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谤的汉语大词典是:分担别人受到的诽谤。《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师方壮,若萃于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亦可乎。”《宋史·胡铨传》:“﹝秦桧﹞乃建白令台谏、侍臣佥议可否,是盖畏天下议已,而令台谏、侍臣共分谤耳。”金王若虚《臣事实辨》:“自后世谀臣专以归恩分谤为爱君,于是人主始讳其过而耻屈于下矣。”清和邦额《夜谭随录·董如彪》:“使大郎有罪,主人且当分谤,矧其无罪,弃之何名。”。
分谤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词语解释 【点此查看分谤详细内容】
分担别人受到的诽谤。分谤[fēnbàng]⒈分担别人受到的诽谤。
二、综合释义
分担别人受到的诽谤。《左传·宣公十二年》:“楚师方壮,若萃於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亦可乎。”《宋史·胡铨传》:“﹝秦檜﹞乃建白令臺諫、侍臣僉议可否,是盖畏天下议已,而令臺諫、侍臣共分谤耳。”金王若虚《臣事实辨》:“自后世諛臣专以归恩分谤为爱君,于是人主始讳其过而耻屈於下矣。”清和邦额《夜谭随录·董如彪》:“使大郎有罪,主人且当分谤,矧其无罪,弃之何名。”分谤[fēnbàng]分受别人之毁谤也。《左传·宣公十二年》:「随季曰:『楚师方壮,若莘于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也可乎。』。」;《国语·晋语五》:「敢不分谤乎。」;《后汉书·袁谭传》:「夫欲立竹帛于当时,全宗祀于一世,岂宜同生分谤,争校得失。」;宋、胡铨〈上高宗封事〉:「乃建曰,令台谏从臣佥议宜可否,是乃张天下议己,而令台谏从臣共分谤耳。」
三、网友释义
1949年1月22日生。籍贯:湖北天门,民族:汉,政治面貌:党员。2006年晋升教授。
四、其他解释
分受别人之毁谤也。《左传·宣公十二年》:「随季曰:『楚师方壮,若莘于我,吾师必尽。不如收而去之,分谤生民,不也可乎。』。」;《国语·晋语五》:「敢不分谤乎。」;《后汉书·袁谭传》:「夫欲立竹帛于当时,全宗祀于一世,岂宜同生分谤,争校得失。」;宋、胡铨〈上高宗封事〉:「乃建曰,令台谏从臣佥议宜可否,是乃张天下议己,而令台谏从臣共分谤耳。」
五、关于分谤的造句
1、总之,厚于责己,轻于责人,分谤代过,舍己从人,浑厚宽大,不矜不伐,是为任事负责者必备之素养,务希于此存养省察,期得圣神功化之用则庶几矣。
六、关于分谤的诗句
