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维护工程施工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安全管理
1、劳务作业队在作业时必须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必须服从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的指令。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2、特殊工种劳务工人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施工技术人员下达的安全技术交底。违者每次罚款100-200元。
3、劳务作业队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安全培训,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对特殊工种(模板作业、高空作业、钢筋制作)应定期进行培训,劳务作业队培训计划、培训记录须报项目部备案,项目部有权对劳务作业队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劳务作业队应当确定1-2人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并将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告项目部备案。
5、劳务作业队在作业前应当由现场施工安全管理人员配合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公司下达的整改通知及时地进行整改,确保生产的顺利进行。
6、劳务作业队要为劳务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劳务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架设防护网,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7、劳务作业队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劳务作业队应当加强对作业人员食品安全的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注意做好防中暑、防寒等工作。
8、劳务作业队应当配合项目部进行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的演练,确保抢险救灾活动快速、有序的进行。
9、、工作期间作业队人员严禁喝酒,喝酒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100元。
10、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严禁摸黑工作。
11、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违者视情节罚款100-200元。
12、严禁夜间十二点之后无故外出,违者罚款50元。
13、作业队人员出现盗窃现象,一经查实,将对此劳务队伍按盗窃金额的十倍处以罚款,并责令劳务作业队伍将盗窃者开除。情节严重者送交机关处理。
14、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严禁吸烟及动用烟火,违者罚款1000元。
二、现场文明施工
1、发放的现场施工警示牌应摆放整齐,固定牢固,同时注意保护好施工警示牌。
2、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物料堆放整齐,工作完成后应主动清除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及杂物,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3、各种料具摆放规矩,物品堆放不得侵占道路和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物品乱摆乱放。
4、砂浆、砼在搅拌、装卸、运输过程中,不撒不漏,不掉不剩,有废弃物时及时清理,撒落在模板上的砼要及时清理,料斗要清理干净。
5、每日施工结束后,小型机具、物品及时入库,做好物品的防火、防雨、防盗、防风、防腐等工作。
6、宿舍卫生整洁,通风、无异味,日常生活物品要放置有序,门窗洁净,地面无杂物、烟头、纸屑,无卫生死角。
7、宿舍墙壁整洁,不存放生产物资,线路布设合理,严禁私自乱拉乱扯电线,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等电器取暖、用热得快烧水,严禁在宿舍内做饭。违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8、劳务队宿舍外各卫生辖区要每日清扫,垃圾要置放在垃圾桶内,严禁乱倒乱仍现象,地坪、草坪不允许有垃圾和杂物,保证室内外清洁卫生。
9、要注意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的发生。
10、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好施工现场及宿舍内的各种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11、做好夏季和冬季“四防”工作。
12、对于项目部所给与的处罚必须三日内落实,否则在当月计量中5倍扣除。
12、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