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是一个国家的重要级领导人物,那么国家是多少年一届换选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国家五年一届换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
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扩展资料:
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制度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即1949年建国时期至1954年第一部社会主义的颁布。
1954年国家的设立至1975年对国家的撤消;自1975年国家在上的缺位至1982年新对国家的恢复;以及1982年至今国家制度的稳步发展时期。
新中国建国初期到1954年,在国家机构体系中,没有设置专门的国家,行使国家职权的国家机关是委员会。委员会设1名,副6名,委员56名,秘书长1名。
主持委员会会议和领导委员会的工作,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不是一个的国家机关,不是国家元首,而只是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