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章概念:信用、实物借贷、高利贷、信用经济、直接融资、间接融资、赊购、信用膨胀、信用媒介、信用制度、商业信用、银行信用、国家信用、消费信用、国际信用、信用工具
本章讲解三个内容:一是信用的基本知识,二是信用的主要形式,三是信用工具。
第一节 信用概述
一、信用的定义:建立在信任基础上以还本付息为条件的借贷行为和活动。原义包括信任、声誉、遵守诺言或实践成约。经济学中的信用专指借贷活动。
信用活动双方所形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建立以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信任为基础。
信用是价值的单方面有偿转让,是货币借贷行为,是以偿还本金和利息为条件的付出
二、信用存在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求
社会财富的占有与需求的不均衡是信用存在的基础。 “由于价值分配的不均产生了信用 ”-----洛克。社会价值的分配不均和需求不对应使信用的得以存在。
商品经济的利益关系决定了信用调剂手段
社会分工和经济主体的相对
国家、企业、单位、个人的相对性
各个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不 能随意侵犯
价值的调剂不能施舍和夺取,只能有偿借贷。
首先是价值的闲置
A、生产中的价值闲置
B、积累中的价值闲置
C、国家与单位的闲置
D、居民的价值闲置
其次是价值的需求
A、固资更新与扩大
B、生产临时扩张
C、财政举借国债
D、居民扩大消费与支付
三、信用的起源与发展
前资本主义的信用----高利贷信用
原始社会末期,的产生形成借贷的必要和可能。
高利贷的贷者:富裕家族、大商人、宗教、货币经营业者;
高利贷的借者:小生产者、封建主、奴隶主、
高利贷的借贷品种:实物或货币。
1、实物借贷:以实物为对象进行借贷的活动。
实物借贷的存在背景:
商品货币关系不普及,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社会。
实物借贷的局限性:借贷对象的供求需要巧合;偿还时有数量与质量的要求并易产生矛盾。
2、货币借贷:以货币为对象进行的借贷活动。
货币借贷是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主要借贷形式。
货币借贷克服了实物借贷的局限性,使借贷更为便利和灵活。
货币借贷的出现使货币与信用从两个完全的经济范畴,走向相互结合并日益紧密融合为金融范畴。从此以后货币借贷逐渐站具主导地位。
高利贷:以谋取高额利息为特征的一种借贷活动。
高利贷盛行于前资本主义时期。
高利贷的利率一般都高于经济活动中的社会平均收益率,没有统一的市场利率,且无上限,年息36%(三分息)到百分之几百
高利贷的作用: “有资本的剥削方式而无资本的生产方式 ”使小生产破产,
资本主义的信用发展到一个新的顶峰,信用转化为借贷资本,多种信用形式的出现。
四、信用的基本特征
1、信用的标的物是一种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资金。
2、价值的单方面让渡。贷者在没有取得等值品的情况下就将出借品给了借者,双方构成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非等价交换关系,所以贷者承担着信用风险。
3、以还本付息为条件。
4、以相互信任为基础。
5、以收益最大化为目标。
6、信用体现借贷资本的特殊运动形式
G——G’(G+g)
使资本的运动具有了神秘色彩。
全部运动过程为
G——W·····P·····W’——G’
7、容易产生信用膨胀。信用膨胀:信用供给部门向社会提供的信用量超出其真实基础与客观需要量。
在实物借贷和金属货币制度下,一般不会发生信用膨胀。
在货币借贷和信用货币制度下,信用供给部门可以通过投放信用货币和扩大信贷规模来扩张其信用能力,往往导致通货膨胀。
8、一般通过信用媒介。信用媒介联系信用关系各方的中介机构。
信用媒介通常作为的企业性经营单位运作。
在经济活动中,信用媒介主要角色是充当中介,一方面集聚资金形成债务,另一方面运用资金形成债权,并从中获利。
区分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以是否通过信用媒介和是否直接承担风险和拥有债权债务或所有权为标准。
直接融资:没有金融中介机构介入或中介不承担风险的融资方式。
直接融资是资金供求双方通过特定的金融工具直接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或所有权关系。
直接融资的工具主要是商业票据、股票、债券等。
间接融资:通过金融中介机构进行的资金融通方式。
间接融资中的资金供求双方不构成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而是分别与中介机构发生债权债务关系。
金融中介机构在间接融资中同时扮演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双重角色。
典型的间接融资是银行的存贷款业务。
五、信用的作用和职能
1、集中和积累社会资金的作用
2、分配和再分配社会资金的功能,对社会资源进行配置。
可促进社会资金的积累,加速生产的发展,节约流通费用
3、促进社会利润率的平均化
借助信用使资本转移并达到利润率平均化
4、反映和调节经济的作用(调节宏观与微观经济运行)
一切企业单位均在银行开户,从而置于银行的反映之中。
调节货币总量,调节现金与存款比例达到货币总量、结构、与物资供应的平衡并促进经济增长。
5、提供和创造信用流通工具
6、综合反映国民经济状况
五、信用风险及其防范
1、信用风险的定义
定义和原因(书);信用风险和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
2、信用风险的特征
客观性、传递(导)性、可控性、周期性。
3、信用风险的防范(书60)
第二节 信用制度及其主要形式
一、信用制度
(一)信用制度
为约束信用主体信用工具的一系列规范与准则及其产权结构的合约性安排。
信用制度的建立不仅是有形的法律规则的建立,还需要全社会道德意识规范的无形约束。
(二)如何理解现代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从现代市场经济运作的特点来分析:
1、以负债经营为主,具有明显的扩张性
2、债权债务关系是最主要和最普遍的经济关系
3、信用货币是最基本的货币形式
4、从信用关系中的各部门来分析,即各部门都有借贷信用。
5、从信用对现代市场经济的作用来分析,市场经济离不开信用。
二 、信用的主要形式
1、商业信用
是企业间在出售商品时以赊销和延期支付的形式所提供的信用。商业信用的主要工具是商业票据。
赊销:商品买卖双方采用的一种延期付款的销售方式。
赊销方式把商品购买与支付货款分离为两个环节。
赊销方式对于买卖双方都有利。
赊销方式实际上是销货者在出售商品的同时向购货者提供了短期资金融通。
必要性:生产周期的不一致;工业对商业的支持;
特点及局限性 :与商品的联系性、严格的方向性 、产业规模的约束性、信用链条的不稳定性
2、银行信用
以银行及其他信用机构为中介的信用。银行信用是银行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银行信用的主要工具是银行借贷和银行 票据。
特点:
(1)是一种间接信用,银行作为信用中介; 银行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
(2)是以货币形态提供的信用,无对象形态的局限性。
(3)银行信用贷放的是社会资本,无规模局限性。
(4)银行信用在期限上相对灵活,可长可短。
(5)创造信用货币。
与商业信用的关系:
(1)银行信用是在商业信用广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发展起来的;
(2)银行信用的出现使商业信用进一步得到发展;
(3)银行信用与商业信用是并存而非取代关系。
3、国家信用
国家作为信用的主体,向国内外进行借贷所形成的信用。国家信用的主要工具是债券。
分类:内债外债;短期中期长期;可流通不可流通;有形无形;一次付息分期付息。
国家信用作用:
1、调节国库年度收支的临时失衡;
2、调节财政收支,弥补财政赤字;
3、发展经济建设;调节经济结构。
4、配合其他经济的实施。
国家信用与银行信用的联系与区别
改革以来中国的国家信用规模概况
4、消费信用
消费信用:消费信用是企业、银行或其他机构向消费者提供的直接用于消费的信用。消费信用的形式主要有赊销、分期付款、消费信贷(抵押贷款)等。
形式:A、银行直接贷款给消费者;B、银行贷款给商家,商家为客户赊销,客户向银行分期付款。C、信用卡透支。
作用:提前消费;扩大信贷;促进经济。
消费信用的制约因素:总供给能力与水平;居民的实际收入与生活水平;资金供求关系;消费观念与文化传统。
5、国际信用
国家、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同国外、机构企业进行的借贷活动,既借贷。
国际信用的主要形式包括:
1、出口信贷(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
2、国际商业银行贷款(贷款和银团贷款)
3、贷款
4、国际金融机构贷款
5、国际资本市场融资
6、国际租赁(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
作用:利用外资发展经济,弥补国际收支逆差
注意事项:汇率、利率风险;偿债能力。
第三节 信用工具
一、定义及其分类
1、定义、信用工具亦称金融工具(严格说通货也是信用工具)或金融资产,是依法开立的证明债权或所有权的凭证。
2、分类标准(书63)
二、种类
票据——商业票据和银行票据;
卡证——信用卡、信用证
有价证券——股票、债券、基金、衍生工具
三、特征
偿还性、收益性、流动性、风险性。
四、价格
股票价格和债券价格;(理论价格与市场价格)
思考题:
1、一设备租赁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租赁给A公司,按其价值收取25%的租金,问这是实物借贷还是货币借贷,是不是高利贷?
2、A公司以其不动产价值500万元,向银行低押贷款250 万元,这是否属于完全意义上的信用借贷行为?中国银行为何经常采用这种方式的贷款?
3、A公司通过投资银行包销发行1000万元的一年期债券,最后只售出500万元;A公司同时给信托投资公司1000万元作为委托贷款。两种形式各属何种形式?
4、A公司采用赊购方式购买B公司产品,开出半年期年利率10%的票据一张交付B公司,该票据银行认可到期给予承兑,请问这种方式是银行信用还是商业信用?
5、某人交付发展商25 万元并以其新购房产证抵押,取得银行25万元分期付宽款贷款支付给发展商。这种方式是何种信用?
6、为什么说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
7、中国社会信用堕落的原因,如何重塑中国的信用体系?
参考资料:美英以及欧洲国家的信用体系的内容和特点
美国是一个征信国家。所谓征信国家,就是说一个国家的信用管理体系比较健全,形成了、公正且市场化运作的征信服务企业主体,从而保证以信用交易为主要交易手段的成熟市场经济能健康发展。在这样的国度,可以快速取得资本市场、商业市场上任何一家企业和消费者个人真实的资信背景调查报告,企业和消费者已经形成自觉培育和维护自己良好信用的习惯。在征信国家做生意和生活,信用的缺失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不少企业和个人因此断送了事业或生活中应有的便利。
美国信用体系具备了征信国家的基本内涵,既有比较完善、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也有完全市场化运作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还有对信用产品有强烈需求的信用产品使用者。美国信用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一、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
美国有比较完备的涉及信用管理各方面的法律体系,将信用产品加工、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纳入法律范畴。美国对信用管理的立法主要集中在20世纪60-80年代,目前已经形成信用管理的法律框架。这些法律主要有公平信用报告法、公平信用机会法、公平债务催收作业法、公平信用结帐法共15部。
信用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明确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美国国会“减少并保护秘密委员会”认为,只有减少了秘密的数量,才能有效保护真正的秘密。美国国会“减少并保护秘密委员会”认为,只有减少了秘密的数量,才能有效保护真正的秘密。美国信息公开有三个鲜明特点:
一是立法保证信息公开。美国的《信息自由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阳光下的联邦法》、《美国法》、《隐私权法》、《统一商业秘密法》、《公平信用报告法》、《就接触秘密信息而进行背景调查的调查标准》等大量法律,在保证与信用信息有关的信息披露公开、透明的同时,重点在法律上界定好三个关系:即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国家秘密的关系,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关系,划清信息公开和保护消费者个人隐私权的关系。信用服务企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下,可以合法地获得大量信用信息,并把它制作成信用产品。
二是有偿开放基础数据,公平地支持数据库增值服务。对于不向整个社会公开的某些基础数据,提供给信用服务公司时要收取一定费用,信用服务公司则就此建立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商业数据库。对数据库的处理,即通过筛选、加工生产信用产品使信息增值,是信用服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美国向信用服务公司提供的信息主要有: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商务活动、FDA提供的药品与食品等方面的数据资料。
三是可以多渠道收集与信用有关的信息。
在美国,除了政务信息外,公用事业、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个人信息对信用服务公司都是开放的,只要不违背法律,都可以收集使用。信息的公开、透明和迅捷,是支撑信用服务这个现代服务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美国对信用管理法案的主要监督和执法机构分两类:一类是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理办公室、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储蓄保险公司;一类是非银行系统的机构,包括联邦贸易委员会、国家信用联盟办公室和储蓄监督局。这些管理部门对信用管理主要有六项功能:(1)根据法律对不讲信用的责任人进行适量惩处;(2)教育全民在对失信责任人的惩罚期内,不要对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授信;(3)在法定期限内,工商注册部门不允许有严重违约记录的企业法人和主要责任人注册新企业;(4)允许信用服务公司在法定的期限内,长期保存并传播失信人的原始不良信用记录;(5)对有违规行为的信用服务公司进行监督和处罚;(6)制定执行法案的具体规则。
对失信者的惩戒,除了上述做法外,则主要靠各类信用服务公司生产的信用产品大量销售,从而对失信者产生的强大约束力和威慑力;靠整个社会对失信者的道德谴责,和人们与之交易时的有限信任;靠对失信者信用产品负面信息的传播和一定期限内的行为,使失信者必须付出昂贵的失信成本。其产生的结果,一是不能让不讲信用的人自在地、方便地生活在社会上,二是不能让不讲信用的人有机会把生意扩大。
二、市场化运作的各类信用服务公司
美国信用服务行业经过100多年的市场竞争,现已形成了少数几个市场化运作主体。目前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高度集中,主要有三大类:
1、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即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大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的公司
目前美国只剩下三个这类公司,即穆迪、标准普尔和菲奇公司,其中穆迪、标准普尔公司由美国投资者控股,菲奇公司由法国投资者控股。这三个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评级公司,据国际清算银行(BIS)的报告,在世界上所有参加信用评级的银行和公司中,穆迪涵盖了80%的银行和78%的公司,标准普尔涵盖了37%的银行和66%的公司,菲奇公司涵盖了27%的银行和8%的公司。
目前,美国约20种以上金融法规的制定,都要听取信用评级公司的意见。世界上所有国家和企业若要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必须经两家以上的评级机构评定信用级别,信用等级的高低决定了融资成本和融资数量。如果某种债券信用级别低,按美国法律规定,部分养老基金和对冲基金就不能购买。巴塞尔委员会在1988年和1999年两次制定的《巴塞尔协议》中,就银行法定准备金数额做出了规定,特别是在《巴塞尔新资本协议》中,更把银行的信用等级和银行贷款的法定准备金挂起勾来,信用等级低的银行比信用等级高的银行准备金的比例要高得多。
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近年来,随着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直接到国际资本市场融资,要求进行信用评级的国家也益愈增多。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企业的信用等级,一般不能超过国家的主权信用级别。这就意味着,如果国家的主权信用等级低,那么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所有本国企业都会加大融资成本。在与美国这三家信用评级公司的交谈中了解到,穆迪、菲奇公司对中国的评级是3B+(评级办法见研究报告之二,信用评定的最高等级是3A),标准普尔对中国的评级是3B,而对中国的评级是1A,对中国的评级是2A。按照评级分类标准的内涵,中国属于信用等级比较高的,次之,中国再次之。据说,的外债比较少,信用风险就随之减少。
2、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即对各类大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调查评级的公司
经过100多年市场竞争,邓白氏集团公司最终独占鳌头,成了美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机构,也是目前美国唯一的这类评级公司。邓白氏集团公司进行信用评估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在企业之间进行交易时对企业所做的信用评级,一种是企业向银行贷款时对企业所做的信用评级。按照信用风险程度的高低,邓白氏集团公司向需求者提供不同等级的信用报告。如较低等级的中低风险决策信用报告,较高等级的中高风险决策信用报告和高等级的高风险决策信用报告。邓白氏集团公司所做的企业资信调查报告的版式在全球影响最大,世界上其他信用服务公司的信用报告与之大同小异。邓白氏集团公司还创造了全球统一的9位数邓氏编码,用于识别不同的商业信息,每个邓氏编码对应的是邓白氏全球数据库中的一个企业的全部信息记录,按照4个级别7种排列组合方式,每组编码可以得出16384种不同结果,使邓氏编码的应用价值大大提高。目前,全球共有6500万家企业拥有了邓氏编码,邓氏编码成了这些企业的商业符号代表,与企业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将归并在这一编码下。邓氏编码由此得到了全球50多家贸易协会和组织机构的认可和推荐,包括联合国、国际标准组织、美国联邦、美国国家标准学会和欧盟等。
3、对消费者信用评估的机构,在美国叫信用局,或叫消费信用报告机构
目前美国有三家大的信用局,分别是美国人控股的全联公司(Trans Union)、Equifax公司和英国人控股的益百利公司(Experian)。所谓信用局,是向需求者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的供应商。信用局的基本工作是收集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合法地制作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并向法律规定的合格使用者有偿传播信用报告。信用局不像穆迪等资信评级公司和邓白氏这样的企业资信调查评级公司是全球性信用评级机构。做消费者信用评级的公司,没有能力做全球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和评级,基本上都是只建立一国或者一个地区消费者个人信用数据库。上述三个大型信用局,充其量只拥有覆盖整个北美地区的个人征信数据库。除此之外,美国还有数千家小型消费者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不同形式的消费者信用服务。
在征信国家,面向消费类型的信用交易早已成为市场交易的主流之一。在考察中我们了解到,美国银行的贷款利润,50%以上来自个人消费信贷,来自企业的贷款利润还不到50%,最高的花旗银行对消费者个人贷款比例已高达70%。银行开展消费信贷,一般从第六年开始赢利,之后利润便滚滚而来。美国支付总额的急剧增长,说明了信用交易的规模正在呈几何状扩张。1854年,美国的GNP与支付总额相近,周转率是1.5;1983年,美国的GNP为35,470亿美元,支付总额估计为1,292,000亿美元,周转率升至36;到了1992年,美国GNP达到65,600亿美元,而支付总额估计跃至5,135,090亿美元,周转率达到78。周转率呈指数规模的每一次增长,都意味着信用运用规模的扩大,从某种意义上说,消费信用成了在宏观上左右美国经济景气的重要因素。美国短期消费信贷5年以内余额从1946年的98亿美元上升到1998年的13010.44亿美元,当年美国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余额达到47378.23亿美元。市场及制定者都把消费者信用余额的变化看成预兆商业周期发生转变的变量,消费者分期付款信用余额的变化与消费者可支配收入之比,常常领先商业周期的风值8个月。联邦储备局还通常对负债偿付比率进行监控。
在美国,几乎每个成年人都离不开信用消费,要申请信用卡、分期付款、抵押贷款等,都需要对消费者的信用资格、信用状态和信用能力进行评价,这种评价集中表现为信用报告。全联等消费信用报告机构提供的信用产品,就是向授信机构提供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调查报告,或向雇主提供求职者的报告。全联等信用局出具的信用报告,使用的都是由美国信用报告协会(ACB)设计的一种标准信用报告格式。根据这种格式要求设计的报告,被称为表格2000。表格2000要求信用局的信用报告提供如下信息:(1)消费者信用交易的记录;(2)公共信息记录;(3)就业信息记录;(4)人口统计信息记录;(5)信用局查询记录。
与对国家和企业的评级不同,对消费者的评价是用分数来代表的,对上述记录内容,经过综合分析和加工后,最后给出消费者的信用得分,一般是从300到900分,分数越高,信用程度越高,反之信用程度就会越低。有的信用局也会采用其他的分数段表示,构成分数的权重也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都大同小异。
在美国,信用局收集消费者个人信用信息的工作方式是主动的,不需要向被记录者打招呼。而且,大多数授信机构都会将消费者的不良记录主动提供给信用局,使失信消费者的信用记录增加负面信息,今后无法成功地申请其它信用工具。信用局主要通过三个渠道获取消费者的信息,一是经常从银行、信用卡公司、公用事业公司和零售商等渠道了解消费者付款记录的最新信息;二是同雇主接触,了解消费者职业或岗位变化情况;三是从的公开政务信息中获取被调查消费者的特定信息。
三、市场对信用产品的巨大需求
对信用产品经久不竭的需求,是支撑信用公司生产加工和销产品的原动力,是巩固发展现代信用体系的深厚市场基础,也是信用产品不断创新的原因。
目前,全球有30万亿美元的负债按照规定要进行评级,全球100%在国际市场融资的国家要进行评级,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组织和上市的大企业都需要进行信用等级的评定。仅穆迪公司就已经对全球110个国家、1200家银行、5000多家大企业进行了评级。企业对信用产品的需求更是旺盛,由邓白氏集团公司提供信用产品的客户企业已高达6500万户。对消费者的信用报告是需求量最大的信用产品,据全联公司提供,全联公司每天平均卖出信用报告100多万份,每年大约销售40多亿份信用报告。2001年全联公司出售的纸质信用报告销售额为150亿美元,出售无纸质因特网上的信用报告至少达4亿美元。
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等国在信用制度建设方面同美国的做法比较接近。这些国家的信用中介机构也是由私人部门所有,都有一部直接规制信用行业的基本法。
欧洲国家的经验。
法国、德国和比利时等一些欧洲国家的社会信用体系同美国存在一定差别。
1.信用信息服务机构是被作为银行的一个部门建立,而不是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在法国,法国银行的信用局部以每月为间隔向银行采集它们向公司客户发放超过50万法郎的信息。在比利时,信用信息办公室根据一个记录有关分期付款协议、消费信贷、抵押协议、租赁和公司借款中的不履约信息的皇家条令建立起来,并作为比利时银行(比利时国家银行Na-tional Bank of Belgium)的一个部门。
2.银行需要依法向信用信息局提供相关信用信息。在比利时、德国和法国这些国家,商业银行向银行建立的信用风险办公室或信用信息局提供所要求的信息是一种强制行为。比如,在德国银行和金融服务机构被要求向德国联邦银行(German Federal Bank)的报告办公室报告负债总额达到或超过300万德国马克的借款者的详细资料。
3.银行承担主要的监管职能。以比利时、德国和法国为代表的一些欧洲国家,由于信用信息局被作为银行的一部分,因而对信用信息局的监管通常主要由银行承担,有关信息的搜集与使用等方面的管制制度也由银行提供并执行。
1、完善的法律体系和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
美国有比较完备的涉及信用管理各方面的法律体系,将信用
产品加I、生产、销售、使用的全过程纳入法律范畴。征信国家
2、市场化运作的各类信用服务公司
美国信用服务行业经过100多年的市场竞争,现已形成了少
数几个市场化动作主体。目前从事信用服务的企业高度集中,主
要有三大类:
①资本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即对国家、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债券及上市大企业的信用进行评级的公司。目前美国只剩下三个这类公司,即穆迪、标准普乐和菲奇公司,这三个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信用评级公司。
②商业市场上的信用评估机构。即对各类大中小企业进行信用调查评级的公司。经过100多年市场竞争,邓白氏集团公司最终独占鳌头,成了美国乃至世界上最大的全球性征信机构,也是目前美国唯一的这类评级公司。
⑧对消费者信用评估的机构,在美国叫信用局,或叫消费信用报告机构。目前美国有三家大的信用局,分别是美国人控股的全联公司(TransUnion)、Equ血x和英国人控股的益百利公司(E冲er诅n)。所谓信用局,是向需求者提供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的供应商。信用局的基本工作是收集消费者个人的信用记录,合法地制作消费者个人信用调查报告,并向法律规定的合格使用者有偿传播信用报告。
3、是有偿开放基础数据,公平地支持数据库增值服务。对于不向整个社会公开的某些基础数据,提供给信用服务公司时要收取一定费用,信用服务公司则就此建立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商业数据库。对数据库的处理,即通过筛选、加工生产信用产品使信息增值,是信用服务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美国向信用服务公司提供的信息主要有:工商注册、税收、统计、、商务活动、供的药品与食品等方面的数据资料。
美国的信用体系,体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和信用产品的基本内涵。归纳起来,主要有四个突出特点:①重视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为建立信用体系提供了丰厚的政务信息资源;②重视对信用产品特别是评级结果的运用,为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⑧重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建立规范有序的信用产品交易秩序打下了稳固的基础;④重视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化运作,为培育具有强大加工信用产品能力的新兴服务业创建了保障。
(二)中国与美国现代信用制度的比较
从简单征信服务到现代信用体系的建立,美国经历了160多年历史。可以说,美国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过程,就是信用交易从非主流交易方式转.向主流交易方式的过程,也是信用产品日益成为市场规避风险驱动力的过程。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契约产生预期效果的基础是信用,信用产品是维系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特效商品。我国要建立的正应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维系正常市场经济秩序有基础作用的现代信用体系。因此,美国的信用制度对我国加快建立现代信用体系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
中国与美国现代信用制度比较
1、对信用概念内涵的理解不同。与美国社会对信用的理解相比,中国很多人对信用的理解仍停留在传统的道德范畴上,认为信用是信用文化,只能靠思想教育工作形成,信用是衡量一个人个人品德的道德标准。
2、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度不同。在美国,除了政务信息外,公用事业、行业组织、企业和消费者个人信息对信用服务公司都是开放的,只要不违背法律,都可以收集使用。信息的公开、透明和迅捷,是支撑信用服务这个现代服务行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成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2、信息和数据是生产制造信用产品的原材料,现代信用制度最基本的要求是征信数据的开放,特别是行政信息的公开,否则就没有生产信用产品的信息源。美国国会认为,只有减少了秘密的数量,才能有效保护真正的秘密。美国信息公开有三个鲜明特点:①立法保证信息公开;②有偿开放基础数据,公平地支持数据库增殖服务;⑧可以多渠道收集与信用有关的信息。与美国相比,我国存在三方面的差距:①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使用都缺乏法律上的明确界定;②政务信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③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公开尚未开始。
3、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育程度不同。美国信用服务企业都经历了充分的市场竞争过程,经历了几十年、甚至一百多年的信用、数据的积累过程,经历了生产的信用产品被市场验证的过程,经历了从本地或本国走向全国乃至全球的过程。在某意义上说,美国信用服务企业的征信标准,就是世界标准,信用服务企业也因此获得了大量利润·。我国目前还属于非征信国家,最主要的原因是还没有培育出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信用服务业主体。
4、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不同
而我国在信息公开方面却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征信数据的开放和使用都缺乏法律上的明确界定。特别是对政务公开信息和国家秘密如何界定,对企业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如何界定,对消费者公开信息和个人隐私如何界定,都没有法律规定,征信数据的收集和应用十分困难。二是政务信息没有得到有效利用。与信用有关的大量信息目前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如工商、税务、外贸、海关、交通、银行、证券、保险、、、质检、药监、环保等方面的信息和数据,目前90%以上集中在,部门之间的信息和数据既不流动也不公开,大量有价值的信息资源被闲置和浪费。三是企业和消费者的信息公开尚未开始。多数企业不能向社会开放运营的原始数据,向工商、税务提供的虚假信息比比皆是,一个企业三、四套帐司空见惯。我国还未建立个人财产申报制度,个人及家庭的收入状况不透明,缺乏对消费者进行信用记录的基础数据。要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现代信用制度,作为我国来说,当务之急是如何实行信息公开。
3、信用服务企业的市场发育程度不同
虽然美国信用服务企业不乏问题企业,但总体而言许多企业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性、中立性和公正性。这是信用服务企业最主要的无形资产。二是市场认知度高,有细分的、稳定的客户群。穆迪、标准普尔、菲奇、邓白氏公司等著名的信用评估公司的客户都已经扩张到整个世界。穆迪等三家公司只做国家、银行、基金、大型上市企业等方面的信用评级,邓白氏公司只做企业资信调查评级,全联等公司只做消费者信用评级,市场划分得十分明确。三是信用产品制造能力强,并不断进行信用产品创新。邓白氏公司在全球设立了37个世界数据库基地,3000多名员工专门从事数据库的加工,数据库基地是企业高度机密场所和核心部门。目前美国这些大型信用服务公司都有自己强大的商业数据库。四是在实践中创造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形成了技术创新获得的垄断利润。这些行业标准,现在正被世界各国信用服务行业所仿效。
我国目前还属于非征信国家,最主要的原因是还没有培育出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信用服务企业主体。1997年人民银批准了9家信用评级公司,才掀开了信用评级的始页。2000年7月,上海率先在全国实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制度,并采取组建公司运营,才开始有了消费者信用服务公司。这些信用服务企业发展历史短,市场成熟度比较差;与关系密切,其性、中立性还没有充分体现;大规模的商业数据库尚未形成,客户群体还比较小;消费者征信还停留在上海这一特定的区域内,无法全面、全程、准确记录信用信息;信用产品的生产能力还比较低,产品单一,服务水平还有很大差距。
4、对失信者的惩戒制度不同
对失信者的惩戒是美国信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建立失信惩戒机制主要围绕三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把交易双方失信者或经济生活中发生的失信行为,扩大为失信方与全社会的矛盾。对失信行为的惩罚,不需要对失信者进行任何思想道德教育,法律支持信用服务公司向当事人的交易双方、授信人、雇主和机构有偿提供信用调查报告,让失信记录方便地在社会传播,把失信者对交易对方的失信转化为对全社会的失信。而且失信行为依照法律要保留多年,使失信者在一定期限内付出惨痛代价,如在破产记录保留的7-10年内,消费者个人不可能得到新的贷款。
二是司法配合。对失信严重行为能根据对应的法律进行量裁,使触犯法律的失信者留下蹲监狱的终生记忆。而且,美国还设立了少年法庭,这对少年失信行为也不放过司法处理。使孩子从小就明白,有失信行为就会付出代价。
我国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失信者付出的代价不足以抵付所得到的实际利益和好处,很多失信者还相当自在地生活在社会上。对失信者惩处不力,实际上对守法者是一种侵犯,改变信用沦丧的办法,必须从根本上形成对失信者的惩戒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