于此路口通行时是否会闯红灯

统计结果:

经常:11人;偶尔:49人;极少:74人;从未:36

统计图表:

问题4、答卷人于其他路口通行时是否会闯红灯

统计结果:

经常:1人;偶尔:33人;极少:94人;从未:41人

统计图表:

问题3与问题4的统计结果对比:

结果分析:结合问题3与问题4可以发现,行人于不同路口闯红灯的频度实际上是大致相同的。故而可以得出结论认为行人闯红灯行为的出现并不会因为个别路口的特殊情况而产生重大差异,即闯红灯行为与某一路口的实际情况关联性并不大。这是与我组设计该问题的预期相左的。

不足及总结:不足之处同第一题,即选项设计的失误。考虑到不同答卷人通行次数与闯红灯行为的次数之间的相关性,该选项设计实质上造成的误差影响可能更大。

问题5、答卷人于其他路口通行时一般使用何种交通方式

统计结果:

步行:162人;自行车:25人;电动:0;三轮车:0;摩托车:0;轿车:0;货车:0

结论与不足的分析:

    问题5的设计初衷是考虑到答卷者样本群体大广度,但随着研究的深入,我组将调查重点集中于在校学生步行通过该路口时的行为,也就使得该问题实质上失去意义。

问题6、答卷人于此路口通行时闯红灯的原因是(可多选):

统计结果:

赶时间:59人次;

绿灯方向没有车辆或行人:86人次;

别人走,我也走:41人次;

红灯时间过长:26人次;

没注意到红绿灯:7人次;

绿灯方向拥堵或者路况混乱:49人次;

其他:8人次。

统计图表:

结果分析:此问题的设计是韦伯理解社会学思想在法社会学观察活动中的应用,能够得出答卷者闯红灯行为的主观原因。本题结论结合实际观察的数据分析,可以对改进法大北门红绿灯路口运行状况提出有效建议。同时,这些选项又不仅仅局限于答卷人主观心理状况,而是紧密结合于实际情况的。实际上,在该路口进行过几次集中观察后,我组成员均产生了如下的感性认知,即结合红灯时路口状况、行人数量及特定行人的特征,即可预判该行人是否会闯红灯。该问卷结果实际上是将我们的感性认知上升为数据统计的理性分析。

7您对此路口红绿灯运行状况是否满意

统计结果:

很满意:8人;基本满意:66人;不满意:84人;无所谓:12人

结果分析:该问题的统计结果与我组预期大不相同。根据实地观察的经验,我们认为法大北门路口在高峰时段尤为混乱,然而问卷结果却显示约半数的答卷者对该路口的运行状况不满意。我组分析是由于尽管观察时发现路口人、车流量大,闯红灯现象严重,但是平均到每一个参与社会活动的个体行人上,每个人的通行次数较少故而不认为该路口运行混乱的态度也是可以理解的。由此我组认为,尽管通过集中观察可知该路口高峰时段运行混乱,但结合答卷人对规则的认同度以及个体经验的差异,受试人群实际做出改变的内因并不充足。

不足之处:在课堂讨论中同学们指出本题选项设计有缺陷,即由于要求答卷者回答主观性问题,因而就“满意”、“基本满意”及“不满意”等概念由于个人认知程度上的不同将导致较大的统计偏差。同时,“很满意”与“基本满意”这两个选项实际进行区分的意义不大,有鉴于此,我组在课堂演讲时将这两个选项做出了合并讨论的处理。

下面我来介绍一下另外一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人物访谈法

结合已收集到的数据和观察结果,我组将访谈的重点置于研究法大北门红绿灯路口运行混乱的原因。

第一组访问对象:北门卖糖葫芦的生意人

对象特征:旁观者;在北门停留时间长,直观经验丰富;

访问内容提炼:被访者认为北门的交通很混乱,主要原因在于北门的红绿灯没有电子眼,机动车经常闯红灯,经常无视行人,车主可能觉得他们很牛;另外左拐进入国际交流中心的车辆经常造成车辆堵塞。

第二组访问对象:中国大学在校本科生

对象特征:经常通行北门路口;经常闯红灯

访问内容提炼:被访者认为北门南北方向的绿灯时间非常短,并且机动车经常闯红灯。

总结:综上,对于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的调查主要应以实地观察统计为主,问卷调查与访谈主要起到了辅助作用。首先,通过问卷调查及访谈获得的主观性答案是通过实地观察不能得出的,丰富了我组进行分析依据。其次,问卷部分的特定问题诸如通行时段问题有效的指导了我组进行实地观察的时间设计,起到了很好的辅助作用。最后,问卷调查以及访谈所得出的结论,结合实地观察的数据,为我组进一步提出改进建议起到了重要作用。

同时,对于问卷调查的设计,我组也要对提出改进建议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感谢。我组经总结分析,将问卷调查设计不尽如人意的原因分为两个,一为技术性原因,即问题设计上产生了失误,诸如采取主观性较强的选项设计,这是可以通过细致的讨论和试问卷形式做出改正的;二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观察策略和观察目标群体的改变而导致的问卷设计失误。对该问题应当通过充分计划,明确观察目标等整体层面的完善来改正。

焦玉敬:下面由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实地观察法及我们在实践这一方法时所遇到问题及由于这些问题所导致我们一再修正当初的设计方案。实地观察法,是观察者有目的、有计划地运用自己的感觉器官或借助科学观察工具,能动地了解处于自然状态下的社会现象的方法。实地观察法有几个显著特点,第一,它是观察者有目的、有计划的自觉认识活动;第二它是运用人的感觉器官和科学观察工具进行的观察活动;第三,它的观察过程是一个积极的能动的反映过程;第四,它的观察对象应该是处于自然状态下的社会现象。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出,实地观察法最大的优点是其直观性、可靠性及其简便易行,适应性强,灵活性大。而其确定是表面性和偶然性,受时间、空间等客观条件的,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定的观察误差。另外需要花费较多的人力和时间,获得的资料往往不利于进行定量研究。

根据实地观察法这些特征,我们设计了具体的观察方案。首先,确定红绿灯的地理位置—交通网中的位置及所处位置的具体情况。法大北门门前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双车道马路,即东关路。马路对面部分区域也属法大产业,主要分布着国际交流中心、校医院、文渊阁图书馆等,因此该马路在南北方向上勾连了法大两大区域,形成了一个十字路口。该路段早先本属校内通道,并未对外开放,后经改造,遂成公共马路。其次,红绿灯的时间间隔,设置的位置是否明显,是否装有电子眼。经过实地测量我们发现该路口的红绿灯应该是装有感应功能,可以根据车流量及人流量的不同而调整红绿灯时间间隔。而在车流量及人流量的高峰期,我们统计到东西向(车流量较多方向)绿灯时长为55秒,黄灯时长为3秒,红灯时长为22秒,而南北向(人流量较多方向)绿灯时长为20秒,黄灯时长为3秒,红灯时长为57秒。即双向红灯时长——供东西向车辆左右转仅为2秒。另外,从车辆闯红灯“肆无忌惮”推测,该路口应该没有装有电子眼。第三,对车流量及人流量总量及违规量进行定量分析,分为时间选取,观察对象及观察内容三个方面。首先,在统计时间上,我们首先根据区别特征,将时间段分为工作日和周末、上下班高峰、上下学高峰、闲暇时段、白天和晚上;然后在时间点的选取上,我们的设计之处是首先观察完整两天(工作日和周末),以判断高峰时间的分布,然后以此为基础,以小时为单位个别观察时间以第一次观察数据而制定。但是,由于课程安排的,我们实际执行时只能以调查问卷为基础确定高峰时段。其次,对于观察对象,我们设计之初是将车辆分为小型轿车、大型货车、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及三轮车,以期得出某一类型车辆的违规率;同理,我们将行人(步行者)也区分为学生和社会人员。

在执行过程中,我们首先根据这一设计方案,在高峰时期,将车辆分为不同类型进行总量及违规量进行统计。请大家看这一统计数据:

从上表可以看出,轿车的违规率约为2%,货车约7%,电动车约9%,自行车约22%,三轮车约16%,出租车约2%,而摩托车和公交车没有违规率。这组数据与我们观察到的现象—小型车辆更易闯红灯基本是相符的。但是货车的违规率高达7%却着实出乎我们意料,经分析,这与我们数据的有限性有关,在有限数据的前提下,我们设计方案的统计方式并不能准确得出我们设计之初想要达到的目的。所以,我们适时调整了统计方式,将观察时间改为每一红绿灯变换期为单位,将所有类型的车辆合并为机动车,学生和社会人员合并为行人。统计数据如下:

合规违规车流量
   行人 自行车

   行人 自行车
16230
4321
10000
11300
6511
10610
101000
1245023
830021
1453125
2312018
1650019
1719112
2533124
27215059
17110033
670024
该表格对应变量图如下:

从以上数据分析得出,违规人数竟然是合规人数的1.38倍,行人闯红灯的比例高达30%,与此同时,在每一红灯间隔几乎都有一辆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

 根据变量图分析可知,车流量、人流量与违规数量成正比,充分表明于该路口通行之危险,法律作用之缺位,将忎多年轻鲜活生命暴露于危险之中。 

除了由数据支持的现象外,我们在实际观察过程中也观察到一些难以用数据统计的现象。第一,该路段的路况相对复杂。如前所述,该路段横向勾连了法大的两个区域,但宽尚且不到5米,路面陈旧,历史上又曾为法大内部通道,于此通行之人多为法大学生及教职工,因此极容易引起行人仍于校园内部通行的错觉,进而忽略交通规则。道路狭窄是另一诱因。该路口仅为双车道,面对大量车流常常无法负荷,排队等候良久的车辆容易丧失耐心。而对于行人而言,可能行至半路恰逢路灯转红,而中间又无安全岛,面对车辆前后夹击,贴身而过之情形,不如快速闯灯而过。另外,该十字路口不仅承担着东西、南北走向的通行任务,还需兼顾拐弯进入法大校园或国际交流中心的车辆,极易造成混乱。第二,由于该路口并未设置电子,对行人和车辆缺乏监督。由我们所采取的观察者实验法表明,监督者对行人和车辆确实能起到不可忽视的威慑作用,违规现象急剧减少。第三,由于该路口红绿灯的设置采用了智能交通信号控制设备—能根据每个车道车辆多少确定红绿灯时间长短,给车辆带来了许多便利,却不想给行人造成了困扰。行人绿灯通行的最长时长仅为20秒,而最短时长竟不足10秒。第四,在红灯时间过长、车辆量较大、直行转向交叉,造成拥堵或混乱时,或者在行人稀少时,红绿灯完全成为摆设,不能发挥丝毫作用。

由此我们再一次验证了法社会学研究方法中的定量研究方法和定性研究方法结合的必要性和有效性。

孙笑:经过以上同学对于我们整体设计及具体实施的分析,我来总结一下我们通过这一项目所得出的结论。

从安全经济学角度来看,上述焦玉敬同学所总结的原因从客观上反映了安全投入不足,但客观原因必须通过主观原因起作用,处于道路交通系统核心地位的人出于何种考虑选择了违章闯红灯的行动策略?

(1)收益大于成本的利益驱动。作为市场经济中的理性人,在明知法律规定禁止闯红灯,明知自己的生命、健康将受到威胁之时,为何还要铤而走险,毅然违规呢?因为“违章人可从违章中得到很多“好处”,或称为“效用”…… 违章人可获得精神上的满足;违章减轻劳动强度,缩短劳动时间等,可使违章人得到一定的身体上、心理上的满足等。”这种违规行为“实际上可以看作是违章人员通过一定的“分析研究”和“科学决策”后而实施的一种“理性行为”。” 亦即行为主体在预期闯红灯所能获得的时间、心理及其他间接收益会大于所消耗的实施成本、机会成本及惩罚成本后作出的个人选择。

(2)惩戒力度不够,违法成本过小。查我国现行法律,要求闯红灯者承担法律责任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其对机动车驾驶人的惩罚措施只是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机动车驾驶人以外的违规人员则处警告或仅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各省市依法制定了具体实施的法规规章,但依据法律效力位阶,都不能与上述规定相冲突,并且实践中往往低于上述标准。 惩戒力度不够大大降低了违法成本,直接导致法律威慑力的减弱,加上机会主义的催化作用,隐性利益的刺激,行为人极易越过法律的界限。

总而言之,行为人个体选择和行动策略的决定取决于主、客观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和交叉影响,除了上述因素之外,还受制于行为人的价值观、法律意识、纪律意识等等,并且对于各个不同的行为人来说,各种因素所产生的作用也不同,问卷调查表的统计结果(见上图)印证了这一点。

中医所讲究的“望闻问切,对症下药”的医理对于社会问题的治理也有其应用之道,待窥得“病灶”之后,需一一应对、逐个突破。针对改善红绿灯运行状况,我们提出了一系列对策研究

(1)增加安全投入,改善外部环境。根据安全经济学的观点,安全投资C与安全度S呈正相关关系, 即安全投资越大,安全度越高,由此推论,外部环境越完善,主体违规倾向越小。针对上述路况复杂的情形,从可采性角度出发,笔者建议修整路面,设置安全岛,合理分布红绿灯间隔时长。再者,于东西走向距离红绿灯20米处应当悬挂“前方学校,请减速慢行”的交通标志,给予通行车辆必要的提示。另外,为缓解交通混乱拥堵之困境,提高车流量消化之速率,可以考虑禁止车辆于该十字路口拐弯,请于前方绕道而行。

(2)设置电子,加强监督。电子执法处罚系统具有高技术含量,不仅可以有效抓拍闯红灯的违规行为,还能对超速、逆行、禁停、压黄线、抢占公交车道等一系列违规现象进行准确、稳定、自动、全天候的监控,进而有效抑制由于违规行为引起的交通事故,缓解交通事故增加与警力匮乏之间的矛盾。除此之外,电子还为执法提供了清晰明了的身份线索和确实可靠的证据,确保法律惩罚功能的实现。如果电子在短时间内不能成为现实的话,也可以考虑发动法大青年志愿者在繁忙时段充当维护秩序的监督者。

(3)加大惩罚力度,提高执法效率。在现有立法惩罚力度不够的情况下,需考虑完善立法,提高违法成本,采取多样化的惩罚措施,提高法律威慑力。在新加坡,行人第一次闯红灯,罚款200新元(约相当于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第三次再闯,最重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美国各州对乱穿马路者罚款2到50美元不等,虽然数额相对不大,但处罚记录将会记入个人信用记录中,终身不能抹去。德国对闯红灯者直接施以经济惩罚,比如提高贷款利率,剥夺分期付款、延期支付、长期贷款的权利。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国外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确立惩罚措施之后,必须加以切实执行,否则法律就只是一纸空文。我国目前对车辆违规的处罚已渐上轨道,与此极不平衡的是对行人闯红灯行为的避而不见,置若罔闻,亟待纠正。

柏杨先生曾说“判断一个国家是文明抑或野蛮,只要看他们的车辆对斑马线、对红绿灯的尊敬程度,马上就可得出结论。”在我国国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精神文明的建设也不容懈怠,更何况遵守交通规则不仅仅是文明的表现,更是对生命的敬畏。红灯停,绿灯行,通行何必太着急?短短几秒与漫漫一生,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附一: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调查问卷样卷

您好,我们是中国大学中欧法学院10级学生,我们正在进行一项关于中国大学北门(东关路)红绿灯运行状况的调查。本问卷为不记名问卷,希望您给予我们帮助,您的意见对我们非常重要!

基本信息

1您的性别是: 男☐  女☐

2 您的年龄:10-20☐  20-30☐  30-40☐  40-50☐  50-60☐  60以上☐ 

3 您的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  初中☐  高中☐  大学☐  大学以上☐

4 您的职业:学生☐  非学生☐

问卷内容

1 您于此路口通行次数:经常☐  偶尔☐  极少☐  从未☐

2 您于此路口通行时段:6:00-8:00☐   8:00-10:00☐  10:00-12:00☐  12:00-14:00☐  14:00-16:00☐  16:00-18:00☐  18:00-20:00☐  20:00-22:00☐

3 您于此路口通行时是否会闯红灯:经常☐  偶尔☐  极少☐  从未☐

4您于其他路口通行时是否会闯红灯:经常☐  偶尔☐  极少☐  从未☐

5 您于其他路口通行时一般使用何种交通方式:步行☐  自行车☐  电动车☐                    三轮车☐  摩托车☐  轿车☐  货车☐

6您于此路口通行时闯红灯的原因是(可多选):

赶时间☐

绿灯方向没有车辆或行人☐

别人走,我也走☐

红灯时间过长☐

没注意到红绿灯☐

绿灯方向拥堵或者路况混乱☐

其他☐

7您对此路口红绿灯运行状况是否满意:很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无所谓☐

谢谢您的协作!

文档

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实证运用

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实证运用——以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为实践对象法社会学是一门研究法和法律现象同社会之间的联系,研究法的社会职能及法律规范转化为社会行为的综合过程的科学,其研究方法既区别于一般法学理论又不同于一般社会学。我们在研究法社会学研究方法的方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各种研究方法分析法大北门红绿灯运行状况,目的有二:一方面,将理论运用于实践是掌握法社会学这一特殊学科的客观要求,另一方面,通过对其成因加以剖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供相关部门参考,以期助益于抑制法大北门闯红灯行为,改善交通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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